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有人说上学时读不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勤》,现在走向社会会对这篇文章深有体会吗,你有哪些理解?

心理学描述


馆主来了,我是無月,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指明一点,题主的题目有错误,叔叔叫于勒,不是于勤。

现在我们来聊聊《我的叔叔于勒》。

这篇文章的原文我就不在这里引用了,相信看这个问题的人一定也看过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发表于1883年,法国的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正是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时期。普法战争以后,法国国内发生了将近20年的经济危机。法国国内的财政寡头们为了转嫁危机,一方面向国外加大投资,加紧侵略殖民地;另一方面,加紧盘剥国内的小资产阶级,致使大量小资产阶级因贫困而破产。

其中一部分不甘心破产的小资产阶级,纷纷漂洋过海,企望在美洲、亚洲以及非洲能够创造财富,能够有朝一日带着财富回到家乡。

当时的法国,文化思想上,资产阶级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非常盛行,腐蚀着人民大众的思想。

题主所问的《我的叔叔于勒》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作品。

初读《我的叔叔于勒》

按照主流思想(课本中心思想)来谈,《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态度的前后变化,形象地展示了小资产阶级爱虚荣、向上爬的卑俗心理,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人的关系,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是“冷酷的现金交易”,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和腐朽。

这也是小说中的“我”的认为,在短文的末尾,“我”特意给了叔叔于勒10个铜子的小费,而“我”的母亲则反对“我”这么做。

上学时,跟随者课本的中心思想,大家都是这么理解这篇文章。

但是其实以成人的角度来看这篇文章,其实飞利浦夫妇并没有那么“拜金”。

再读《我的叔叔于勒》

其实菲利普夫妇也是那个时代的可怜家庭。本来还有部分遗产可以继承,却被自己的弟弟于勒挥霍掉了一大部分。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工作养家,但是工钱并不高,每天要很晚才能下班回到家,家里还有一个妻子和几个孩子。生活的重担全在菲利普先生一个人身上。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以上是一段描写菲利普夫妇家生活条件的原文。

读到这段时,我深有感触。我记得,我的母亲曾经给我描绘过他们小时候过年时的情景。那时候的中国也很穷,家家户户都没有太多的财富。我们中国人也是很讲究体面的一个民族,春节期间是要走亲戚的,那时候,出门前我的外公外婆会和我母亲及她的兄弟姐妹们说好,到了亲戚家里,米饭不可以要第二碗,餐桌上的鱼不要去动,因为那时候物资匮乏,很多家庭过年时只有一条鱼,就这一条鱼反复加热上桌,每家每户都是这样,因此大人们心照不宣,不去动那条鱼。往往母亲他们就是吃点米饭和蔬菜。那些好的菜肴都是摆上桌充门面的,小孩子们在大人的反复告诫下,都不会去碰那些肉啊鱼啊。

因此,看到菲利普夫妇为了不花钱回请,便不敢答应别人的请客。日用品都是挑最便宜的方式采买,我就深有感触。这是经济拮据下的日常家庭生活,这不是吝啬,这是为了维持生计。

后面还提到,每个星期天,一家人都会穿着体面的去海边散步。当然,他们到海边,是潜意识里这样就能遇到带着财富归来的叔叔于勒,通过这一散步活动,给他们的拮据生活带来一丝曙光,让他们能够继续坚持下去。

而穿着体面的去散步,也反映出了这个家庭的一种自尊,想必大家也能理解这种心情。

有句话说的好:关起门来,家家有家家的难。但在外面,家家都是一样的幸福模样。

人物分析

菲利普夫妇,他们的生活困难,本来在一定程度上,于勒就负有责任。后来于勒来信向他们描绘了自己在异乡的富贵生活,并表示会回来给他们带来美好生活。于是,菲利普夫妇从此有了希望,并把这个希望带给了家中的孩子们。于勒成了他们全家的希望,只要叔叔于勒回来,这个家庭便能就此翻身,风光无限。

