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湖南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日前,湖南省紀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了通報。分別是:

1.省人大機關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7年,省人大機關在公務接待中,存在接待陪餐人數和人均消費超過規定標準的問題,違反公務接待有關規定。省人大辦公廳分管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張慧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省人大辦公廳接待辦主任潘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省委督查室組織省委督辦專員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5月6日,省委督查室組織召開督查調研彙報會和省委督辦專員座談會,聽取各市州及省直單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精神督查調研情況。會後,安排參會人員用餐,並飲用高檔酒水,人均消費800餘元。時任省委副秘書長趙小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省委接待辦主任劉亞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省委保密辦主任、省國家保密局局長徐貽軍違反生活紀律、收受紅包禮金、違規安排公務接待等問題。經查,徐貽軍違反生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有業務往來的單位、個人所送禮金共計17萬元;擔任省委接待辦主任期間,多次違規為非接待對象及其家人來長沙提供食宿、公車等,共計花費公款9.5萬元。徐貽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4.永州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原經理張巧軍違規多領補助獎金和公款旅遊等問題。2015年至2017年,張巧軍違規多領取績效工資、補助、獎金17.5萬餘元;2017年10月,張巧軍一行6人以到成都考察名義,到峨眉山、都江堰等景區旅遊,用公款報銷相關費用2.3萬餘元;2016年,市政工程公司以發勞保服名義,違規購買西裝、皮衣共計28萬餘元。張巧軍還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張巧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並被撤銷零陵區政協委員資格。(湖南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李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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