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古代發配罪犯,來回幾千里路,為何很多衙役爭著去押送?

史學達人


都覺得古代的衙役是個肥差,其實衙役中也有分工,不同類型的在內部也有鄙視鏈。

聽評書經常會有聽到“三班衙役”這個說法,是哪三班?

皂班、快班,壯班。

皂班可以理解為開堂審案時在兩邊大喊“威——武”的那一班人馬,除了在公堂上打人家板子,他們還充當鳴鑼開道的儀式性工作,是三班中的“門臉兒”,長得歪瓜裂棗是不能入選的,工資收入較高,處於內部鄙視鏈的最頂端。

快班可以簡單理解為捕快,天生就是跑腿兒的,需要跟歹人搏鬥,危險係數較高,經常還要承擔收稅任務,有點外快,但更多地是招老百姓的罵,算是鄙視鏈的中段。

壯班最次,看守個庫房和監獄,必要時也得充當押解人犯去往發配的地方的解差,最苦最累,屬於鄙視鏈的最底端。

看完了衙役的分類,我們就會大概瞭解到,很多衙役搶著去押送犯人這個命題,是如何的不可思議,因為即便是在壯班的內部排序上,也是當個看守人員比較清閒,興許還有點合法的外快,根本不會有人上趕著想去當押送犯人的解差,簡直是避之唯恐不及。

這種押解工作有多可怕?

水滸裡的描寫不用多說了,被人犯同夥攔路截殺的可能性無限大,相對比較富有的人犯所能帶來的較高收益,這種現實危險才是需要面對的,性價比實在太低。

感謝完盜匪們的不殺之恩,你還要面對路上的其他風險,風裡來雨裡去、動不動蹦出一條吊睛白額大蟲這類的自然風險自不必提,古代沒有抗生素,一旦搞出點外傷,或者水土不服鬧肚子,甚至頭疼腦熱的,都會要了你的老命。

假如路上因為天氣原因不太順利,每天沒走夠五十里地,導致最後延期抵達目的地,等待你的是接收部門官府的刑杖責罰,挨一頓板子是輕的,嚴重的直接加入人犯群體,再也別想回家的事兒了。

最悲催的是,人犯走一趟就可以了,而解差還需要走一個來回受雙份罪,你以為去趟寧古塔容易嗎?

切莫把解差的工作當成現在的公費旅遊,吃住三星級以上全部報銷,犯人都富得流油,恨不能給你僱上八抬大轎,真要是這般的美差,他們就該是鄙視鏈的最頂端了!


歷來現實


首先需要糾正一下,押送罪犯的衙役並不是全程不變的,同一個衙役並不需來回奔波幾千裡的路程。

以清朝為例,比如押送罪犯從北京出發,那麼到了河北地界,犯人就交由當地衙役押送了,雙方只需辦理一下交接手續即可,隨後原先從北京出發的衙役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同樣,在河北接到罪犯的衙役只需將罪犯押送至鄰縣,任務就算完成。以次類推,這樣一來,罪犯不變,衙役總是在變,這就減少或避免了當差人的辛勞。

如果真的來回跑上好幾千裡的話,那麼衙役和罪犯就沒什麼兩樣了,說不準死的比罪犯還要早。到時候就沒有人爭著搶著去了,而是惟恐避之不及!

既然許多衙役搶著去,肯定是有利可圖了,先舉個例子。


清朝皇親貴胄們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衝龍溝”,也就是我的俗稱的刷牙。

古人沒有牙膏,而皇帝的龍嘴又精貴,所以就會用上好的茶葉泡水漱口。

通常茶葉泡上一遍就被丟棄,皇帝自不會吝嗇這點東西,所以在一旁侍候的宮女就會將泡過的茶葉涼幹收起來,或是日後自己飲用,或是搗騰到外面再賣個好價錢。如此一來,就會出現爭著搶著侍候皇帝“衝龍溝”的現像了!