所以当菲利普夫妇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再次见到于勒,并看到此时的于勒苍老又潦倒,他们的希望破灭了,就好像在海水中沉浮许久的落水者,看到最后一艘救生船离他们远去。希望就此彻底破灭,夫妇两人崩溃了,过去的顽劣形象的于勒重新替代了他们脑海中那个光鲜亮丽的于勒形象。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于勒,其实细细品读,于勒也有改变。他年轻时挥霍无度,不但花光了自己的钱,还花掉了本属于哥哥的大部分遗产,整个一个纨绔子弟。后来他到了海外,也赚下了一份家产,但是又让他败光了,真是个不长记性的人呐。可是,当他回到国内后,他没有再去找自己的哥哥,这是他在文中的一处闪光点,说明他明白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不再给哥哥的家庭带来新的灾难,而是默默无闻的凭自己的劳动(卖牡蛎)生存着。

“我”,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孩子,此时的我,心中只有于勒是我的叔叔这个概念,在我的心中,亲情大于世俗,那是因为我没有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所以,“我”很大方的给了于勒叔叔十个铜子的小费,想必当时“我”的内心非常骄傲。

以上就是無月对《我的叔叔于勒》的浅析。

上学时,大家是通过孩提时代的“我”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理解这篇文章。而进入社会后,大家再看这篇文章,便是从菲利普夫妇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了。


無月文化,品读经典,品味文化


無月文化馆


看到题主的问题,我笑了两分钟。这位亲,叔叔不叫“于勤”,他叫“于勒”。

没有记错的话,《我的叔叔于勒》是小学语文课学过的课文。现在细细想来,我严重怀疑大人们挑选课文的标准是文章的篇幅,而不管是否需要理解背景,社会阅历,或者学生能够了解到的人情世故的最大限度。


前几天,我在一个号称是“世界上最伟大的50篇短篇小说”的排行榜上看到了《我的叔叔于勒》,想起小时候学过,也只依稀记得情节,便重读了一遍。读过之后,我才发觉,让小学生去读这篇文章真是太浪费了,为什么没有课程让高中生重读小时候学过的经典?


成年后重读《我的叔叔于勒》最大的感触就是,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茫茫人海,于勒是谁呢?是一个浪子回头后飞黄腾达的符号,他承载了全家人的荣耀;他是一个可能会带领全家过上富足生活的传说,他寄托了不劳而获的期待;他是“穷亲戚到底算不算亲戚”的照妖镜,看透了人世间的冷暖;他还有可能是一个奋斗过也被欺骗过的老水手,没有前途,也不知道自己前路在何方。


于勒,是一个孤独的人,他的孤独并不在于命运的坎坷,而是没有人愿意真正走近他,了解他。


相比之下,“我们一家”又能好到哪里去呢?面对贫穷,父母指望着亲戚改变自家的命运,殊不知于勒过得比自己更窘迫;“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社交对他们一家而言,不是生活的需要,而是生存的负担,抹不开面子,付不起银子。


所以你说,他们变成“孤岛”,应该去怪谁呢?去怪那捉摸不定的命运吗?去怪年少轻狂的无知吗?揭开伪善与虚荣的面纱,人性最真实的样子总是这么不堪,可是,只有穷人才会不堪吗?


退一万步讲,如果于勒真的如那一家人所愿,变得富有,那么,他就一定会全力接济自己的穷亲戚们吗?成年人面对这个问题,不是早就有答案了吗?所谓“救急不救穷”,又是多少人婉言拒绝的心里话呢?


