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古代发配罪犯,来回几千里路,为何很多衙役争着去押送?

史学达人


都觉得古代的衙役是个肥差,其实衙役中也有分工,不同类型的在内部也有鄙视链。

听评书经常会有听到“三班衙役”这个说法,是哪三班?

皂班、快班,壮班。

皂班可以理解为开堂审案时在两边大喊“威——武”的那一班人马,除了在公堂上打人家板子,他们还充当鸣锣开道的仪式性工作,是三班中的“门脸儿”,长得歪瓜裂枣是不能入选的,工资收入较高,处于内部鄙视链的最顶端。

快班可以简单理解为捕快,天生就是跑腿儿的,需要跟歹人搏斗,危险系数较高,经常还要承担收税任务,有点外快,但更多地是招老百姓的骂,算是鄙视链的中段。

壮班最次,看守个库房和监狱,必要时也得充当押解人犯去往发配的地方的解差,最苦最累,属于鄙视链的最底端。

看完了衙役的分类,我们就会大概了解到,很多衙役抢着去押送犯人这个命题,是如何的不可思议,因为即便是在壮班的内部排序上,也是当个看守人员比较清闲,兴许还有点合法的外快,根本不会有人上赶着想去当押送犯人的解差,简直是避之唯恐不及。

这种押解工作有多可怕?

水浒里的描写不用多说了,被人犯同伙拦路截杀的可能性无限大,相对比较富有的人犯所能带来的较高收益,这种现实危险才是需要面对的,性价比实在太低。

感谢完盗匪们的不杀之恩,你还要面对路上的其他风险,风里来雨里去、动不动蹦出一条吊睛白额大虫这类的自然风险自不必提,古代没有抗生素,一旦搞出点外伤,或者水土不服闹肚子,甚至头疼脑热的,都会要了你的老命。

假如路上因为天气原因不太顺利,每天没走够五十里地,导致最后延期抵达目的地,等待你的是接收部门官府的刑杖责罚,挨一顿板子是轻的,严重的直接加入人犯群体,再也别想回家的事儿了。

最悲催的是,人犯走一趟就可以了,而解差还需要走一个来回受双份罪,你以为去趟宁古塔容易吗?

切莫把解差的工作当成现在的公费旅游,吃住三星级以上全部报销,犯人都富得流油,恨不能给你雇上八抬大轿,真要是这般的美差,他们就该是鄙视链的最顶端了!


历来现实


首先需要纠正一下,押送罪犯的衙役并不是全程不变的,同一个衙役并不需来回奔波几千里的路程。

以清朝为例,比如押送罪犯从北京出发,那么到了河北地界,犯人就交由当地衙役押送了,双方只需办理一下交接手续即可,随后原先从北京出发的衙役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同样,在河北接到罪犯的衙役只需将罪犯押送至邻县,任务就算完成。以次类推,这样一来,罪犯不变,衙役总是在变,这就减少或避免了当差人的辛劳。

如果真的来回跑上好几千里的话,那么衙役和罪犯就没什么两样了,说不准死的比罪犯还要早。到时候就没有人争着抢着去了,而是惟恐避之不及!

既然许多衙役抢着去,肯定是有利可图了,先举个例子。


清朝皇亲贵胄们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冲龙沟”,也就是我的俗称的刷牙。

古人没有牙膏,而皇帝的龙嘴又精贵,所以就会用上好的茶叶泡水漱口。

通常茶叶泡上一遍就被丢弃,皇帝自不会吝啬这点东西,所以在一旁侍候的宫女就会将泡过的茶叶凉干收起来,或是日后自己饮用,或是捣腾到外面再卖个好价钱。如此一来,就会出现争着抢着侍候皇帝“冲龙沟”的现像了!