而衙役押送罪犯也是同樣的道理。

一般普通老百姓犯了重罪直接就砍頭了,根本享受不到流放、發配的待遇。只有那些達官顯貴,或是特殊身份的人犯了罪,才會體驗到“皇恩浩蕩”的機會。

漢朝前後,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呂不韋、嫪毐及其門客都被秦王贏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後,流放地多為嶺南地區,比如岳飛被害後,妻兒老小全被髮配於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會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聞風喪膽的寧古塔,比如紀曉嵐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數會流放到寧古塔墾荒了。


其實,古代的流放比死刑還恐怖,因為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裡迢迢,跋山涉水,遠離故土,心情惆悵,許多人還沒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還都會希望能活著到達目的地,因為如果趕上皇帝大赦天下,那麼他們就有了出頭之日,再說了,好死不如賴活著。所以,他們就將希望寄託於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顧,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給他們點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錢免災,衙役又能得到時好處,彼此心照不宣,於是一條產業鏈形成。


所以,正是由於形成了衙役業內的潛規則,有衙役爭著搶著去拔這層皮也就不足為奇了,畢竟這是一個創收的好機會。

感謝朋友們點贊、關注!歡迎發表不同看法!


國史春秋


古代發配罪犯,在大一統王朝通常2000裡起步。所以基本上大部分時間裡不太會像《水滸傳》裡寫的那樣,由衙役把犯人直接押送到地頭。因為在古代交通狀況下,哪怕一個衙役押送一個流放犯人,來回4000裡地,走個1年時間是非常正常的。


而衙役的工資通常是由縣太爺發放的,所以一個縣裡養的衙役數量必然是有一個均衡值,不會太多。如果都按照這個邏輯,通常一個縣,如果在一兩年之內只要超過幾十個流放犯人,那這個縣衙都要停擺了。

其實從劉邦作為一個亭長也負責押送過一批勞力去修秦始皇陵的過程也可以看出,劉邦並非正式秦朝廷政府人員,但是他負責到縣丞蕭何處領了差旅費出發。而這個差旅費基本上對於劉邦而言,就是主要收入了。所以押送流放犯人在秦末,基本上就是一個“外包”業務。縣衙負責出錢,當地的黑惡勢力負責拿錢辦事。

而到了唐朝,李世民正是因為看穿了這些問題。所以對流刑准許“花錢贖買”、或者以勞役代替。


這裡有一個重點,押送流刑犯人,這裡面是有固定收入的,這與被流放的犯人本身有錢無錢無關。衙門給的補貼是足以考慮到押送人員在這押送時間內,差旅費用和誤工費用的。

而到了宋朝之後,士大夫階層的崛起,導致了“流刑”反而成了普通百姓犯不起的刑法,而成為了士大夫們“專屬刑法”。流放甚至成了一種政治資本。

這樣一來,押送這些流放的士大夫們,那幾乎就成了大美差了。因為這些流放犯人身份地位都比較特殊,最關鍵的一點是不差錢。大多數都是因為“新舊黨爭”等因素,而被流放的。


而且宋朝的國境面積並不大,流放的路程相對其他大一統時期,要短得多。宋朝被流放的名人很多,包括我們熟悉的寇準、胡旦、蘇軾、蘇轍、黃庭堅、蔡京等等。這些人實際上並非去坐牢,一路上游山玩水,跟著他們基本上算是公費旅遊。而且他們隨時可能還會被起復,回到朝廷。所以這又是個賺人情的大買賣。

即便像《水滸傳》裡那樣,押送個宋江到江州,一路上跟他吃香的喝辣的,還有人送銀子拜託衙役照顧好宋江。此等好事,跟著出去旅遊一趟,賺一筆錢回來,這個賬哪個衙役都是玩擠破頭的。所謂路上道阻且長,瘴癘橫行,這都不是事。


到了清朝,朝廷已經明文規定,衙役將犯人押送出省境,交換文件,換當地的衙役再繼續執行下一程的押送任務,到地方後,核對押送憑證,交差了事。程序改了以後,雖然本質上是為了防止押送流放犯人的衙役長期霸佔利益渠道,但最終就變成了利益均沾了。害怕去寧古塔受罪,需要打通的關節就更多了,搶著去押送犯人的衙役就沒有以前那麼積極了。


炒米視角


衙役倒了血黴,才會選擇押送流放的罪犯。

我們不妨從《水滸傳》裡找線索,水滸傳有四組押送犯人的衙役,我們分別說一下:

1. 押送林沖的董超薛霸。

我們知道,林沖是比較有地位的,八十萬禁軍教頭,和泥腿子肯定不一樣。結果董超、薛霸一路上,除了收了陸謙給的謀財害命的銀子外,一點好處都沒有。林沖也捨不得掏腰包行賄衙役,所以原本董超薛霸就帶著脾氣,於是一路往死裡折磨林沖……

