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絕學《陰符經》原譯文,深讀可上通天理,下達人性,順達人事!

絕學《陰符經》原譯文,深讀可上通天理,下達人性,順達人事!

前言

沖虛子曰:考察古今,解《陰符經》者可謂多矣!而能明其三昧者稀矣!何哉?不知“人道合一”之妙也。世有以“兵”解者,有以“丹道”解者,有以“佛理”解者,有以“醫理”解者,花樣之多,不一而足。然終未逮其意者,因其偏也。吾雖愚魯,卻不願同道者為妄解所惑也,故今以白話文解之。望悟者悟之,達者明之,則無憾矣!

上篇

原文:“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天有五賊,見之者昌。五賊在心,施行於天。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

譯文:“只要發現自然之規律,掌握自然之運行,就能盡得其妙了。自然包含著五行(金、木、水、火、土)之相剋,懂得它們才會興旺。五行相剋之氣融於心,施行於自然,宇宙就會象在手中一樣易於掌控,萬物之變化也就能隨心所欲。”

沖虛子曰:知五行之相剋,方能明五行相生之妙。五行之氣相剋則能精和,精和曰常,知常曰明,故能與“道”合一,故宇宙、萬物能控也。

原文:“天性,人也;人心,機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譯文:“自然之性是人之本性(即‘虛靜’),人心卻是詐偽的。所以要以自然之道來確定人性之道。”

沖虛子曰:天物芸芸,各復歸於其根,曰靜。靜,是謂覆命。覆命,常也。人心巧而不能靜,故好妄為也。妄為,則兇。故要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原文:“天發殺機,移星易宿;地發殺機,龍蛇起陸;人發殺機,天地反覆;天人合發,萬化定基。”

譯文:“上天若出現五行相剋,就會使星宿移位;大地若出現五行相剋,就會使龍蛇飛騰;人體內若出現五行相剋,就能使天地顛倒。倘若人能順應自然而同時發生五行相剋,就能使萬物穩定下來。”

沖虛子曰:有殺則有生也,相剋則能相生也,故曰:“反也者,道之動也”。

原文:“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竅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動靜。火生於木,禍發必克;奸生於國,時動必潰。知之修煉,謂之聖人。”

譯文:“人性雖有巧有拙,卻可以棄之不用。九竅是否沾惹外邪,關鍵在於耳、目、口三竅之動靜。三竅動則猶如木頭著火,必生災禍;國有奸邪,必致潰亡。懂得如此修煉,稱為聖人。”

沖虛子曰:耳目口三寶,閉塞勿發通。外邪既不入,心志歸虛無。虛極生靜定,血脈變通暢。陰陽漸和諧,百病無由生。修之不輟休,通體致精和。精和與道一,德厚稱聖人。

手抄《黃帝陰符經》白話譯文(中)

沖虛子曰:一陰一陽謂之道;反也者,道之動也。

原文:“ 天地,萬物之盜;萬物,人之盜;人,萬物之盜。三盜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時,百骸理;動其機,萬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 日月有數,大小有定,聖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盜機也,天下莫能見,莫能知。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輕命。”

譯文:“萬物順應天地之規律而自然生長;人利用萬物而富足;萬物依靠人而昌盛。只要天地、萬物與人之間各得其宜,那麼它們就會安定下來。所以說:休養要遵循時令,身體才會得到調理;行動要把握時機,萬物才會變得安定。人們只懂得“盜”的神妙莫測而以為神(世人只知偷盜不被查覺,謂之‘神’),卻不知“盜”不神妙莫測才是最神妙莫測的(卻不知順天地、萬物之規律而公開盜之,方為‘神’)。要知道,太陽與月亮各有規律,大與小都有定規,只有懂得這些道理,才會有大功產生,才會有神明護佑。這些“盜”的機巧是天下之人所不能見、所不能知的。有悟性的人得到它,就會躬行(能順應自然);無悟性的人得到它,卻會喪命(因違法偷盜)。”

沖虛子曰:盜者,密取而不知也。萬物順天地之規而盜其精,故能昌;人順日月之數、萬物之規而盜之,故能富。愚人不察,望文而生義,以盜為盜,身死為天下笑,不亦悲乎!