而衙役押送罪犯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般普通老百姓犯了重罪直接就砍头了,根本享受不到流放、发配的待遇。只有那些达官显贵,或是特殊身份的人犯了罪,才会体验到“皇恩浩荡”的机会。

汉朝前后,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吕不韦、嫪毐及其门客都被秦王赢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后,流放地多为岭南地区,比如岳飞被害后,妻儿老小全被发配于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会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宁古塔,比如纪晓岚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数会流放到宁古塔垦荒了。


其实,古代的流放比死刑还恐怖,因为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里迢迢,跋山涉水,远离故土,心情惆怅,许多人还没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还都会希望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因为如果赶上皇帝大赦天下,那么他们就有了出头之日,再说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他们就将希望寄托于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顾,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给他们点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钱免灾,衙役又能得到时好处,彼此心照不宣,于是一条产业链形成。


所以,正是由于形成了衙役业内的潜规则,有衙役争着抢着去拔这层皮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是一个创收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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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春秋


古代发配罪犯,在大一统王朝通常2000里起步。所以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里不太会像《水浒传》里写的那样,由衙役把犯人直接押送到地头。因为在古代交通状况下,哪怕一个衙役押送一个流放犯人,来回4000里地,走个1年时间是非常正常的。


而衙役的工资通常是由县太爷发放的,所以一个县里养的衙役数量必然是有一个均衡值,不会太多。如果都按照这个逻辑,通常一个县,如果在一两年之内只要超过几十个流放犯人,那这个县衙都要停摆了。

其实从刘邦作为一个亭长也负责押送过一批劳力去修秦始皇陵的过程也可以看出,刘邦并非正式秦朝廷政府人员,但是他负责到县丞萧何处领了差旅费出发。而这个差旅费基本上对于刘邦而言,就是主要收入了。所以押送流放犯人在秦末,基本上就是一个“外包”业务。县衙负责出钱,当地的黑恶势力负责拿钱办事。

而到了唐朝,李世民正是因为看穿了这些问题。所以对流刑准许“花钱赎买”、或者以劳役代替。


这里有一个重点,押送流刑犯人,这里面是有固定收入的,这与被流放的犯人本身有钱无钱无关。衙门给的补贴是足以考虑到押送人员在这押送时间内,差旅费用和误工费用的。

而到了宋朝之后,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导致了“流刑”反而成了普通百姓犯不起的刑法,而成为了士大夫们“专属刑法”。流放甚至成了一种政治资本。

这样一来,押送这些流放的士大夫们,那几乎就成了大美差了。因为这些流放犯人身份地位都比较特殊,最关键的一点是不差钱。大多数都是因为“新旧党争”等因素,而被流放的。


而且宋朝的国境面积并不大,流放的路程相对其他大一统时期,要短得多。宋朝被流放的名人很多,包括我们熟悉的寇准、胡旦、苏轼、苏辙、黄庭坚、蔡京等等。这些人实际上并非去坐牢,一路上游山玩水,跟着他们基本上算是公费旅游。而且他们随时可能还会被起复,回到朝廷。所以这又是个赚人情的大买卖。

即便像《水浒传》里那样,押送个宋江到江州,一路上跟他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人送银子拜托衙役照顾好宋江。此等好事,跟着出去旅游一趟,赚一笔钱回来,这个账哪个衙役都是玩挤破头的。所谓路上道阻且长,瘴疠横行,这都不是事。


到了清朝,朝廷已经明文规定,衙役将犯人押送出省境,交换文件,换当地的衙役再继续执行下一程的押送任务,到地方后,核对押送凭证,交差了事。程序改了以后,虽然本质上是为了防止押送流放犯人的衙役长期霸占利益渠道,但最终就变成了利益均沾了。害怕去宁古塔受罪,需要打通的关节就更多了,抢着去押送犯人的衙役就没有以前那么积极了。


炒米视角


衙役倒了血霉,才会选择押送流放的罪犯。

我们不妨从《水浒传》里找线索,水浒传有四组押送犯人的衙役,我们分别说一下:

1. 押送林冲的董超薛霸。

我们知道,林冲是比较有地位的,八十万禁军教头,和泥腿子肯定不一样。结果董超、薛霸一路上,除了收了陆谦给的谋财害命的银子外,一点好处都没有。林冲也舍不得掏腰包行贿衙役,所以原本董超薛霸就带着脾气,于是一路往死里折磨林冲……

2. 押送武松的衙役。

说真的,和武松在一起的衙役生活还是不错的。毕竟之前大家是同事,而且都挺佩服武松神勇无比的。所以这俩衙役知道武松连老虎都能打死,也不会过分为难武松。

同时,武松一路上也不差钱,所以请客吃饭喝酒,衙役过的还不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武松没事干喜欢恐吓这俩衙役,动不动下的俩衙役跪下磕头。