就像周国平说的,老天给了每个人一条命,一颗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顿好,人生即是圆满。


小时候读《我的叔叔于勒》,老师会念“中心思想”要求我们记下。如今再读,也不过是一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罢了。


文史哲研读间


小时候学我的叔叔于勒的时候还根本不懂里面的意思,现在只记得牡蛎,轻轻一吸,吃香优雅。现在回味那篇课文,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不要怪人世炎凉,只能怪太穷。

他们家5口人,生活已经捉襟见肘了,再加上一个好吃懒做的“外人”,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不能容忍的。因为母亲和叔叔并没有亲情,她不必为叔叔流落街头担任任何的责任或者愧疚,她只对自己的孩子负责。

谁都希望能有一个改变自己的命运的机会,让自己跨入到另一个生活阶层,比如买彩票,出卖人格,下海经商,考取公务员等等,无论说的多么高尚,本质是一样的。他们一家也及其盼望能够有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个机会就是叔叔于勒。人就是这样,这个时候他们不会记得是他们赶走的,只会记得被叔叔于勒挥霍掉的原本属于他们的遗产。甚至女婿也是因为有了这个希望,才会登门入室。

可惜,命运开了一个玩笑,他们竟然发现叔叔破产了,这个时候,希望的破灭对他们的打击是无比巨大的,尤其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个希望已经破灭了。毕竟有这个希望,村里的人看得起,女婿也能看得起,自己还能生活在这个虚荣里面。

人啊,有钱才会有亲人!

记得2011年,那时在一个四线城市工作,在我们营区附近有一个城郊的村子,有一个大约50岁左右的男子在村口溜达,穿的破破烂烂的,有点精神病。每天吃完晚饭,我比较喜欢在营区门口溜达一会,后营区附近小区、村子的人们聊会天。后来我也会在食堂拿上几个馒头给他,每次给他,他都会咧开嘴对我一笑,每次出车,看到我们的车都会鼓掌。刚开始,我以为他是一个孤寡老人,直到有一天,这个人死了。我们营区外面的路是一条外环路,平时大车过的比较多,可怜的老人被一辆送货的车撞死了。当时,我也不知道,只是感觉好几天没有见到这个人了。后来,和小区看门的大爷聊天才知道,出车祸死了,在村里还发了丧。当时,我还很奇怪,谁给他发丧呢。大爷说,平时没人管,这一下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全部出来了。据说大车司机为了平息事件,选择了私了,好像赔了几十万。

人啊,有钱才会显出亲情。

在我们村有一个哑巴,现在还活着,具体的年龄不知道,只记得在我们上小学的时候,天天在村子里瞎逛,浑身脏兮兮的,裤子始终是提在手里的。我们小时候看到她,还是比较害怕的,因为知道她的精神不正常,大人也警告我们离她远一点。后来,长大了,问起我母亲关于哑巴的事情,母亲说,具体的她也不知道,当年嫁到我们村的时候,哑巴就是这个样子了,好像是我们村里的媳妇,男人跑了,现在和她的婆婆住在一起。跑的男人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年纪和我爸差不大,也成家立业了。哑巴就这样,婆婆仅是给她提供了一个住宿的地方,严格来说这个房子应该是哑巴嫁过来时住的房子。哑巴捡点、偷点、别人给点,就这样活着。后来她的婆婆去世以后,更没有人管她了。直到扶贫政策下来了,她被列为了贫困户,也成了乡里的重点帮扶对象,自然而然,她丈夫的弟弟就承担起了领养资金、照顾她的责任。我有一次回老家,家里下着小雨,她小叔子的儿媳妇手里提这个塑料袋,里面装了一些吃的,笑眯眯的和别人打招呼:我去给我大娘送点吃的。旁边一个婶子说道:放在门口就走,从没进去过,嫌里面臭。


