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曹丕的九品中正制度導致了東晉士族門閥政治嗎?

一品饞史官


導言:

曹魏的九品中正制確實是造成了晉朝(東、西兩朝)門閥政治,但曹魏集團的九品中正制只是一個歷史的推動的產物,並非是曹魏集團所獨創的。

九品中正制的前生——漢朝的“察舉制”

東周時期及之前的王朝,施行的是“世卿世祿制”,直到西周春秋時代,西周王室旁落,各諸侯國為了本土利益,開啟了改革舊制,破格啟用了各種階層的有才之人,富國強兵。正因為這種由上而下的大變革,促進了春秋戰國時期各種學術的“百家爭鳴”時代。

秦國法家變法,一統六國,還完成打破舊有制度就早早亡國,連綿十多年的戰亂,導致了豪強結堡自保、寒門子弟為了生存投附豪強的烏堡之內的狀況。

因此到了西漢時期,已經出現了門閥的雛形,漢高祖劉邦為了適應國家統治的需要,首下求賢詔,要求郡國推薦具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開“察舉制”先河。惠帝、呂后詔舉“孝弟力田”,“察舉制”逐漸形成定例。

雖然這種“察舉制”具有科舉考試的雛形,可這時刻書籍由於是竹簡為主,所產生的費用是寒門子弟無法承擔的,因此漢代時期,為了確保“察舉制”的有效推進,漢代並沒有將權利收歸中樞所有,而是將“察舉”的權利交付給郡國的長官所管控。

西漢時期,由於勳貴集團還未牽涉到世家大族、儒家門閥之內,開始時“察舉制”還能有效完成向中樞供給優質人才,可隨著時間的推進,勳貴集團逐漸形成了世家大族,寒門子弟轉向投附,又讓這些世家大族逐漸成為了儒學世家,成為了壟斷人才的小型集團。

到了東漢時期,漢光武帝劉秀即位,在誅殺王莽之時,劉秀並沒有通過戰爭形態摧毀這些世家豪強,而是選擇了一種合作了形態(當然不服者已經消失在屠城之中)。因此東漢時期,“察舉制”逐漸變質。

通俗點說:東漢時期中樞只向地區派遣最高級別的行政、軍事長官,這些郡國長官擁有自主的招募權利,在他管轄的區域內,對世家、豪門、寒門進行考察,最終徵辟這些子弟為官。即:總公司給予子公司自主招募權,同時子公司又能向總公司舉薦人才的渠道。

州郡長官擁有自闢屬吏的權力,這就導致了一種現象出現,州郡長官與屬吏之間的關係就逐漸形成了一層君臣關係,最終中樞內部的所派遣到地方的州郡長官,成為了各方勢力爭奪人才的畢竟之道,同時地方屬吏又反過來哺乳了中樞世代侯爵家族。

慢慢地漢代皇權就會被架空,因此東漢時期,皇室不得不提拔外戚、宦官作為制衡官僚集團的必要手段【這是沒辦法的,畢竟讀書人和懂武藝的都是官僚的家臣了,皇家只能相信親家和身邊的宦官】。

東漢後期漢桓帝、漢靈帝時期,發現外戚也逐漸形成新的世家大族,為了避免王莽外戚的再次出現,因此啟用宦官集團的建議,由皇家、宦官為主,設立了新的學校,用以培養新的忠於君主的渠道,可很快,作為掌控輿論的“清流”世家大族們,開始不斷在民間抨擊這種不符合“祖制”的現象,同時也是這個時期,開始出現了一種“月旦評”的輿論導向工具。

由於黃巾軍起義,漢靈帝集團害怕世家大族轉向張角集團,同時宦官集團的也有參與黃巾軍的跡象,因此此役官僚集團獲勝,為了徹底架空皇室,在漢靈帝剛死不久,一場官僚與外戚之間的戰爭在京城內爆發了……隨後就是東漢末年的諸侯混戰時代。

曹操時代的“察舉制”及“求賢令”