《黃帝陰符經》白話譯文(下)

原文:“瞽者善聽,聾者善視。絕利一源,用師十倍;三返晝夜,用師萬倍。心生於物,死於物,機在目。天之無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風,莫不蠢然。”

譯文:“眼盲者耳聰,耳聾者眼明。因此,如果能閉塞其一(或眼或耳),就會增強十倍之能力;如果能每天閉塞其耳、目、口(勿聽、勿視、勿言),就會增強萬倍之能力。心因物而動,因物而靜,關鍵在於眼。要知道,上天不施恩德(無聲無言),因而能產生大恩德;而響雷暴風(指外物也)只會使萬物發生騷動。”

沖虛子曰:修道之要在乎三寶,三寶之要在乎目。目,外物進入之門戶也。外物入,心則騷動。心既動,則虛靜失矣!“妄為”生,則兇禍至矣!嗚呼,悲哉!

原文:“至樂性餘,至靜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氣。”

譯文:“至樂之本在於知足,至靜之本在於無私。上天因無恩而至私,故能大恩而至公(即施惠於萬物)。統攝的法式在於調和其氣。”

沖虛子曰:世人喜佔有而不知滿足,慾壑難填,故常痛苦而不樂也;好妄為而不知博施,為所欲為,故常心蕩而不靜也。若欲歸於至樂、至靜之境,則需調和其氣也。

原文:“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於害,害生於恩。”

譯文:“生為死之終結,死為生之終結,故生死為一。利因害而生,害亦因利而生,故利害相生。”

沖虛子曰:“道”本為一,雖有陰陽之分,實不可分也。陰陽相生相剋,循環往復,一息不停也,故聖人明生死為一、利害相生、禍福相依之理也。

原文:“愚人以天地文理聖,我以時物文理哲;人以愚虞聖,我以不愚虞聖;人以奇期聖,我以不奇期聖。故曰: 沉水入火,自取滅亡。”

譯文:“愚昧之人常以懂得天地之準則為智慧,我卻以遵循時令、洞悉外物為聰明;俗人以欺詐為智慧,我卻以誠信為聰明;俗人以奇異為智慧,我卻以自然為聰明。所以說:進入水火之中還自以為是智慧,那就是自取滅亡。”

沖虛子曰:愚昧之人總以為懂天地之規而能安其居,富其家,便覺智慧非常也;卻不知妄作招兇,外物累人之理。聖人則不然,因知物慾傷人,故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依時修身,除妄歸真,終能與萬物玄同矣!玄同則精和,精和曰常,見常曰明,守柔曰強,用其光,復歸其明,毋遺身殃,是謂襲常;知此理,方為真聰明矣!

原文:“自然之道靜,故天地萬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陰陽相推,而變化順矣。”

譯文:“因為自然之道虛、靜,所以能生天地、萬物。因為天地的運行遵循自然,所以能使陰陽相勝。陰陽相勝相生,則變化和諧。”

沖虛子曰:“道”因虛靜,而能生天地、萬物,天地、萬物因其虛靜,而能生生不息。故人若虛靜,則能隨心所欲。

原文:“是故聖人知自然之道不可違,因而制之。至靜之道,律歷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萬象,八卦甲子,神機鬼藏。陰陽相勝之術,昭昭乎進乎象矣。”

譯文:“所以,聖人懂得自然之道不可違背,因而制訂了各種法則。然而,至靜無形之道(普遍)是各種法則(特殊)所不能完全契合的。於是就有了奇妙的《易》,它產生了各種象徵,是以八種卦象為本,並貫以六十甲子,來演化種種玄機的。這樣一來,陰陽循環相生也就能很清楚地蘊涵於各種象徵之中了。”

沖虛子曰:奇器,古之解者常以為“道”也,實則非也。因前已指出,“道”是“律歷”所不能契的,才有“奇器”產生。此“奇器”不但能完全契合於“道”,而且能展現“道”之玄妙,使萬物之奧秘畢現也(‘道’恆無形,‘奇器’則以有形契之)。因“奇器”之中含有“八卦甲子”,故知“奇器”應是指含有《連山》、《歸藏》之古《易》也,而非今之《周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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