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有人說上學時讀不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於勤》,現在走向社會會對這篇文章深有體會嗎,你有哪些理解?

心理學描述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指明一點,題主的題目有錯誤,叔叔叫于勒,不是於勤。

現在我們來聊聊《我的叔叔于勒》。

這篇文章的原文我就不在這裡引用了,相信看這個問題的人一定也看過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發表於1883年,法國的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正是資本主義向帝國主義過渡的時期。普法戰爭以後,法國國內發生了將近20年的經濟危機。法國國內的財政寡頭們為了轉嫁危機,一方面向國外加大投資,加緊侵略殖民地;另一方面,加緊盤剝國內的小資產階級,致使大量小資產階級因貧困而破產。

其中一部分不甘心破產的小資產階級,紛紛漂洋過海,企望在美洲、亞洲以及非洲能夠創造財富,能夠有朝一日帶著財富回到家鄉。

當時的法國,文化思想上,資產階級的享樂主義,拜金主義非常盛行,腐蝕著人民大眾的思想。

題主所問的《我的叔叔于勒》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誕生的作品。

初讀《我的叔叔于勒》

按照主流思想(課本中心思想)來談,《我的叔叔于勒》這篇小說,通過菲利普夫婦對待于勒態度的前後變化,形象地展示了小資產階級愛虛榮、向上爬的卑俗心理,揭露了資本主義制度下人和人的關係,是“赤裸裸的拜金主義”,是“冷酷的現金交易”,反映了資本主義制度的黑暗和腐朽。

這也是小說中的“我”的認為,在短文的末尾,“我”特意給了叔叔于勒10個銅子的小費,而“我”的母親則反對“我”這麼做。

上學時,跟隨者課本的中心思想,大家都是這麼理解這篇文章。

但是其實以成人的角度來看這篇文章,其實飛利浦夫婦並沒有那麼“拜金”。

再讀《我的叔叔于勒》

其實菲利普夫婦也是那個時代的可憐家庭。本來還有部分遺產可以繼承,卻被自己的弟弟于勒揮霍掉了一大部分。家裡只有父親一個人工作養家,但是工錢並不高,每天要很晚才能下班回到家,家裡還有一個妻子和幾個孩子。生活的重擔全在菲利普先生一個人身上。

我母親對我們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時家裡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買拍賣的底貨;姐姐的長袍是自己做的,買15個銅子一米的花邊,常常要在價錢上計較半天。

以上是一段描寫菲利普夫婦家生活條件的原文。

讀到這段時,我深有感觸。我記得,我的母親曾經給我描繪過他們小時候過年時的情景。那時候的中國也很窮,家家戶戶都沒有太多的財富。我們中國人也是很講究體面的一個民族,春節期間是要走親戚的,那時候,出門前我的外公外婆會和我母親及她的兄弟姐妹們說好,到了親戚家裡,米飯不可以要第二碗,餐桌上的魚不要去動,因為那時候物資匱乏,很多家庭過年時只有一條魚,就這一條魚反覆加熱上桌,每家每戶都是這樣,因此大人們心照不宣,不去動那條魚。往往母親他們就是吃點米飯和蔬菜。那些好的菜餚都是擺上桌充門面的,小孩子們在大人的反覆告誡下,都不會去碰那些肉啊魚啊。

因此,看到菲利普夫婦為了不花錢回請,便不敢答應別人的請客。日用品都是挑最便宜的方式採買,我就深有感觸。這是經濟拮据下的日常家庭生活,這不是吝嗇,這是為了維持生計。

後面還提到,每個星期天,一家人都會穿著體面的去海邊散步。當然,他們到海邊,是潛意識裡這樣就能遇到帶著財富歸來的叔叔于勒,通過這一散步活動,給他們的拮据生活帶來一絲曙光,讓他們能夠繼續堅持下去。

而穿著體面的去散步,也反映出了這個家庭的一種自尊,想必大家也能理解這種心情。

有句話說的好:關起門來,家家有家家的難。但在外面,家家都是一樣的幸福模樣。

人物分析

菲利普夫婦,他們的生活困難,本來在一定程度上,于勒就負有責任。後來于勒來信向他們描繪了自己在異鄉的富貴生活,並表示會回來給他們帶來美好生活。於是,菲利普夫婦從此有了希望,並把這個希望帶給了家中的孩子們。于勒成了他們全家的希望,只要叔叔于勒回來,這個家庭便能就此翻身,風光無限。