傲虎楼主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个小说在中学课本中,很有意义。

让当时对社会还不了解的学生们,了解什么是人情冷漠。

于勒是故事中的“我”的叔叔。他因为乱花钱被送到纽约,却在美国发了财。

此时于勒并没有变化,还是那个人,然而因为有了钱,他的家人开始夸他,并且期待他的回来,提携他们一起富裕。

可是,最后“我”的家庭在去度假的时候发现于勒衣衫褴褛,在船上卖牡蛎,一家人又开始骂于勒,根本不同他相认,更别说照顾他了。

甚至“我”给了于勒叔叔一些小费,父亲还极为不满。

其实,这就是中国古话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这点。

人穷,即便亲友在内很多人会瞧不起你,不愿意搭理你,甚至故意合理保持距离,怕你会连累他们。

人如果很有钱,即便你在外国或者在什么偏远地方,也会有亲友同你保持一定的关系,包括八竿子打不着的亲友。

因为关键时候,你可能会对他有帮助。

不止中国这样,世界很多地方就是这样。

比如张学良,有权有势的时候,人人都来巴结。有的男人甚至把老婆送给张学良发生关系,目的是借机搭上张学良的关系。

张学良回忆是:

有个漂亮女人,有一天她上我这来,找我来了。她丈夫姓齐,我说你来你丈夫知道么?咱俩的事你跟你丈夫说过么?你丈夫呢?她说他让我来的。

这个是她丈夫有点事求我,这个事情给他解决了,解决以后,她丈夫跟她俩来谢我了,我跟她丈夫开玩笑,我说你别谢了,你也有代价的。她丈夫也笑了。

然而,张学良倒霉以后,所有熟人避之不及,有的还落井下石。

张学良颇有一些位高权重的朋友,完全可以和蒋介石说清,但除了宋美龄以外根本没有人敢说。

由此,张学良被软禁了几十年。

而他生活待遇很好,主要还是宋美龄争取的结果。

于勒自己是个失败者,年轻时候的荒唐人,落魄到晚年还在做小生意混饭吃。然而,于勒的哥哥嫂子是两个自私自利、嫌贫爱富的冷血者。

他们对于于勒的态度,不取决他的人品、同他的感情,而仅仅是他有钱没钱,能否对他们有所帮助。

在可能有帮助的时候,于勒变为救世主、好人、值得尊敬的人。在没有帮助反而可能拖累的时候,于勒就变为不值得相认的乞丐了。

话说回来,于勒的哥哥嫂子也是真小人,不是伪君子,至少什么都摆在明处。


萨沙


这篇课文我印象深刻,尤其是描写他叔叔于勒开牡蛎,然后他姐姐生吃牡蛎的情景,让我特别向往,我们内地没这个东西,直到后来有一次在广州西餐厅见到传说中的生牡蛎,真是生的,放在冰上,尝一口直接恶心坏了,跟吃口痰一样,还不如玉米棒子好吃。


点点滴滴的低调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因为它入选在语文教材里面,小时候学这篇文章,对于别的兴趣不大,唯独对牡蛎印象深刻,想着一定要去吃吃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老家吃的海蛎子其实就是牡蛎,现在的生蚝也是牡蛎,只不过小时候吃海蛎子一般都是煮着吃的,现在吃生蚝一般是烤着吃或者生吃。。在那篇文章里,法国人吃法还是挺新潮的,撬开以后吸口汁,然后生吃。

上学的时候学这篇文章,最感兴趣的就是牡蛎,至于什么文章主旨,反应了资产阶级亲情的冷漠啥的,也就是照着老师说的总结罢了,实际上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现在再看这篇文章,的确是一篇现实主义的佳作。里面的人和故事即便到了今天,一点也不过时。

首先说说达尔芒司一家,也就是文中第一人称“我”的家庭,这一家很不富裕,只有父亲在办公室上班,十分辛苦,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工资还不多。家里面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儿已经很大了,一个二十八,一个二十六,依旧没有出嫁。在莫泊桑活着的那个年代,法国这么大年纪没出嫁的绝对是老姑娘了。而为什么出不了嫁呢,主要原因就是家里太穷了。