3. 押送宋江的衙役。

这俩衙役押送宋江去江州,结果路上遇到了花荣、刘唐……等等一堆好汉,大家看到宋江带着枷,第一反应不是给宋江解开,而是打算一刀劈了这俩衙役……

要不是宋江不愿意落草,这俩公人一路上得死一万次。

4. 押送卢俊义的董超薛霸。

没错,这俩人一辈子就害过俩人,第一次害林冲被鲁智深救了,第二次被燕青弄死了。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押解的衙役,押送好人没油水、押送坏人路上随时有送命的可能。

谁没事干了,喜欢抢这个差事呢?


酒骑风


在电视剧当中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大臣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之后,就被皇帝发配到了边远地区。但这样的日子并不好受,首先头戴枷锁还有铁链绑着手脚,被衙役带着走向帝国的边疆。

当然对于犯事的官员来说远隔千里一去生死未卜,可为何很多衙役争着去押送?

在这里就有必要提到在古代时期地方上官职最大的估计也就是县太爷了,而地位最低的就是这些衙役有时候他们连“吏”也算不上,充其量在今天也只算做外派人员。

在古代时期官员的工资不仅低,同时相关的福利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多,作为在地方上最为低级的官员也可以想象这些衙役他们平时的工资到底有多少?

所以为了生活也不得不去做这件事情,因为在这其中也存在着很大的油水。其中在历史上最为有名的衙役估计也就是汉高祖刘邦了,要知道在秦朝末年作为地方官员也押送一批犯人。

当时负责这笔钱发放的人正是萧何,要知道刘邦虽然是小小的亭长但是他的工资并不很高,这也就是为何就连喝酒都会赊账,由于不会挣钱连嫂子也瞧不起他。

对于当时的最低级官员而言这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也可以算作是由县太老爷出钱,当地有势力的人来负责办这件事情。

到了唐朝李世民时期对于押送制度也开始做出了某些改变,尤其是对于犯下了并不是很严重的官员来说可以通过花钱赎买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罪行。

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衙役的工资也减少了很多,所以在这个时候也就提高了工资补助。可是到了宋朝之后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刑不上大夫”文人阶层在宋朝已经占据了重要位置。

宋朝时期的疆域在历史上所有大统一王朝当中最小的,所以对于那些流放官员来讲离家乡也算不上是太远。

同时在前文当中提到过由于宋朝重视文人,所以在对这些大臣流放的时候对他们并不是很严苛。

而在历史上宋朝时期被流放的大臣有很多,比如苏东坡、黄庭坚、欧阳修等人,相反他们在流放期间还吟诗作乐,给人的感觉好像就是在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

押送他们的衙役也算得上是公费旅游了,假如以后皇帝想念起了这些大臣也随时可以将他们启用,如果在押送的过程双方建立起了良好的友谊,当官员飞黄腾达的时候想必也会怀念当初落魄时候那些衙役如何对他好。相比这又是个人情买卖怎么不会争着去做。

在《水浒传》当中虽然宋江被判刑,但一路上不仅玩得很开心甚至还有人给他送银两,对于那些衙役来说平时的工资本没有多少,现在金主来了怎么不会挤破头,就算是在远也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最后就要提到清朝就对官员流放做出了很大改变。

以前就是由衙役将犯人直接押送到流放地,而此时在押送到另外一个地方之后需要核对凭证此时押解了官员也就可以回到原籍。

而犯事的官员就由新的衙役押送,之所以会更改程序,其目的就是在于防止这些衙役长期霸占利益渠道,到最后对于官员来说想要打通的环节也就变得更多了。

同时对于那些抢着想要押送犯人的衙役来讲利益虽然没有以前那么丰厚,但总比县衙里的工资要好得多。这也就是为何在发配罪犯的时候虽然路途遥远相隔也有几千里路,仍然有很多衙役去争着做这件事情。