所以當菲利普夫婦在沒有任何防備的情況下再次見到于勒,並看到此時的于勒蒼老又潦倒,他們的希望破滅了,就好像在海水中沉浮許久的落水者,看到最後一艘救生船離他們遠去。希望就此徹底破滅,夫婦兩人崩潰了,過去的頑劣形象的于勒重新替代了他們腦海中那個光鮮亮麗的于勒形象。這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

于勒,其實細細品讀,于勒也有改變。他年輕時揮霍無度,不但花光了自己的錢,還花掉了本屬於哥哥的大部分遺產,整個一個紈絝子弟。後來他到了海外,也賺下了一份家產,但是又讓他敗光了,真是個不長記性的人吶。可是,當他回到國內後,他沒有再去找自己的哥哥,這是他在文中的一處閃光點,說明他明白到了自己的錯誤,他不再給哥哥的家庭帶來新的災難,而是默默無聞的憑自己的勞動(賣牡蠣)生存著。

“我”,還是個涉世未深的小孩子,此時的我,心中只有于勒是我的叔叔這個概念,在我的心中,親情大於世俗,那是因為我沒有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所以,“我”很大方的給了于勒叔叔十個銅子的小費,想必當時“我”的內心非常驕傲。

以上就是無月對《我的叔叔于勒》的淺析。

上學時,大家是通過孩提時代的“我”的視角去看待這個世界,理解這篇文章。而進入社會後,大家再看這篇文章,便是從菲利普夫婦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了。


無月文化,品讀經典,品味文化


無月文化館


看到題主的問題,我笑了兩分鐘。這位親,叔叔不叫“於勤”,他叫“于勒”。

沒有記錯的話,《我的叔叔于勒》是小學語文課學過的課文。現在細細想來,我嚴重懷疑大人們挑選課文的標準是文章的篇幅,而不管是否需要理解背景,社會閱歷,或者學生能夠了解到的人情世故的最大限度。


前幾天,我在一個號稱是“世界上最偉大的50篇短篇小說”的排行榜上看到了《我的叔叔于勒》,想起小時候學過,也只依稀記得情節,便重讀了一遍。讀過之後,我才發覺,讓小學生去讀這篇文章真是太浪費了,為什麼沒有課程讓高中生重讀小時候學過的經典?


成年後重讀《我的叔叔于勒》最大的感觸就是,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


茫茫人海,于勒是誰呢?是一個浪子回頭後飛黃騰達的符號,他承載了全家人的榮耀;他是一個可能會帶領全家過上富足生活的傳說,他寄託了不勞而獲的期待;他是“窮親戚到底算不算親戚”的照妖鏡,看透了人世間的冷暖;他還有可能是一個奮鬥過也被欺騙過的老水手,沒有前途,也不知道自己前路在何方。


于勒,是一個孤獨的人,他的孤獨並不在於命運的坎坷,而是沒有人願意真正走近他,瞭解他。


相比之下,“我們一家”又能好到哪裡去呢?面對貧窮,父母指望著親戚改變自家的命運,殊不知于勒過得比自己更窘迫;“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社交對他們一家而言,不是生活的需要,而是生存的負擔,抹不開面子,付不起銀子。


所以你說,他們變成“孤島”,應該去怪誰呢?去怪那捉摸不定的命運嗎?去怪年少輕狂的無知嗎?揭開偽善與虛榮的面紗,人性最真實的樣子總是這麼不堪,可是,只有窮人才會不堪嗎?


退一萬步講,如果於勒真的如那一家人所願,變得富有,那麼,他就一定會全力接濟自己的窮親戚們嗎?成年人面對這個問題,不是早就有答案了嗎?所謂“救急不救窮”,又是多少人婉言拒絕的心裡話呢?


