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巫溪:臨時交通管控期間鄂籍車輛一律在指定地點存放

今(1)日,記者從巫溪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獲悉,巫溪縣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實施臨時交通管控,對已進入巫溪縣的湖北籍車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一律指定地點存放,嚴禁在道路上行駛。

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實施分道路、分車籍管控措施

一是嚴格高速公路管控:對湖北籍車輛一律勸返;對非巫溪縣籍車輛禁止進入巫溪縣境內,確因特殊情況不能當場返回的,務必12小時內離開;對不服從安排的,將實行強制隔離觀察14日。

二是嚴格國省縣道管控:與周邊區縣交界的國道、省道和縣道,嚴禁非巫溪縣籍車輛駛入。

三是嚴格鄉鎮(街道)村、組道路管控:各鄉鎮(街道)負責本轄區道路的管控,從嚴控制車輛通行;凡與周邊區縣有接壤的鄉鎮(街道)村組道路,一律嚴禁車輛通行。

上述管控道路設置防疫聯合檢查站,堅持“逢車必檢、逢人必測”原則,對駕乘人員一律進行體溫檢測篩查,並按相關規定進行信息登記、分類處置。

二、嚴控縣內車輛上道行駛

對已進入巫溪縣的湖北籍車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一律指定地點存放,嚴禁在道路上行駛;其他車輛非工作、生產生活急需,原則上不得上道行駛。

三、保障應急車輛運行

經核實,系執行應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應急醫療物資運輸車和基本生活保障供給車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車,不受本通告限制。

四、上述管控措施自2020年2月1日14:00起施行。交通管控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五、疫情管控期間,請廣大駕乘人員及市民自覺遵守上述規定,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工作。對不服從、不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揮,影響疫情防控管控現場秩序、毆打辱罵工作人員及其他妨礙現場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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