然而,达尔芒司一家又不是那种纯粹的底层劳动人民,由于父亲在办公室工作,表面上看是个体面人,所以他们还必须要维持这种虚假的体面和仪式感,即便不敢请客吃饭,即便每次都是买大减价商品,即便姐姐的衣服都是买最便宜的布自己做的,他们到了周末,还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海边散步。

另外一方面,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父亲有个弟弟,这个弟弟早年去美洲闯荡,据说发达了,还写信回来,说等发了大财以后就回来跟他们一起好好生活。

这个弟弟年轻时候好吃懒做,不仅挥霍家中的钱财,还把本来属于父亲的大部分遗产都给霍霍了。现在听说这个弟弟发达了,而且良心发现了,他们自然很高兴,就等着发达的弟弟回来报恩。而弟弟给他们的信也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希望和炫耀的资本,逢人就会拿出来宣传一下,即便已经等了十多年了,他们也没有放弃希望。

从这看得出来,达尔芒司夫妇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坏人,早年对这个弟弟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毕竟本来属于他们的遗产也被弟弟霍霍了大半。如果没有弟弟的霍霍,也许他们现在过得也不会那么窘迫,所以他们对弟弟有怨言也是正常的。后来弟弟去美洲发达了,而且知道感恩了,他们听说以后自然很高兴,原本的怨恨也就变成了期盼与欢喜。就算收到信后十年没有消息,他们也依然坚信有一天弟弟可以衣锦还乡,然后自家就可以跟着鸡犬升天了。

这样的想法可以说是人之常情,无论哪个地区哪个国家都会有这样的人。就像好多家庭都会有亲戚出国,人家在外面到底啥样其实根本不清楚,但是有时候会传回来一些某某亲戚在国外发大财了等消息,然后就会琢磨着等亲戚回来是不是可以去沾点光啥的,哪怕大光沾不上,能得点国外带回来的礼物也是好的,这些其实都挺正常的。

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希望,后来才有人看中了他家的二姐。父母都是急于让女儿嫁出去的,他们极力维护好与这个准女婿的关系,所以周末散步也拉上对方一起。也正是因为这个准女婿的存在,父亲才会提出要去吃吃牡蛎。

吃牡蛎这事也看出来达尔芒司一家有多么贫困了,就算是唯一一次吃牡蛎,家中的母亲都万般舍不得,只不过因为有个准女婿在,她没法坚决反对,但还是提出了两点,一是牡蛎吃多了不卫生,不能多吃,二是自己胃不好不能吃,里面的“我”是小男孩,不能被惯坏了,也不能吃。实际上所有的这些理由都是借口,关键一点就是母亲怕花钱。

这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此贫穷的达尔芒司一家为何这么怕自己的弟弟于勒连累自己。父亲买牡蛎过程中突然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弟弟,为了确认,他还专门找船长确认,这个人名字、姓氏和经历绝对就是父亲的弟弟于勒。

于勒发达过一阵子,后来又落魄了,再也没有翻身,只能靠卖牡蛎为生。但是这时候的于勒跟年轻时候的于勒完全不同了。应该说,在美洲打拼过以后,于勒就变得不一样了,他开始体会到赚钱的艰辛,也为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后悔,所以他才会写信给哥哥说等着自己发大财以后就一起生活。正因为他觉悟了,所以他落魄的时候也不愿去投奔自己哥哥,本来就欠着哥哥钱,现在觉悟了但是还不起,所以不好意思再去麻烦哥哥。

显然,文中的达尔芒司夫妇是被当年的于勒霍霍怕了,再加上巨大希望的落空,所以采取了极端的措施,直接避开自己弟弟,假装不认识。这段描写太真实了,这样的事件实际上在今天也不稀奇。很多家里面有兄弟姊妹的,可能互相之间经济条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也不见得有钱的就会去接济没钱的,而是各过各的日子。