就像周國平說的,老天給了每個人一條命,一顆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頓好,人生即是圓滿。


小時候讀《我的叔叔于勒》,老師會念“中心思想”要求我們記下。如今再讀,也不過是一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罷了。


文史哲研讀間


小時候學我的叔叔于勒的時候還根本不懂裡面的意思,現在只記得牡蠣,輕輕一吸,吃香優雅。現在回味那篇課文,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不要怪人世炎涼,只能怪太窮。

他們家5口人,生活已經捉襟見肘了,再加上一個好吃懶做的“外人”,這對於母親來說是不能容忍的。因為母親和叔叔並沒有親情,她不必為叔叔流落街頭擔任任何的責任或者愧疚,她只對自己的孩子負責。

誰都希望能有一個改變自己的命運的機會,讓自己跨入到另一個生活階層,比如買彩票,出賣人格,下海經商,考取公務員等等,無論說的多麼高尚,本質是一樣的。他們一家也及其盼望能夠有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這個機會就是叔叔于勒。人就是這樣,這個時候他們不會記得是他們趕走的,只會記得被叔叔于勒揮霍掉的原本屬於他們的遺產。甚至女婿也是因為有了這個希望,才會登門入室。

可惜,命運開了一個玩笑,他們竟然發現叔叔破產了,這個時候,希望的破滅對他們的打擊是無比巨大的,尤其是不能讓任何人知道這個希望已經破滅了。畢竟有這個希望,村裡的人看得起,女婿也能看得起,自己還能生活在這個虛榮裡面。

人啊,有錢才會有親人!

記得2011年,那時在一個四線城市工作,在我們營區附近有一個城郊的村子,有一個大約50歲左右的男子在村口溜達,穿的破破爛爛的,有點精神病。每天吃完晚飯,我比較喜歡在營區門口溜達一會,後營區附近小區、村子的人們聊會天。後來我也會在食堂拿上幾個饅頭給他,每次給他,他都會咧開嘴對我一笑,每次出車,看到我們的車都會鼓掌。剛開始,我以為他是一個孤寡老人,直到有一天,這個人死了。我們營區外面的路是一條外環路,平時大車過的比較多,可憐的老人被一輛送貨的車撞死了。當時,我也不知道,只是感覺好幾天沒有見到這個人了。後來,和小區看門的大爺聊天才知道,出車禍死了,在村裡還發了喪。當時,我還很奇怪,誰給他發喪呢。大爺說,平時沒人管,這一下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全部出來了。據說大車司機為了平息事件,選擇了私了,好像賠了幾十萬。

人啊,有錢才會顯出親情。

在我們村有一個啞巴,現在還活著,具體的年齡不知道,只記得在我們上小學的時候,天天在村子裡瞎逛,渾身髒兮兮的,褲子始終是提在手裡的。我們小時候看到她,還是比較害怕的,因為知道她的精神不正常,大人也警告我們離她遠一點。後來,長大了,問起我母親關於啞巴的事情,母親說,具體的她也不知道,當年嫁到我們村的時候,啞巴就是這個樣子了,好像是我們村裡的媳婦,男人跑了,現在和她的婆婆住在一起。跑的男人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年紀和我爸差不大,也成家立業了。啞巴就這樣,婆婆僅是給她提供了一個住宿的地方,嚴格來說這個房子應該是啞巴嫁過來時住的房子。啞巴撿點、偷點、別人給點,就這樣活著。後來她的婆婆去世以後,更沒有人管她了。直到扶貧政策下來了,她被列為了貧困戶,也成了鄉里的重點幫扶對象,自然而然,她丈夫的弟弟就承擔起了領養資金、照顧她的責任。我有一次回老家,家裡下著小雨,她小叔子的兒媳婦手裡提這個塑料袋,裡面裝了一些吃的,笑眯眯的和別人打招呼:我去給我大娘送點吃的。旁邊一個嬸子說道:放在門口就走,從沒進去過,嫌裡面臭。


