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閒置房全額交物業費合理嗎?

用戶64325646


這得從三個方面來說問題。

第一是從閒置房房主。第二是入住房房主。第三是社會的導向。

物業服務費嚴格來說分成兩塊,當然有的小區是分開計算的,有的小區是合併計算的。哪兩塊呢,一塊就是基本的物業服務費,也就是物業公司收取後自行支配使用的,包括員工的工資、在合同範圍內的常規的耗材費用,如更換零散的路燈、綠化需要的噴撒農藥等。另一塊是收取後需要支付給第三方的,如電梯維保費、電梯年檢費、公共電費、公共水費等。

從內心裡來說,閒置房房主是最不希望交費的。至於說物業基本服務費,就是上述說的第一塊,是由物業服務公司決定的。第二塊,就不是能由物業公司決定得了的。本人是入住業主,也是小區業委會主任,對於第二塊的認識,原來也有誤區,曾跟物業服務公司辯論過。當然,很多物業服務公司的人員,說實在話,文化水平也不太高,加上也不太愛學習和思考,因此和本人辯論時,講也講不過,說也說不過,只會哼哼。直到本人採訪了原來負責特種設備的部門——質監局,聽到特檢中心的幾句話後,才恍然大悟。人家說:一部電梯,除非報停,否則不管是使用的人數多少,每年24次的維護保養是強制要求,每年質監部門的年檢是強制性的。也就是說,不管你乘坐不乘坐,這些費用是必須要支付的。

這就讓我想到了如同汽車的保險費一樣,不管你乘坐人數是多少,一年開多少里程,保險費是必須要買的。

再來說說公共的照明和綠化吧。小區裡的公共照明燈具數量是固定的,不管使用人的多少,它都是要開著的,也就是說是需要電費的。正常情況下,不會因為人少一些,就把一些路燈拆了吧。綠化也是一樣,不管你入住人員多少,每年正常的修剪、噴灑農藥等都是一樣的。不會因為人住的少了一些,枝條就會少長一些,或者長得慢一些,修剪的工時就會少一些。這是不可能的。

保潔也是一樣的吧,一個小區的公共路面、樓道等安排多少人打掃,不會因為人住的少一些,打掃的面積和次數就少吧。

再來說說保安,一個小區裡,崗位固定後,人員也就固定了,比如說保安的門衛室、監控崗、巡邏崗,不會因為人住的少一些,這些崗位就減少人員吧。既然人員不會少也少不了,難道這些人的工資就不用付了嗎?這樣仔細一想想吧,其實也就明白了。

當然,有些費用,是會因為使用人的多少而不同的。比如電梯電費,乘用次數少了,電費就會少一些。這個也屬正常現象。

因此,想明白了上述這些後,相信閒置房房主和入住房房主,如果都是理智人的話,也就能想明白了。

再來說說另外一種假設。假設一家人單獨蓋了一幢別墅,不是在小區裡,而是在野外,那麼這家人會長年不去看看嗎?這家人不會請人去守著嗎?如果是已經裝修好的房子,誰會相信這家人長年不請人守著?但是請人守著,難道不開工資給人家嗎?

那麼假如是10家人蓋的房子,10家人都不常住。那麼有誰相信這10家人不會聯合請一個保安或者兩三個保安或者其他什麼人,去守著這10幢房子嗎?他們肯定會請啊。如果沒有人守著,恐怕門窗都被人拆了都不知道吧。

再擴大到一個小區裡有300戶人,假如300家人都不住,那麼有誰會說300家人都會一至同意,門崗也不設、保安也不設、巡邏也不設,監控也不要呢?

那麼一家人也好,10家人也好,如果是在一個有物業公司的小區裡,他們就可以長年不請人去守著,可以長年放心地在外地。為什麼呢?不就是因為小區裡有保安、保潔、監控值班員等等人員嗎?那麼這些保潔、保安、監控值班人,他們僅僅只是服務了入住業主的嗎?那些說長年不住的人沒有享受到物業公司的服務,這說得過去嗎?

再來說說社會導向。

“房子是用來住的”,國家的這個導向已經非常的明確了。也就是說,房子不是用來閒置的,也不是用來炒的。買了房子長年不住的人,當然就不是他們的剛需啦。這也不符合國家的導向吧!


銳眼說小區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既然是住的為什麼要空著?空著就意味著房子的閒置,就會成為炒的房子。既然是房子空著用來升值和炒的,也就是房子是一種營業性的商品,改變的房子用來居住的性質,成為單純的商品或商鋪。這種改變房屋本質屬性的做法,與國家調控房屋的大政策是違背的。也就是說這種改變房子本質屬性的做法應該收到打擊和全社會的抵制。那麼對空置的房子全額收取物業費,也算是遵守和執行了國家的大政策,與黨和國家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所以說全額收取物業費是沒錯的。沒有對這些空置房按照商業物業的標準收取物業費,已經是執行了國家相關惠民利民大政策了。所以說對空置房收取全額物業費沒錯。


封嘴專心當流氓


合理呀!買房不住不交物業費,那住的人太少,交物業費的人就少,那物業公司不是賠本啦,怎麼搞好小區的衛生,怎麼為業主服務,


午夜陽光3698


不交全額,那交多少合理呢?


安平西橋


我們業主購房的總面積是套內面積+公攤面積,繳納物業費是按照我們業主的購房總面積來繳納,說明物業費中含公攤費,為什麼還要向物業再繳納一份公攤費,大家有沒有覺得再繳納公攤費是重複收費


梵朵拉


交毛物業費,物業得給你錢。


景釗88


不合理,至少不用交衛生保潔部分吧。


雷蒙主持人


看看《物業條例》不都說了嗎,合理。


大富7443


不合理,最多按百分之七十交


知秋68175646


交3分之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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