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胡適: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而不是做我的孝順兒子

胡適: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而不是做我的孝順兒子

“站在瑞士山脊上的女孩” 攝影師:Daniel Ernst

文/大叔的思考(本文1600多字,閱讀時間需5分鐘)


“孝子賢孫”是中國千百年來的傳統,在中國,“孝順”是衡量每個為人子女的人好壞的標準,一個人本身的好壞是其次,只要你是個“孝子”就算你是窮兇極惡的惡人,在人們心目中也會因為你的“孝順”抵消你的罪惡,而心安理得的相信你骨子裡還是好的。與之相反,不論你做過多少好事,如果人們得知你對自己的父母不孝順,反而會被人認為你是一個惡人。這種根深蒂固的對善與惡的衡量標準,影響著一代一代的中國人,他們做著父母的“孝”子,為了這個“孝”子他們變得聽話、順從,因為稍有不慎就會被加以“不孝”的帽子,好像喜歡“扣帽子”的做法在家庭內部就有了,父母評價為“不孝”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一旦“不孝”的帽子戴上每個孩子就會成為全世界的敵人,站在了所有孝子和父母的對立面,不論這個“父母”是否對錯,總之孩子“不孝”就是罪大惡極,遭人唾棄。因為如此,很多人在父母面前變得唯唯諾諾,“愚孝”也就順理成章了。

當然在現代社會“不孝”這個說法家長不在經常掛在嘴邊,因為他們可能意識到這個詞太傷人,但"不聽話"取而代之了“不孝”,“不聽話”和“不孝”其實意思是一樣的,而且更有點蠻不講理的東西在裡面。


其實早在胡適之前的幾百年就有人提出“父母於子女無恩”的話,說這話的人就是我們很熟悉的孔融,一千八百多年前孔融曾說過:“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其大概意思就是,父母生下孩子並非因為什麼偉大的東西,而是出於本能的情慾發洩,就像瓶子裡的東西,當東西離開瓶子就和瓶子沒什麼關係了。這是來自古人對“孝”這種文化最早的思辨,對錯暫且不論,千百年來能發出這樣聲音的人敢發出這樣的聲音的人不多,很多現代人的思想比起這位千百年前的古人來說不知落後多少,當然很多人並不承認這一點。稍做說明,本人是很認同孔融的這種說法的。

胡適也是認同這些話的人,當他生下第一個兒子時就更加認同的了,他說:

孩子的出身都是身不由己的,孩子沒有選擇出生在什麼家庭的自由,做父母的也不曾經過他的同意,就糊里糊塗的給了他一條生命 ,即使給了這條命也是出於無意,我們即無意又如何居功呢?又如何自以為有恩於他?孩子既無要求生,我們就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要求報恩了,我們糊里糊塗的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負一部分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胡適說,我要我兒子曉得我對他只有抱歉,決不居功,決不要求報恩。至於兒子以後怎麼做,那是他自己事。此言論一出,立刻遭到別人的反對,有人說胡適把“做兒子”的抬舉起來,把兒子看做一個“白吃不還賬”的人,胡適說他的意思恰好相反,

胡適說他想把普通做父母的抬高起來,叫他們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種“放高利貸”的債主。


胡適說“孝子”兩個字究竟還有什麼意義?古書上稱孝子就是居父母喪的兒子,無論多麼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拿著哭喪棒,人家就稱他做“孝子”。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裡,故戰陣無勇、蒞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這所以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我以為“一個堂堂的人”決不致於做打爹罵孃的事,決不致於對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孝順”是世人對孩子的要求,但如果孩子的爸媽如果是個惡人,孩子要不要“孝順”他們的父母呢?比如有一個賣國賊父母,嗜賭如命輸光家財的父母,我們遇上這樣的父母該怎麼辦呢?古書聖人好像並沒有教我們這些。

看了此話,有人可能會說:胡適是教我們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萬不可做父母孝順的兒子。胡適也對此做了回答,他說:“如果有些人這樣認為,那就是他自己的錯了,我的所有感想都是寫給自己的,並不是要教訓別人家的兒子,他們如何想是他們的事,我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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