2. 押送武松的衙役。

說真的,和武松在一起的衙役生活還是不錯的。畢竟之前大家是同事,而且都挺佩服武松神勇無比的。所以這倆衙役知道武松連老虎都能打死,也不會過分為難武松。

同時,武松一路上也不差錢,所以請客吃飯喝酒,衙役過的還不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武松沒事幹喜歡恐嚇這倆衙役,動不動下的倆衙役跪下磕頭。

3. 押送宋江的衙役。

這倆衙役押送宋江去江州,結果路上遇到了花榮、劉唐……等等一堆好漢,大家看到宋江帶著枷,第一反應不是給宋江解開,而是打算一刀劈了這倆衙役……

要不是宋江不願意落草,這倆公人一路上得死一萬次。

4. 押送盧俊義的董超薛霸。

沒錯,這倆人一輩子就害過倆人,第一次害林沖被魯智深救了,第二次被燕青弄死了。

那麼問題來了,作為押解的衙役,押送好人沒油水、押送壞人路上隨時有送命的可能。

誰沒事幹了,喜歡搶這個差事呢?


酒騎風


在電視劇當中我們經常看到有些大臣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之後,就被皇帝發配到了邊遠地區。但這樣的日子並不好受,首先頭戴枷鎖還有鐵鏈綁著手腳,被衙役帶著走向帝國的邊疆。

當然對於犯事的官員來說遠隔千里一去生死未卜,可為何很多衙役爭著去押送?

在這裡就有必要提到在古代時期地方上官職最大的估計也就是縣太爺了,而地位最低的就是這些衙役有時候他們連“吏”也算不上,充其量在今天也只算做外派人員。

在古代時期官員的工資不僅低,同時相關的福利也不會有現在這麼多,作為在地方上最為低級的官員也可以想象這些衙役他們平時的工資到底有多少?

所以為了生活也不得不去做這件事情,因為在這其中也存在著很大的油水。其中在歷史上最為有名的衙役估計也就是漢高祖劉邦了,要知道在秦朝末年作為地方官員也押送一批犯人。

當時負責這筆錢發放的人正是蕭何,要知道劉邦雖然是小小的亭長但是他的工資並不很高,這也就是為何就連喝酒都會賒賬,由於不會掙錢連嫂子也瞧不起他。

對於當時的最低級官員而言這也是主要的收入來源,也可以算作是由縣太老爺出錢,當地有勢力的人來負責辦這件事情。

到了唐朝李世民時期對於押送制度也開始做出了某些改變,尤其是對於犯下了並不是很嚴重的官員來說可以通過花錢贖買的方式來減輕自己的罪行。

但從另一方面來講衙役的工資也減少了很多,所以在這個時候也就提高了工資補助。可是到了宋朝之後由於經濟的快速發展,同時“刑不上大夫”文人階層在宋朝已經佔據了重要位置。

宋朝時期的疆域在歷史上所有大統一王朝當中最小的,所以對於那些流放官員來講離家鄉也算不上是太遠。

同時在前文當中提到過由於宋朝重視文人,所以在對這些大臣流放的時候對他們並不是很嚴苛。

而在歷史上宋朝時期被流放的大臣有很多,比如蘇東坡、黃庭堅、歐陽修等人,相反他們在流放期間還吟詩作樂,給人的感覺好像就是在遊覽祖國的大好河山。

押送他們的衙役也算得上是公費旅遊了,假如以後皇帝想念起了這些大臣也隨時可以將他們啟用,如果在押送的過程雙方建立起了良好的友誼,當官員飛黃騰達的時候想必也會懷念當初落魄時候那些衙役如何對他好。相比這又是個人情買賣怎麼不會爭著去做。

在《水滸傳》當中雖然宋江被判刑,但一路上不僅玩得很開心甚至還有人給他送銀兩,對於那些衙役來說平時的工資本沒有多少,現在金主來了怎麼不會擠破頭,就算是在遠也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最後就要提到清朝就對官員流放做出了很大改變。

以前就是由衙役將犯人直接押送到流放地,而此時在押送到另外一個地方之後需要核對憑證此時押解了官員也就可以回到原籍。

而犯事的官員就由新的衙役押送,之所以會更改程序,其目的就是在於防止這些衙役長期霸佔利益渠道,到最後對於官員來說想要打通的環節也就變得更多了。

同時對於那些搶著想要押送犯人的衙役來講利益雖然沒有以前那麼豐厚,但總比縣衙裡的工資要好得多。這也就是為何在發配罪犯的時候雖然路途遙遠相隔也有幾千里路,仍然有很多衙役去爭著做這件事情。