当然了,达尔芒司夫妇做得也确实有点过分,毕竟是十几年没见的兄弟了,现在落魄至此,他们虽然自己也很穷,但起码还是能够假装一下体面人的生活的,跟这个衣衫褴褛的于勒兄弟比起来还是好多了。如果他们人情味比较重的话,起码应该请于勒回家坐坐,给他一个住的地方。可是他们实在是怕了,他们怕于勒还是以前那个败家子于勒,现在他们家里本就没什么钱,两个女人在家里做老姑娘,他们实在不敢招惹于勒了。

而于勒呢,他现在已经觉悟了,宁愿做个贫穷的卖牡蛎的,也不愿再回去麻烦兄嫂。如果说达尔芒司夫妇真的把他接回去,恐怕他也不会自在。

文中的每个人都不容易,“我”的叔叔于勒不容易,父母也不容易,两个姐姐也不容易,甚至“我”想吃个牡蛎都吃不到,也是相当不容易了。“我”最后给钱的时候故意多给了于勒一些小费,代表着真善美和足够的人情味,但可能这也是因为“我”太小,不大明白生活的艰辛,谁又知道“我”长大之后会不会成为父母那样冷漠的人呢。

看得出来,从古至今,从外到内,科技进步了许多,生活方式也改变了许多,但是基本的人情世故,似乎几千年来都是一脉相承的,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外国的许多老话许多事例,拿到今天来仍然十分适用,“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不会结束,而是会永远的上演下去。


一览众河小


上学的时候能读懂名著的人。

不是怪胎,就是奇才。

实际上,上学的时候即使说的头头是道的人,也未必能懂得莫泊桑的小说

莫泊桑的大名,想必所有的人都听过。

但是谁都不知道,在写这篇文章《我的叔叔于勒》的时候,莫泊桑遭受怎么样的身体折磨。

1883年,年仅33岁的莫泊桑遭受眼疾、偏头痛、神经痛等多种疾病的折磨。

但是即便如此,他的心里却是透亮的,必须写下自己看到的小说。

一、家族中的奇怪的人。

这个家族中的奇怪的人就是这个叔叔于勒。

奇怪在哪里呢?

他其实是家族里面唯一一个有希望的人,而家族里面的人也都指望他能发财。

可是我们在小儿子洞若观火的眼睛中,却是看到于勒是一个不一样的人。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反差,因为所有的人都有算计,都要利益都有脸面,而若瑟夫没有。

二、妈妈早就想好了。

菲利普太太是个精细机敏,尖刻泼辣,虚荣心强的小市民的妇女。

没错,普通人就是这样。可能有些藏在心里有些人藏在腰包里面,但是很难摆脱这种形象。

那这样子的人就没有优点吗?优秀的作家怎么可以只写缺点呢?

我们看到看到出了上面那些缺点以外,还是有很多优点的。

她非常的节俭,他的节俭说明在资本主义困难的外部环境下,这些小市民还是想着怎么样把生活过下去。

这不是一种很好的生活状态吗?

三、一个梦想的牺牲品。

梦想,是应该自己去实现的。可是小人物的梦想,常常会把他绑架在一个大人物的身上,一旦出了事情还会说,你怎么不拉我,太不够哥们了。但是要知道这个哥们,自己在创业或者闯荡的时候,可是从来没有人去帮过他的。

也许,我们会说,他有能力,不需要帮忙。

但是即便像刘备这样有能力,不是也需要有张飞和关羽吗?

于勒对这个社会的态度是得过且过。

根本撑不住所谓的大哥。

有钱赚了就用,没有钱了就去过自己的生活。

这样的人,值得所有的人去把自己的梦想架在他的身上吗?