这是因为在这其中不仅有很多丰厚的利益,同时一旦官员被朝廷重新启用,那么对于押解人员来说就有一条新的晋升通道。


大国布衣


生产队的时候有马车,一辆马车有一个车把式,一个跟车的。马车负责生产队里拉庄稼送粪什么的,每天都很忙。一天一工挣十分,合几角钱,还要到年底才结账。

有时候,马车要出车,就是到远处去拉送东西,一去或一天或数天,每天补助一元或二元饭费。即轻松又能改改膳,所以大家都乐意抢着去。凡是在过去生产队里当过车把式或跟车的都熟知这件事。

古代发配罪犯,动辄几千里,风餐露宿,跋山涉水,很辛苦,但衙役们却抢着去押送。这原因跟生乡队时车把式和跟车的抢着去出车很相似。因为有利可图。

首先,一般判长途流放的,多是官宦之人,家里有钱。为了减轻沿途亲人苦楚,一般罪犯家里都会送钱给押送的衙役,求他们照顾。有这样的外快,衙役当然願意去。

其次,衙役在衙门里,在长官的眼皮底下,忙东忙西,累而且不自由。押送流放的犯人,可就自由多了。这就象鸟儿离开了笼子,自然是高兴的。

底层的人容易满足。生产队的车把式和跟车的,为了一元多的补助费,便乐意去出车。衙役们为了自由点儿和得点儿外快便乐意去押送犯人。可怜天下底层人。

欢迎点评。


夕阳晚霞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瞅着这题目,估计大家伙口水都要喷在屏幕上了。这不就是造谣吗?哥几个这题主脑壳壳不会是漏风了吧。

毕竟大家伙都知道,搁过去,这要是人犯被整个流放,二千里这就是个起步价,没这价码,您也别谈啥流放不流放的。

这衙役要是陪着犯人走上这么一遭,来回可就是四千里,哎呦,就这路,您没个一年半载的压根就回来不来呀。

毕竟那会还没有啥高速公路不是,绿皮火车头他也没有,全凭俩大脚丫子硬趟。

而且这流放地,哪里荒芜,皇帝就喜欢往那里流放,瘴气呀,蚊虫呀,老虎呀,豺狼呀,这要是不小心让叮上一口,您也就不用回了,死那埋那也就算了。

就这工作环境,还抢着去,这不是造谣是啥?骗骗小孩子就得了,还跑这嘚瑟,这也太过分了。

呵呵!一口气整这么多反对意见。

说道这里估计有人就要说了:“上边这说的对不对呢?”

这上边说的,他对也不对。

“拉倒吧!这都整成顺口溜了,到底对还是不对?”

听俺给大家伙分析分析这个事。

话说,这搁过去,衙门口那扶着水火棍杵在屋子里的人,虽然也穿着国家发放的统一制服,但朝廷压根就不负责他们的薪水问题。

每个月领的薪水,那都是由县大老爷统筹发放。

如果要按照这个流程来看,这衙门口一年撞上三五个流放的犯人,县大老爷,这就要哭了,脾气暴躁的这就要抽自己个大嘴巴,为嘛要整这么多流放,弄个斩立决这多省事。

毕竟出这么一趟差,路上的消耗,那就是个大数,再加上出差你也得发薪水,这一进一出钱没了不说,这干活的人也少了不是。

这要是来五个流放的,二五一十,这就是十个拿水火棍撑场面的人没了,你还谈啥威严不威严的,这事就不能整啊!

那么真要遇到流放的,这咋办呢?

简单就俩字——外包。

有了要流放的案子,这就从财政上出钱(县大老爷不掏腰包),画一个杠杠,召集当地的地痞流氓来办这趟差。

话说那会说的地痞流氓,他也没个正经的收入来源,就是一帮子无业游民,跑这么一趟,有钱赚,这当然都乐意啊,所以就抢着去。

说道这里,估计就有人要问了:“这事不是衙役办的吗?咋又跑到地痞流氓的身上了?”