這是因為在這其中不僅有很多豐厚的利益,同時一旦官員被朝廷重新啟用,那麼對於押解人員來說就有一條新的晉升通道。


大國布衣


生產隊的時候有馬車,一輛馬車有一個車把式,一個跟車的。馬車負責生產隊里拉莊稼送糞什麼的,每天都很忙。一天一工掙十分,合幾角錢,還要到年底才結賬。

有時候,馬車要出車,就是到遠處去拉送東西,一去或一天或數天,每天補助一元或二元飯費。即輕鬆又能改改膳,所以大家都樂意搶著去。凡是在過去生產隊裡當過車把式或跟車的都熟知這件事。

古代發配罪犯,動輒幾千裡,風餐露宿,跋山涉水,很辛苦,但衙役們卻搶著去押送。這原因跟生鄉隊時車把式和跟車的搶著去出車很相似。因為有利可圖。

首先,一般判長途流放的,多是官宦之人,家裡有錢。為了減輕沿途親人苦楚,一般罪犯家裡都會送錢給押送的衙役,求他們照顧。有這樣的外快,衙役當然願意去。

其次,衙役在衙門裡,在長官的眼皮底下,忙東忙西,累而且不自由。押送流放的犯人,可就自由多了。這就象鳥兒離開了籠子,自然是高興的。

底層的人容易滿足。生產隊的車把式和跟車的,為了一元多的補助費,便樂意去出車。衙役們為了自由點兒和得點兒外快便樂意去押送犯人。可憐天下底層人。

歡迎點評。


夕陽晚霞


這個問題老梁來回答。

瞅著這題目,估計大傢伙口水都要噴在屏幕上了。這不就是造謠嗎?哥幾個這題主腦殼殼不會是漏風了吧。

畢竟大傢伙都知道,擱過去,這要是人犯被整個流放,二千里這就是個起步價,沒這價碼,您也別談啥流放不流放的。

這衙役要是陪著犯人走上這麼一遭,來回可就是四千裡,哎呦,就這路,您沒個一年半載的壓根就回來不來呀。

畢竟那會還沒有啥高速公路不是,綠皮火車頭他也沒有,全憑倆大腳丫子硬趟。

而且這流放地,哪裡荒蕪,皇帝就喜歡往那裡流放,瘴氣呀,蚊蟲呀,老虎呀,豺狼呀,這要是不小心讓叮上一口,您也就不用回了,死那埋那也就算了。

就這工作環境,還搶著去,這不是造謠是啥?騙騙小孩子就得了,還跑這嘚瑟,這也太過分了。

呵呵!一口氣整這麼多反對意見。

說道這裡估計有人就要說了:“上邊這說的對不對呢?”

這上邊說的,他對也不對。

“拉倒吧!這都整成順口溜了,到底對還是不對?”

聽俺給大傢伙分析分析這個事。

話說,這擱過去,衙門口那扶著水火棍杵在屋子裡的人,雖然也穿著國家發放的統一制服,但朝廷壓根就不負責他們的薪水問題。

每個月領的薪水,那都是由縣大老爺統籌發放。

如果要按照這個流程來看,這衙門口一年撞上三五個流放的犯人,縣大老爺,這就要哭了,脾氣暴躁的這就要抽自己個大嘴巴,為嘛要整這麼多流放,弄個斬立決這多省事。

畢竟出這麼一趟差,路上的消耗,那就是個大數,再加上出差你也得發薪水,這一進一出錢沒了不說,這幹活的人也少了不是。

這要是來五個流放的,二五一十,這就是十個拿水火棍撐場面的人沒了,你還談啥威嚴不威嚴的,這事就不能整啊!

那麼真要遇到流放的,這咋辦呢?

簡單就倆字——外包。

有了要流放的案子,這就從財政上出錢(縣大老爺不掏腰包),畫一個槓槓,召集當地的地痞流氓來辦這趟差。

話說那會說的地痞流氓,他也沒個正經的收入來源,就是一幫子無業遊民,跑這麼一趟,有錢賺,這當然都樂意啊,所以就搶著去。

說道這裡,估計就有人要問了:“這事不是衙役辦的嗎?咋又跑到地痞流氓的身上了?”