傲虎樓主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個小說在中學課本中,很有意義。

讓當時對社會還不瞭解的學生們,瞭解什麼是人情冷漠。

于勒是故事中的“我”的叔叔。他因為亂花錢被送到紐約,卻在美國發了財。

此時于勒並沒有變化,還是那個人,然而因為有了錢,他的家人開始誇他,並且期待他的回來,提攜他們一起富裕。

可是,最後“我”的家庭在去度假的時候發現于勒衣衫襤褸,在船上賣牡蠣,一家人又開始罵于勒,根本不同他相認,更別說照顧他了。

甚至“我”給了于勒叔叔一些小費,父親還極為不滿。

其實,這就是中國古話所謂“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

有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這點。

人窮,即便親友在內很多人會瞧不起你,不願意搭理你,甚至故意合理保持距離,怕你會連累他們。

人如果很有錢,即便你在外國或者在什麼偏遠地方,也會有親友同你保持一定的關係,包括八竿子打不著的親友。

因為關鍵時候,你可能會對他有幫助。

不止中國這樣,世界很多地方就是這樣。

比如張學良,有權有勢的時候,人人都來巴結。有的男人甚至把老婆送給張學良發生關係,目的是藉機搭上張學良的關係。

張學良回憶是:

有個漂亮女人,有一天她上我這來,找我來了。她丈夫姓齊,我說你來你丈夫知道麼?咱倆的事你跟你丈夫說過麼?你丈夫呢?她說他讓我來的。

這個是她丈夫有點事求我,這個事情給他解決了,解決以後,她丈夫跟她倆來謝我了,我跟她丈夫開玩笑,我說你別謝了,你也有代價的。她丈夫也笑了。

然而,張學良倒黴以後,所有熟人避之不及,有的還落井下石。

張學良頗有一些位高權重的朋友,完全可以和蔣介石說清,但除了宋美齡以外根本沒有人敢說。

由此,張學良被軟禁了幾十年。

而他生活待遇很好,主要還是宋美齡爭取的結果。

于勒自己是個失敗者,年輕時候的荒唐人,落魄到晚年還在做小生意混飯吃。然而,于勒的哥哥嫂子是兩個自私自利、嫌貧愛富的冷血者。

他們對於于勒的態度,不取決他的人品、同他的感情,而僅僅是他有錢沒錢,能否對他們有所幫助。

在可能有幫助的時候,于勒變為救世主、好人、值得尊敬的人。在沒有幫助反而可能拖累的時候,于勒就變為不值得相認的乞丐了。

話說回來,于勒的哥哥嫂子也是真小人,不是偽君子,至少什麼都擺在明處。


薩沙


這篇課文我印象深刻,尤其是描寫他叔叔于勒開牡蠣,然後他姐姐生吃牡蠣的情景,讓我特別嚮往,我們內地沒這個東西,直到後來有一次在廣州西餐廳見到傳說中的生牡蠣,真是生的,放在冰上,嘗一口直接噁心壞了,跟吃口痰一樣,還不如玉米棒子好吃。


點點滴滴的低調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因為它入選在語文教材裡面,小時候學這篇文章,對於別的興趣不大,唯獨對牡蠣印象深刻,想著一定要去吃吃看。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在老家吃的海蠣子其實就是牡蠣,現在的生蠔也是牡蠣,只不過小時候吃海蠣子一般都是煮著吃的,現在吃生蠔一般是烤著吃或者生吃。。在那篇文章裡,法國人吃法還是挺新潮的,撬開以後吸口汁,然後生吃。

上學的時候學這篇文章,最感興趣的就是牡蠣,至於什麼文章主旨,反應了資產階級親情的冷漠啥的,也就是照著老師說的總結罷了,實際上一點興趣都沒有。但是現在再看這篇文章,的確是一篇現實主義的佳作。裡面的人和故事即便到了今天,一點也不過時。

首先說說達爾芒司一家,也就是文中第一人稱“我”的家庭,這一家很不富裕,只有父親在辦公室上班,十分辛苦,每天都要很晚才回來,工資還不多。家裡面有三個孩子,其中兩個女兒已經很大了,一個二十八,一個二十六,依舊沒有出嫁。在莫泊桑活著的那個年代,法國這麼大年紀沒出嫁的絕對是老姑娘了。而為什麼出不了嫁呢,主要原因就是家裡太窮了。

