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拿到了法院判決書,但律師不管了,該怎麼辦?

飛魚FLY


題主的這個問題很常見。

作為當事人,常常認為,我請了律師,付了費用,律師應當幫我拿到錢才算完成委託任務,才能對得起我付的律師費。

而律師則以為,律師辦案是根據委託合同來完成工作的,當事人委託我一審,現在一審判決拿到了,我的工作就完成了,後邊需要我,可以繼續簽約代理。

產生這種差異的原因是當事人對於合同的約定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有的當事人,代理合同沒看就簽字繳費。

解決的方法那就是訂立代理合同前將這些問題談清楚。如果當事人需要拿到錢才算是完成代理,完全可以在定合同前提出來,寫進合同。而作為律師,當事人對這些問題不甚瞭解儘量交代清楚,免得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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