01.16 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份回購期限屆滿暨回購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月24日召開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議案》,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司2019年2月25日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的交易方式實施回購股份,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股份的公告》,2019年7月16日披露《關於實施 2018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後調整股份回購價格上限的公告》根據“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送紅股或派發現金紅利等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公司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相應調整回購價格”,確定公司本次計劃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 1 億元(含 1 億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2 億元(含 2 億元),回購價格上限不超過15.68 元/股,並依據相關規定及時披露具體回購進展情況,具體詳情請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內容。

一、回購實施情況

(一)2019年2月25日公司首次實施回購股份,並於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首次回購股份情況,詳見公司2019年-011號公告。

(二)2020年1月15日,公司完成回購,已實際回購公司股份6,734,68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33%,回購最高價格22.36元/股,回購最低價格11.05元/股,回購均價14.99元/股,使用資金總額100,950,438.19元(不含佣金、過戶費等交易費用),符合回購方案中約定回購金額,本次股份回購方案實施完畢。

(三)本次回購方案實際執行情況,包括回購的股份數量、回購價格、使用

資金總額等,均符合原披露的回購方案。

(四)本次回購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

響公司的上市地位,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二、回購期間相關主體買賣股票情況

經公司內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預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股份提議人、除張滔先生外在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此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預案前,董事張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博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康控股”)於2018年10月16日披露《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的公告》;但公司披露的回購股份預案中明確約定“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的股東張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博康控股,在公司公告回購預案之日起至發佈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期間不會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公司股票,且無增持公司股票計劃”,並獲得張滔先生和博康控股的書面承諾。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預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張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博康控股未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公司股票;博康控股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16,750,678股,佔公司當前總股本3.32%(公司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後,總股本為504,500,508)。具體詳情請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內容。

三、本次回購股份變動表

(本次回購實施期間,公司分別於2019年6月13日、9月25日、10月23日完成相應限售股解禁,並於2019年7月12日完成2018年度現金分紅及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實施,具體詳情請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內容)

四、已回購股份的處理安排

本次回購的股份存放於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根據公司2019 年4月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確定回購股份用途的議案》,確定本次回購股份將全部用於股權激勵,在回購股份實施股權激勵之前,回購股份不享有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和配股、質押、股東大會表決權等相關權利。公司董事會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決定回購股份具體用途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月16日

證券代碼:603869 證券簡稱:新智認知 公告編號:2020-003

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基本情況:截至本公告日,張滔及一致行動人博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康控股”)、上海慧添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信添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添”)、章琦、周農合計持有本公司股票59,208,179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1.74%

●減持計劃主要內容:持股5%以上股東張滔及其一致行動人博康控股、信添計劃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5個月內,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15,135,015股,即減持數量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若此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配股等除權除息股份變動事項,擬減持股份數量相應進行調整。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高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注:減持比例均以公司當前總股本504,500,508計算所得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張滔先生、博康控股、信添擬採用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所持股份,減持股份總量不超過15,135,015股;

2、若此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配股等除權除息股份變動事項,擬減持股份數量相應進行調整;

3、採取集中競價交易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採取大宗交易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非公開發行取得股份的股東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個月內,減持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該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50%。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 □否

1、張滔、博康控股、信添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所得股份在公司2016年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期間曾作出股份鎖定及相關承諾如下:

(1)以新智認知數據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智數據”)股權所認購而取得的新智認知股份,自該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將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市場公開轉讓或通過協議方式轉讓,也不由新智認知回購(因業績補償回購的除外);該等股份由於新智認知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鎖定期進行鎖定。

同時為確保本次交易盈利預測補償責任的可操作性和可實現性,在上述鎖定期滿後,上述交易對方在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應按照如下原則予以解禁:

(i)在解禁對價股份時,應待上市公司計算並確定是否需實行股份補償,在扣減需進行股份補償部分且履行完畢相應補償義務後,予以解禁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當期可解禁的股份。

(ii)第一次解禁條件:(a)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已滿12個月;(b)新智數據2016年專項審核報告已經披露;

上述解禁條件滿足後,本人/本公司所取得的對價股份的解禁比例 = 25%-當期股份補償部分÷本人/本公司以新智數據股份認購而取得的新智認知股份。

(iii)第二次解禁條件:新智數據2017年專項審核報告已經披露。

上述解禁條件滿足後,本人/本公司所取得的對價股份的解禁比例= 60%-已解禁比例-累計股份補償部分÷本人/本公司以新智數據股份認購而取得的新智認知股份。

(iiii)第三次解禁條件:新智數據2018年專項審核報告已經披露。

在滿足上述解禁條件且履行完畢利潤補償義務後,交易對方所取得的所有仍未解禁的對價股份均予以解禁。

2、張滔通過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所得股份曾作出股份鎖定及相關承諾如下:

以現金認購取得的新智認知股份,自該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將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市場公開轉讓或通過協議方式轉讓,也不由新智認知回購;該等股份由於新智認知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鎖定期進行鎖定。

3、公司籌劃股份回購事項時,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的股東張滔及其一致行動人博康控股書面承諾: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已於 2018 年 10 月正式披露預減持公告,在公司公告回購預案之日起至發佈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期間不會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公司股票,且無增持公司股票計劃。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諾股份解禁條件均已達成。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特此公告。

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