然而,達爾芒司一家又不是那種純粹的底層勞動人民,由於父親在辦公室工作,表面上看是個體面人,所以他們還必須要維持這種虛假的體面和儀式感,即便不敢請客吃飯,即便每次都是買大減價商品,即便姐姐的衣服都是買最便宜的布自己做的,他們到了週末,還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海邊散步。

另外一方面,他們還有一個很大的希望,就是父親有個弟弟,這個弟弟早年去美洲闖蕩,據說發達了,還寫信回來,說等發了大財以後就回來跟他們一起好好生活。

這個弟弟年輕時候好吃懶做,不僅揮霍家中的錢財,還把本來屬於父親的大部分遺產都給霍霍了。現在聽說這個弟弟發達了,而且良心發現了,他們自然很高興,就等著發達的弟弟回來報恩。而弟弟給他們的信也成了他們家唯一的希望和炫耀的資本,逢人就會拿出來宣傳一下,即便已經等了十多年了,他們也沒有放棄希望。

從這看得出來,達爾芒司夫婦其實也算不上什麼壞人,早年對這個弟弟也算是仁至義盡了,畢竟本來屬於他們的遺產也被弟弟霍霍了大半。如果沒有弟弟的霍霍,也許他們現在過得也不會那麼窘迫,所以他們對弟弟有怨言也是正常的。後來弟弟去美洲發達了,而且知道感恩了,他們聽說以後自然很高興,原本的怨恨也就變成了期盼與歡喜。就算收到信後十年沒有消息,他們也依然堅信有一天弟弟可以衣錦還鄉,然後自家就可以跟著雞犬升天了。

這樣的想法可以說是人之常情,無論哪個地區哪個國家都會有這樣的人。就像好多家庭都會有親戚出國,人家在外面到底啥樣其實根本不清楚,但是有時候會傳回來一些某某親戚在國外發大財了等消息,然後就會琢磨著等親戚回來是不是可以去沾點光啥的,哪怕大光沾不上,能得點國外帶回來的禮物也是好的,這些其實都挺正常的。

也正因為有了這麼一個希望,後來才有人看中了他家的二姐。父母都是急於讓女兒嫁出去的,他們極力維護好與這個準女婿的關係,所以週末散步也拉上對方一起。也正是因為這個準女婿的存在,父親才會提出要去吃吃牡蠣。

吃牡蠣這事也看出來達爾芒司一家有多麼貧困了,就算是唯一一次吃牡蠣,家中的母親都萬般捨不得,只不過因為有個準女婿在,她沒法堅決反對,但還是提出了兩點,一是牡蠣吃多了不衛生,不能多吃,二是自己胃不好不能吃,裡面的“我”是小男孩,不能被慣壞了,也不能吃。實際上所有的這些理由都是藉口,關鍵一點就是母親怕花錢。

這也就不難理解了,如此貧窮的達爾芒司一家為何這麼怕自己的弟弟于勒連累自己。父親買牡蠣過程中突然發現賣牡蠣的老頭很像自己弟弟,為了確認,他還專門找船長確認,這個人名字、姓氏和經歷絕對就是父親的弟弟于勒。

于勒發達過一陣子,後來又落魄了,再也沒有翻身,只能靠賣牡蠣為生。但是這時候的于勒跟年輕時候的于勒完全不同了。應該說,在美洲打拼過以後,于勒就變得不一樣了,他開始體會到賺錢的艱辛,也為自己以前的揮霍無度後悔,所以他才會寫信給哥哥說等著自己發大財以後就一起生活。正因為他覺悟了,所以他落魄的時候也不願去投奔自己哥哥,本來就欠著哥哥錢,現在覺悟了但是還不起,所以不好意思再去麻煩哥哥。

顯然,文中的達爾芒司夫婦是被當年的于勒霍霍怕了,再加上巨大希望的落空,所以採取了極端的措施,直接避開自己弟弟,假裝不認識。這段描寫太真實了,這樣的事件實際上在今天也不稀奇。很多家裡面有兄弟姊妹的,可能互相之間經濟條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也不見得有錢的就會去接濟沒錢的,而是各過各的日子。