四、失败的一群人的表演。

为什么是失败的一群人的表演。固然于勒是文中表现的失败的人。但是实际上,以金钱来衡量亲疏关系的菲利普一家也是失败者。

作者在这里只留下了一个清醒的人,就是作者自己那个小小的若瑟夫。文中描述

我看到于勒叔叔最后的样子,“我”为于勒叔叔付钱的过程中,“我”无意中看到了于勒叔叔的手,那双手是水手的手,布满了皱纹,“我”将眼光落到于勒叔叔的脸时,映入眼帘的是布满愁容的脸,因穷困,促使于勒叔叔不得不狼狈不堪的生活。这时,“我”将十个铜子的小费放在了于勒叔叔手中。

这些钱,不是钱,而是对于勒叔叔没有任何的索要的感情,小若瑟夫做到了他爸爸妈妈一生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五、社会会教人。

社会会教我们什么呢?走上社会就能学到东西吗?

这个还是要看愿意去学的人。

现在更多的人,在这个社会中,可能连于勒叔叔这样得过且过的心都没有。

现在的茧居人,他处于狭小空间、不出社会、不上学、不上班,自我封闭地生活。

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空间,在自己包裹的茧子里面,度过这一生。

还有的人,一个月只有万元存款,却欠了几十万的钱,她妈妈流着泪,只能承认她是领养的,自己已经尽力了。这些人却是甚至连勤俭过日子的菲利普的太太都不如。

这个是我们新时代的于勒和菲利普一家。

去哪里找我们的莫泊桑呢?

傅雷对傅聪说过:理财有方法,有系统,并不于重视物质有必然的联系,而只是为了不吃物质的亏而采取的预防措施;正如日常生活有规律,并非求生活刻板枯燥,而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节省更多的精力来做些有用的事,读些有益的书,总之是为了更完美的享受人生。

(谢谢阅读,欢迎留言探讨,希望交个朋友点个关注)


花边有爱大叔


上学时,作业续写《我的叔叔于勒》,被班叫去谈话,批评思想过于”黑暗”😂 ;20年后再看,忽然理解了莫泊桑的悲悯而非批判。

😈 《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后来,有律师来信称:家里有一大笔遗产记在叔叔名下,全家开始认亲、巴结这个腥臭的老头儿,还把他接到了家里,夸赞他勇敢自由,追逐了浪子般的流浪生活。

蒙在鼓里的叔叔表现的躲躲闪闪唯唯诺诺,与中产阶级的生活格格不入,家人们也是为了遗产忍气吞声,直到出嫁前夕,二姐的嫁妆被偷了,于勒再次消失的无影无踪。。。。

家里的不幸,从叔叔的消失后,再次接踵而来。二姐的婚姻告吹,所有骂名再次聚焦在于勒身上,所谓的遗产竟是一场幻影,律师也只是为了讨诉讼费的骗子,我们一家子赔了夫人又折兵!

尽管后来得知盗窃走嫁妆的真凶是准女婿,但一家人为了面子,还是一口咬定小偷是老混蛋于勒,就连他卷走了遗产逃往美洲过着逍遥法外的生活,也描绘的栩栩如生。

一切又恢复到了10多年前对于勒的咒骂,连带着无辜的“牡蛎”成为家里的禁用词,“海滩”成为家里的忌讳地。


斯巴达与小弱鸡


是读不懂,因为你的叔叔叫“于勤”!谁叫于勤?滚出来。[大笑][大笑][大笑]


佐罗310


中学时,我学的《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后来,期中考试时,作文题目就是:通过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写一篇议论文,题目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

作文的内容就不写了,反正中心思想就是资本主义不好,人际关系冷漠,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30年过去了,再回想起这件事,就觉得有点好笑:嫌贫爱富是人性,跟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没有关系。这篇文章并不能说明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嫌贫爱富现象,也不能说明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嫌贫爱富。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人性,这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

所以,要想让人看得起,就要想办法多挣钱,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才能在社会立住脚。当然是合法的挣钱,一边给社会创造财富,一边自己致富。另外,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因为一夜暴富能立刻改善你的物质环境,但并不能让你的身价迅速提高,也不能让你的谈吐和气质立刻高雅。刻意露富还有可能招贼惦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