这事也好解释,那会衙役虽然是公务员,但他也有高低贵贱之分,那衙门口的衙役,他分两类——内班和外班。

这内班就是给衙门口提供服务的,比如车夫,做饭的老头。

这外班有壮班,皂班,快班,这就是所谓的三班衙役。那么这壮班他属于民壮掌管缉盗的事,比那俩班要高一级。

剩下这俩班,那都是来自于市井无赖,有事就临时召集一下,没事回去当你的平头百姓,属于贱役。当然平时维持几个人在,还行,但要是一直维持,这县大老爷他也不答应。

所以后来这就成了,天天蹲衙门口领薪水的衙役,手底下就带着那么几个不领薪水的白役。

您就说吧,就这种组织结构,一个领薪水的衙役他从县大老爷哪里也就能领到一天的口粮,他再带几个人,搁那养活这几个人呢?

所以欺压老百姓的事可就出来了,那么能欺压老百姓的事,是一般老百姓能干的吗?不能啊,所以这帮人基本上都是市井无赖。

这也就是为嘛,有时候咱看历史中有些小人物,本来身份就是一流氓,居然能走进衙门口弄套公务员的差事,原因就在这里。

据说满清的时候,搁四川有一个叫巴县的地方,那衙门口的衙役,都达到了七千多人。

这都赶上一个师的编制了,他一个县大老爷能养活的了吗?当然不能了,其实这里边更多的是白役,压根就没啥薪水可领的。

所以这要是碰上出一趟流放的差,那打破了脑袋的要去,毕竟衙门口发钱不说,那犯人的家里边,还要给他们打点一番。

这可都是收入啊!不去才见鬼了呢?运气好的话,去这么一趟都够好几年花销的了。

毕竟能整个流放的罪名,大多数情况下,这主的家庭环境不会太差。

到了满清的时候,就为这事,还做了明文规定,这要是整流放,这趟差不再是一波人一整到底,而是将犯人押出了省,由下一个省的的衙役代劳过境。

由于需要打通的关节变多了,犯人的家属他也负担不起,所以这事衙役们的热情下降了不少,但抢着去的还有,毕竟蹲在当地也没几个钱可捞不是。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喜欢的朋友加个关注,顺手点个赞呦!


梁老师说历史


发配犯人是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一个桥段。《水浒传》中最出名的就是刺配沧州道。《雍正王朝》最有名的就是送到宁古塔。还有我们中学时代经常学到的古诗词,下边的作者介绍中黄州,滁州,海南都是官员经常贬谪的地方。这些流放,发配和贬谪的地方都是经济实力不强或者开发不彻底的地方,或者是堤坝,河道等朝廷工事需要劳工,朝廷就把他们发配过去做事。但是很多人在路上就死去了,为什么呢,舟车劳顿再加上疾病,半路上找不到投宿和及时医治的地方。还有就是开发不彻底遍布原始森林,瘴气严重,湿热的气候难以适应。


这样一份职业会有人抢着去做实在是令人生疑,唐太宗说过我们要以史为鉴,不知道衙役们是否听过陈胜吴广起义的故事,如果不小心压的就是这类型的人,可是不得了啊。山高皇帝远,路上遇到劫匪,岂不是命都丢了,虽然劫匪不一定都有胆子去劫官,但是敢劫官的又不在少数,如果押送的是什么帮派头子,也是个不小的麻烦事儿。

抢着做的或许只有押送去的地方不远,押送的又是什么富贵人家的人。路上犯人家属给的盘缠多,好吃好喝招待,还会多给押送的人一些钱,让路上照顾,照顾,这可以赚到不少外快。如果押送一个穷光蛋,还是个独身的窃贼,发配到古代的广东海南充军,那谁愿意去啊。又不是现在海南有度假圣地三亚,广东更是有许多城市的经济水平在国家前列,各地的人们都奔着机会去打工 。如果那时候有现在这样的环境,那衙役们可能会借着机会到处走走,也算旅游,可是那个时候没条件,没这个意识啊。



衙役们作为衙门的最基本单位之一,物质生活水平也高不到哪里去,或许只有少数的衙役能够不错的生活水平,但是你让他们抽时间游山玩水,那或许只有文人墨客有这样的情怀了。押送一出去就好几个月,甚至半年到一年多,离家那么远,父母,妻儿都见不到。古语有云“父母在,不远游”,长途跋涉不知归家是何年。所以抢着干的机会有,但是应该不是每一分都抢。