這事也好解釋,那會衙役雖然是公務員,但他也有高低貴賤之分,那衙門口的衙役,他分兩類——內班和外班。

這內班就是給衙門口提供服務的,比如車伕,做飯的老頭。

這外班有壯班,皂班,快班,這就是所謂的三班衙役。那麼這壯班他屬於民壯掌管緝盜的事,比那倆班要高一級。

剩下這倆班,那都是來自於市井無賴,有事就臨時召集一下,沒事回去當你的平頭百姓,屬於賤役。當然平時維持幾個人在,還行,但要是一直維持,這縣大老爺他也不答應。

所以後來這就成了,天天蹲衙門口領薪水的衙役,手底下就帶著那麼幾個不領薪水的白役。

您就說吧,就這種組織結構,一個領薪水的衙役他從縣大老爺哪裡也就能領到一天的口糧,他再帶幾個人,擱那養活這幾個人呢?

所以欺壓老百姓的事可就出來了,那麼能欺壓老百姓的事,是一般老百姓能幹的嗎?不能啊,所以這幫人基本上都是市井無賴。

這也就是為嘛,有時候咱看歷史中有些小人物,本來身份就是一流氓,居然能走進衙門口弄套公務員的差事,原因就在這裡。

據說滿清的時候,擱四川有一個叫巴縣的地方,那衙門口的衙役,都達到了七千多人。

這都趕上一個師的編制了,他一個縣大老爺能養活的了嗎?當然不能了,其實這裡邊更多的是白役,壓根就沒啥薪水可領的。

所以這要是碰上出一趟流放的差,那打破了腦袋的要去,畢竟衙門口發錢不說,那犯人的家裡邊,還要給他們打點一番。

這可都是收入啊!不去才見鬼了呢?運氣好的話,去這麼一趟都夠好幾年花銷的了。

畢竟能整個流放的罪名,大多數情況下,這主的家庭環境不會太差。

到了滿清的時候,就為這事,還做了明文規定,這要是整流放,這趟差不再是一波人一整到底,而是將犯人押出了省,由下一個省的的衙役代勞過境。

由於需要打通的關節變多了,犯人的家屬他也負擔不起,所以這事衙役們的熱情下降了不少,但搶著去的還有,畢竟蹲在當地也沒幾個錢可撈不是。

好了,今天就寫到這裡,喜歡的朋友加個關注,順手點個贊呦!


梁老師說歷史


發配犯人是我們在電視劇裡經常看到的一個橋段。《水滸傳》中最出名的就是刺配滄州道。《雍正王朝》最有名的就是送到寧古塔。還有我們中學時代經常學到的古詩詞,下邊的作者介紹中黃州,滁州,海南都是官員經常貶謫的地方。這些流放,發配和貶謫的地方都是經濟實力不強或者開發不徹底的地方,或者是堤壩,河道等朝廷工事需要勞工,朝廷就把他們發配過去做事。但是很多人在路上就死去了,為什麼呢,舟車勞頓再加上疾病,半路上找不到投宿和及時醫治的地方。還有就是開發不徹底遍佈原始森林,瘴氣嚴重,溼熱的氣候難以適應。


這樣一份職業會有人搶著去做實在是令人生疑,唐太宗說過我們要以史為鑑,不知道衙役們是否聽過陳勝吳廣起義的故事,如果不小心壓的就是這類型的人,可是不得了啊。山高皇帝遠,路上遇到劫匪,豈不是命都丟了,雖然劫匪不一定都有膽子去劫官,但是敢劫官的又不在少數,如果押送的是什麼幫派頭子,也是個不小的麻煩事兒。

搶著做的或許只有押送去的地方不遠,押送的又是什麼富貴人家的人。路上犯人家屬給的盤纏多,好吃好喝招待,還會多給押送的人一些錢,讓路上照顧,照顧,這可以賺到不少外快。如果押送一個窮光蛋,還是個獨身的竊賊,發配到古代的廣東海南充軍,那誰願意去啊。又不是現在海南有度假聖地三亞,廣東更是有許多城市的經濟水平在國家前列,各地的人們都奔著機會去打工 。如果那時候有現在這樣的環境,那衙役們可能會藉著機會到處走走,也算旅遊,可是那個時候沒條件,沒這個意識啊。



衙役們作為衙門的最基本單位之一,物質生活水平也高不到哪裡去,或許只有少數的衙役能夠不錯的生活水平,但是你讓他們抽時間遊山玩水,那或許只有文人墨客有這樣的情懷了。押送一出去就好幾個月,甚至半年到一年多,離家那麼遠,父母,妻兒都見不到。古語有云“父母在,不遠遊”,長途跋涉不知歸家是何年。所以搶著乾的機會有,但是應該不是每一分都搶。



