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昭平縣人民法院開展“百日風暴”亮劍行動

昭平縣人民法院開展“百日風暴”亮劍行動

昭平縣人民法院開展“百日風暴”亮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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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19時,當大家在勞累地上了一天班在家好好享受一頓晚餐的時候,昭平縣法院大樓前卻警燈閃爍,22名幹警早已集結完畢。隨著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黎傳傑在說明注意事項後的一聲令下,幹警們迅速上車,6輛警車依次駛出法院,雷霆出擊,向各自目的地駛去。昭平縣法院執行“百日風暴”之亮劍行動正式拉開序幕。

19時20分,由黎傳傑院長帶隊的執行一隊來到昭平鎮附誠村的曾某家,並將曾某拘傳至法院。原來,曾某因不主動支付贍養費給其母親陸某,被陸某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判令曾某需給付贍養費3000元給陸某。判決生效後,曾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無奈之下的陸某向昭平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向曾某發去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並多次到曾某家敦促其履行義務,曾某均找各種理由推脫,拒不履行義務。

在法院執行局辦公室,黎院長根據曾某有兒有女的情況,從孝道方面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曾某闡明“何為孝,如何孝”。曾某聽了黎院長的一席話,猶如醍醐灌頂,瞬間幡然醒悟,表示以後自己一定要在子女面前在孝順方面起表率作用,並願意當場履行完畢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全部義務。至此,一起涉民生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隨後,黎院長一行顧不上休息,立即帶領執行一隊出發前往昭平鎮龍坪村黃某家,並迅速將黃某帶至昭平法院。原來,黃某與朱某佳、韋某佳等十五人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判決,黃某需給付朱某佳、韋某佳等十五人勞務費共計27000元。黃某在判決生效後不履行義務,案件進入了執行程序。在執行中,執行法官通過電話、上門等多種方式,要求黃某依法履行還款義務,但黃某每次都對此無動於衷,不積極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

在昭平縣法院執行局辦公室,主辦法官耐心向黃某釋法明理,但黃某依舊藉故規避執行。昭平縣人民法院為了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決定將黃某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與此同時,由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雷應澤及該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黃曉暉帶領的執行二組也來到了位於走馬鎮廟椏村的何某軍、何某飛、何某華、何某堅家。何某軍、何某飛、何某華、何某堅與任某裡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何某軍、何某飛、何某華、何某堅需返還任某裡16000元。此案在執行當中,經主辦法官調解,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何某軍、何某飛、何某華、何某堅先給付3000元給任某裡,餘下的12000元案款按和解協議分內容分期履行。但到了和解協議規定的還款時間,何某軍、何某飛、何某華、何某堅並未按自己承諾的計劃履行義務,該案主辦法官也多次採用上門及電話的方式敦促四位被執行人按計劃履行義務,可他們均藉故規避執行,就此當起了“老賴”。

在何某華家,雷應澤副院長和黃曉輝局長召集了四位被執行人進行談話調解,向他們講述了因規避執行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各種嚴重後果。四名被執行人聽後,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明了不願當“老賴”的態度並當場履行了餘下的12000元案款。

2018年5月16日凌晨1點,執行幹警們終於結束了戰鬥。此次行動,幹警們拘傳4人,拘留1人,執行標的到位金額1.5萬元,有2件案件執行完畢,4件案件達成執行和解。

為了基本解決執行難,昭平縣人民法院將樹立“說幹就幹,幹就幹好”的決心,採取“5+2”白加黑的方式,不定期地採取行動,勇於亮劍,敢於出擊,盡最大可能壓縮“老賴”們的生存空間,盡最大努力打擊“老賴”們的囂張氣焰,向廣大人民群眾交一份滿意的答卷。

文章出處:昭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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