當然了,達爾芒司夫婦做得也確實有點過分,畢竟是十幾年沒見的兄弟了,現在落魄至此,他們雖然自己也很窮,但起碼還是能夠假裝一下體面人的生活的,跟這個衣衫襤褸的于勒兄弟比起來還是好多了。如果他們人情味比較重的話,起碼應該請于勒回家坐坐,給他一個住的地方。可是他們實在是怕了,他們怕于勒還是以前那個敗家子于勒,現在他們家裡本就沒什麼錢,兩個女人在家裡做老姑娘,他們實在不敢招惹于勒了。

而於勒呢,他現在已經覺悟了,寧願做個貧窮的賣牡蠣的,也不願再回去麻煩兄嫂。如果說達爾芒司夫婦真的把他接回去,恐怕他也不會自在。

文中的每個人都不容易,“我”的叔叔于勒不容易,父母也不容易,兩個姐姐也不容易,甚至“我”想吃個牡蠣都吃不到,也是相當不容易了。“我”最後給錢的時候故意多給了于勒一些小費,代表著真善美和足夠的人情味,但可能這也是因為“我”太小,不大明白生活的艱辛,誰又知道“我”長大之後會不會成為父母那樣冷漠的人呢。

看得出來,從古至今,從外到內,科技進步了許多,生活方式也改變了許多,但是基本的人情世故,似乎幾千年來都是一脈相承的,不管是古代的還是外國的許多老話許多事例,拿到今天來仍然十分適用,“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不會結束,而是會永遠的上演下去。


一覽眾河小


上學的時候能讀懂名著的人。

不是怪胎,就是奇才。

實際上,上學的時候即使說的頭頭是道的人,也未必能懂得莫泊桑的小說

莫泊桑的大名,想必所有的人都聽過。

但是誰都不知道,在寫這篇文章《我的叔叔于勒》的時候,莫泊桑遭受怎麼樣的身體折磨。

1883年,年僅33歲的莫泊桑遭受眼疾、偏頭痛、神經痛等多種疾病的折磨。

但是即便如此,他的心裡卻是透亮的,必須寫下自己看到的小說。

一、家族中的奇怪的人。

這個家族中的奇怪的人就是這個叔叔于勒。

奇怪在哪裡呢?

他其實是家族裡面唯一一個有希望的人,而家族裡面的人也都指望他能發財。

可是我們在小兒子洞若觀火的眼睛中,卻是看到于勒是一個不一樣的人。

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反差,因為所有的人都有算計,都要利益都有臉面,而若瑟夫沒有。

二、媽媽早就想好了。

菲利普太太是個精細機敏,尖刻潑辣,虛榮心強的小市民的婦女。

沒錯,普通人就是這樣。可能有些藏在心裡有些人藏在腰包裡面,但是很難擺脫這種形象。

那這樣子的人就沒有優點嗎?優秀的作家怎麼可以只寫缺點呢?

我們看到看到出了上面那些缺點以外,還是有很多優點的。

她非常的節儉,他的節儉說明在資本主義困難的外部環境下,這些小市民還是想著怎麼樣把生活過下去。

這不是一種很好的生活狀態嗎?

三、一個夢想的犧牲品。

夢想,是應該自己去實現的。可是小人物的夢想,常常會把他綁架在一個大人物的身上,一旦出了事情還會說,你怎麼不拉我,太不夠哥們了。但是要知道這個哥們,自己在創業或者闖蕩的時候,可是從來沒有人去幫過他的。

也許,我們會說,他有能力,不需要幫忙。

但是即便像劉備這樣有能力,不是也需要有張飛和關羽嗎?

于勒對這個社會的態度是得過且過。

根本撐不住所謂的大哥。

有錢賺了就用,沒有錢了就去過自己的生活。

這樣的人,值得所有的人去把自己的夢想架在他的身上嗎?

四、失敗的一群人的表演。

為什麼是失敗的一群人的表演。固然于勒是文中表現的失敗的人。但是實際上,以金錢來衡量親疏關係的菲利普一家也是失敗者。

作者在這裡只留下了一個清醒的人,就是作者自己那個小小的若瑟夫。文中描述

我看到于勒叔叔最後的樣子,“我”為于勒叔叔付錢的過程中,“我”無意中看到了于勒叔叔的手,那雙手是水手的手,佈滿了皺紋,“我”將眼光落到于勒叔叔的臉時,映入眼簾的是佈滿愁容的臉,因窮困,促使于勒叔叔不得不狼狽不堪的生活。這時,“我”將十個銅子的小費放在了于勒叔叔手中。

這些錢,不是錢,而是對於勒叔叔沒有任何的索要的感情,小若瑟夫做到了他爸爸媽媽一生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五、社會會教人。

社會會教我們什麼呢?走上社會就能學到東西嗎?