紅雨說歷史


古代發配罪犯,犯人會被髮配幾千裡,而衙役並不會跟隨犯人走幾千裡。至於很多衙役會掙著去押送的情況,很多人以為是有利可圖,不過由於缺乏資料,我們也只能推測。



流放在古代稱之為流刑,犯人被流放的時候,會由衙役押解到邊疆戍邊,或者是被送到蠻荒煙瘴之地開發荒地。很多犯人為了避免在路上受到折磨,會盡量的給押解的差役一定的好處,這也就是衙役們爭搶押解的原因。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以唐朝為例,唐代的流刑按遠近距離分為三種;分別為兩千裡、兩千五百里、三千里。這些犯人有一些會被增加一定的勞役工作,稱之為“加役流”。

唐朝的衙役押解犯人的時候,應該不會敲詐勒索犯人。原因在於唐朝的流刑是可以贖買的,類似於和珅發明的“贖罪銀”。



具體方法為;流放兩千裡,花費八十斤銅免刑。流放兩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則需要一百斤。按照這種刑罰贖買的政策推斷的話,如果犯人有錢的話,估計都會用來免罪,押送的衙役根本撈不到多少油水。

當然也有一部分人說,如果在押解的路上沒有財物賄賂衙役,衙役很可能為了輕鬆完成任務而殺人滅口,所以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人會留下一定的財物賄賂衙役。不過這種說法根本無從考證,只能說是真假難辨。

唐朝以後,幾乎所有的朝代都延續了唐朝的做法,基本上都可以用財物免除流放的刑罰。因此被流放的人大體只有兩種,一種是窮困潦倒的底層百姓,一種則是被特批的政治犯。



以正常理論推測,沒有前途的政治犯應該是敲詐勒索的對象。

清朝時期,林則徐虎門銷煙之後,由於清軍對英國人作戰失利,道光帝拿林則徐做了出氣筒,下旨將其流放新疆。林則徐在6月28日接到聖旨之後,於7月14日開始出發。這一路完全是自費,所以林則徐需要自己準備財物和必需品。

一路之上,各省的官吏會派遣衙役負責押送,當然這些衙役是不會出省的,只負責本省境內的押送任務,所以不會存在來回幾千裡的路程的問題。



當然在此期間,路上與林則徐有舊的官員也會特殊照顧一下。至於這些押解的衙役會不會敲詐勒索,或者是林則徐會不會打賞一下,就完全看兩者的心情和所處的環境了。

除了林則徐之外,清朝流放的官員還有很多,比如光緒時期的張蔭桓以及毓賢。這些人都有一定的積蓄,而且被髮配之後等同於判處了無期徒刑,前途暗淡,按照常理來說,很有可能會被敲詐勒索,或者是破財免災。

當然具體情況已經無從考察,我們只是根據一些律法和事件進行推測。


我是越關


古代發配罪犯,遠在幾千裡之外,為什麼衙役卻爭著相送?

題主的歷史常識缺乏,古代發配罪犯,也是有等級的,並非就是一個地方。而且衙役押送,如果路途遙遠,也不是要一路送到目的地的。

古代人犯罪,如果不是死罪直接砍頭,那麼往往是刺字發配,充軍。“水滸傳”中罵這些人叫“賊配軍”,便是這個道理。

古人說:“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因為釘子是要被千錘百打的,當兵的往往是“掃黑除惡”針對的犯罪分子,你一個好人幹什麼混在裡面呢?古代軍隊必須賞罰分明,殺伐果斷,否則亂軍的破壞力不亞於匪。“慈不掌兵”就是這麼來的。

而且充軍發配也並不一定是幾千裡,各地全都有駐軍啊!

而且如果發配的地方實在遙遠,發配的路途上也有分好幾站的。押送的衙役只要送到站,做好交接手續,就可以回去領津貼了。餘下的路程就由別的衙役押送了。

所以,送一段路程,而且是出發地,說不定犯人家族還有私下好處,為什麼不幹呢?

而且充軍發配的遠近全要看犯罪分子罪行的輕和重,《水滸傳》中發配的滄州和孟州就不是一地,罪行輕,就判的地近,罪行重,就判的地遠,最遠甚至幾千公里的邊境上,敵國如果不入侵,運氣就好,如果動刀槍,八成就戰死了啊!

那麼,這些傢伙為什麼不逃走?

一,“富貴險中求”,說不定長官青睞,或者你立功以後,被長官升職了呢?

二,除了“遇赦不赦”的重罪,如果朝廷新君登基,或太后去世,生了太子等,就有可能天下大赦,那麼就可以重獲自由身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