红雨说历史


古代发配罪犯,犯人会被发配几千里,而衙役并不会跟随犯人走几千里。至于很多衙役会挣着去押送的情况,很多人以为是有利可图,不过由于缺乏资料,我们也只能推测。



流放在古代称之为流刑,犯人被流放的时候,会由衙役押解到边疆戍边,或者是被送到蛮荒烟瘴之地开发荒地。很多犯人为了避免在路上受到折磨,会尽量的给押解的差役一定的好处,这也就是衙役们争抢押解的原因。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以唐朝为例,唐代的流刑按远近距离分为三种;分别为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这些犯人有一些会被增加一定的劳役工作,称之为“加役流”。

唐朝的衙役押解犯人的时候,应该不会敲诈勒索犯人。原因在于唐朝的流刑是可以赎买的,类似于和珅发明的“赎罪银”。



具体方法为;流放两千里,花费八十斤铜免刑。流放两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则需要一百斤。按照这种刑罚赎买的政策推断的话,如果犯人有钱的话,估计都会用来免罪,押送的衙役根本捞不到多少油水。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说,如果在押解的路上没有财物贿赂衙役,衙役很可能为了轻松完成任务而杀人灭口,所以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人会留下一定的财物贿赂衙役。不过这种说法根本无从考证,只能说是真假难辨。

唐朝以后,几乎所有的朝代都延续了唐朝的做法,基本上都可以用财物免除流放的刑罚。因此被流放的人大体只有两种,一种是穷困潦倒的底层百姓,一种则是被特批的政治犯。



以正常理论推测,没有前途的政治犯应该是敲诈勒索的对象。

清朝时期,林则徐虎门销烟之后,由于清军对英国人作战失利,道光帝拿林则徐做了出气筒,下旨将其流放新疆。林则徐在6月28日接到圣旨之后,于7月14日开始出发。这一路完全是自费,所以林则徐需要自己准备财物和必需品。

一路之上,各省的官吏会派遣衙役负责押送,当然这些衙役是不会出省的,只负责本省境内的押送任务,所以不会存在来回几千里的路程的问题。



当然在此期间,路上与林则徐有旧的官员也会特殊照顾一下。至于这些押解的衙役会不会敲诈勒索,或者是林则徐会不会打赏一下,就完全看两者的心情和所处的环境了。

除了林则徐之外,清朝流放的官员还有很多,比如光绪时期的张荫桓以及毓贤。这些人都有一定的积蓄,而且被发配之后等同于判处了无期徒刑,前途暗淡,按照常理来说,很有可能会被敲诈勒索,或者是破财免灾。

当然具体情况已经无从考察,我们只是根据一些律法和事件进行推测。


我是越关


古代发配罪犯,远在几千里之外,为什么衙役却争着相送?

题主的历史常识缺乏,古代发配罪犯,也是有等级的,并非就是一个地方。而且衙役押送,如果路途遥远,也不是要一路送到目的地的。

古代人犯罪,如果不是死罪直接砍头,那么往往是刺字发配,充军。“水浒传”中骂这些人叫“贼配军”,便是这个道理。

古人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因为钉子是要被千锤百打的,当兵的往往是“扫黑除恶”针对的犯罪分子,你一个好人干什么混在里面呢?古代军队必须赏罚分明,杀伐果断,否则乱军的破坏力不亚于匪。“慈不掌兵”就是这么来的。

而且充军发配也并不一定是几千里,各地全都有驻军啊!

而且如果发配的地方实在遥远,发配的路途上也有分好几站的。押送的衙役只要送到站,做好交接手续,就可以回去领津贴了。余下的路程就由别的衙役押送了。

所以,送一段路程,而且是出发地,说不定犯人家族还有私下好处,为什么不干呢?

而且充军发配的远近全要看犯罪分子罪行的轻和重,《水浒传》中发配的沧州和孟州就不是一地,罪行轻,就判的地近,罪行重,就判的地远,最远甚至几千公里的边境上,敌国如果不入侵,运气就好,如果动刀枪,八成就战死了啊!

那么,这些家伙为什么不逃走?

一,“富贵险中求”,说不定长官青睐,或者你立功以后,被长官升职了呢?

二,除了“遇赦不赦”的重罪,如果朝廷新君登基,或太后去世,生了太子等,就有可能天下大赦,那么就可以重获自由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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