這個還是要看願意去學的人。

現在更多的人,在這個社會中,可能連於勒叔叔這樣得過且過的心都沒有。

現在的繭居人,他處於狹小空間、不出社會、不上學、不上班,自我封閉地生活。

忘記了時間,忘記了空間,在自己包裹的繭子裡面,度過這一生。

還有的人,一個月只有萬元存款,卻欠了幾十萬的錢,她媽媽流著淚,只能承認她是領養的,自己已經盡力了。這些人卻是甚至連勤儉過日子的菲利普的太太都不如。

這個是我們新時代的于勒和菲利普一家。

去哪裡找我們的莫泊桑呢?

傅雷對傅聰說過:理財有方法,有系統,並不於重視物質有必然的聯繫,而只是為了不吃物質的虧而採取的預防措施;正如日常生活有規律,並非求生活刻板枯燥,而是為了爭取更多的時間,節省更多的精力來做些有用的事,讀些有益的書,總之是為了更完美的享受人生。

(謝謝閱讀,歡迎留言探討,希望交個朋友點個關注)


花邊有愛大叔


上學時,作業續寫《我的叔叔于勒》,被班叫去談話,批評思想過於”黑暗”😂 ;20年後再看,忽然理解了莫泊桑的悲憫而非批判。

😈 《我的叔叔于勒》續寫

後來,有律師來信稱:家裡有一大筆遺產記在叔叔名下,全家開始認親、巴結這個腥臭的老頭兒,還把他接到了家裡,誇讚他勇敢自由,追逐了浪子般的流浪生活。

矇在鼓裡的叔叔表現的躲躲閃閃唯唯諾諾,與中產階級的生活格格不入,家人們也是為了遺產忍氣吞聲,直到出嫁前夕,二姐的嫁妝被偷了,于勒再次消失的無影無蹤。。。。

家裡的不幸,從叔叔的消失後,再次接踵而來。二姐的婚姻告吹,所有罵名再次聚焦在於勒身上,所謂的遺產竟是一場幻影,律師也只是為了討訴訟費的騙子,我們一家子賠了夫人又折兵!

儘管後來得知盜竊走嫁妝的真兇是準女婿,但一家人為了面子,還是一口咬定小偷是老混蛋于勒,就連他捲走了遺產逃往美洲過著逍遙法外的生活,也描繪的栩栩如生。

一切又恢復到了10多年前對於勒的咒罵,連帶著無辜的“牡蠣”成為家裡的禁用詞,“海灘”成為家裡的忌諱地。


斯巴達與小弱雞


是讀不懂,因為你的叔叔叫“於勤”!誰叫於勤?滾出來。[大笑][大笑][大笑]


佐羅310


中學時,我學的《我的叔叔于勒》這篇課文,後來,期中考試時,作文題目就是:通過學習《我的叔叔于勒》這篇課文,寫一篇議論文,題目是《認識資本主義的一面鏡子》。

作文的內容就不寫了,反正中心思想就是資本主義不好,人際關係冷漠,是赤裸裸的金錢關係。

30年過去了,再回想起這件事,就覺得有點好笑:嫌貧愛富是人性,跟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沒有關係。這篇文章並不能說明社會主義國家沒有嫌貧愛富現象,也不能說明資本主義國家都是嫌貧愛富。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這是人性,這是人類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

所以,要想讓人看得起,就要想辦法多掙錢,努力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擴大自己的影響力,才能在社會立住腳。當然是合法的掙錢,一邊給社會創造財富,一邊自己致富。另外,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因為一夜暴富能立刻改善你的物質環境,但並不能讓你的身價迅速提高,也不能讓你的談吐和氣質立刻高雅。刻意露富還有可能招賊惦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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