曹操是宦官集團與官僚集團的結合體,其祖父是大宦官曹騰,曹騰將曹操父子及曹氏家族、夏侯家族(曹操父親來自於夏侯家)開始培養向世家門閥轉向。

曹操募兵反董卓時,深感到自身的“缺陷”,因此連續三次頒佈了“求賢令”,越過世家門閥,破格從寒門、小門閥、小的儒學世家招募更多的輔助人才。

可“察舉制”已經深入人心,且書籍、印刷術等等的時代制約,導致了曹操集團在隨後的三國混戰時期,也不得不運用了“察舉制”,即州郡長官擁有自闢屬吏的權力。

一個新的集團,一箇舊的制度——新瓶換舊藥!

曹操在世時,戰爭摧毀了許多世家大族【如對戰袁紹時,屠了鄴城;又或者其他諸侯也屠了其他的世家大族】,但很快曹魏、蜀漢、東吳,三國同樣快速進入到了一個新勳貴替代舊門閥的局面。

曹丕時代的九品官人法

九品官人法又稱九品中正制。史書說,九品官人法其實是曹操晚年時,陳群向曹操提出的意見,並獲得了曹操的認可,但很快曹操就病逝了。曹丕“獲得”漢獻帝的禪讓後,命陳群制定的具有法律意義的制度。

九品官人法的本意就是將州郡長官擁有自闢屬吏的權力,再次擴大,同時又能避免州郡長官與屬吏之間的君臣關係。

讓州郡長官選拔人才舉薦給中樞。即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到中樞任職。同時大中正又分為小中正,選拔出來後,由中樞給予這些大、小中正一份表格,要求大小中正在表格中填寫所在區域內的人才,而這份表格將人才分為九等份: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這項制度,其本身就擁有那個時代的明顯印記,即擁有了漢代鄉舉裡選的遺意,又保留了“察舉制”,同時有給予寒門子弟晉升的機會。

但很快曹魏集團被司馬氏所取代,司馬氏本身就是通過籠絡朝廷中的既得利益者,才避免再次陷入內戰的。因此九品中正制在司馬氏的西晉時代,被世家門閥玩壞了。

九品中正制,雖然依舊給予寒門子弟晉升的機遇,可只能歸為下三品,上三品成為世家豪族子弟所有,中三品則是投附世家豪族的子弟所佔據。

因為九品中正制,首要考察的就是家世……就將寒門子弟第一時間排除在外了。出身寒門者行狀評語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門者行狀不佳亦能位列上品。於是就形成了當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

“察舉制”影響之下的中土千年歷史

“察舉制”直到隋唐舉行科舉考試之後,才逐漸消失在中土的歷史舞臺,因此九品中正制,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已然成為朝廷中樞獲取人才的首要制度。

直至世家豪族在南北朝百年的混戰中,逐漸被打破,大量人才流落民間之後,同時科技的進步,才讓隋唐時期,民間儲備了大量的人才之後,通過科舉考試,才將門閥集團清除出中土歷史。【真正讓門閥徹底,是宋、明兩朝,不斷強力廢除宗族關係,通過軟實力、強硬手段等,將宗族關係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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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之為用


不是這個關係。

東漢官員選拔制度

西漢是第一個平民王朝,那就必須找到一個有效的文官選拔辦法。所以西漢初期就有官學選才,推薦,恩蔭制度,後面陸續搞出了察舉徵辟制。

察:州級主官向中央推薦轄區人才,需要宰相三公考核後任用。號稱秀才,東漢避諱劉秀改茂才。秀才,才之秀者,初授官重。

舉:郡國主官向中央舉薦孝廉,一般到中央擔任600石郎官,是官員正途。

徵:皇帝需要特殊門類人才,公開向天下能人招聘,到首都參加三公主持的考試。

闢:600石以上官員有資格招募規定數目的低級屬員。開府官員有資格任命屬員。

察舉制的弊端

西漢中後期世家逐步強勢崛起,到東漢後期形成龐大階層。因為佔據基層優勢,所以越來越強,以宗族為紐帶,教育子弟,包攬詞訟,大斗進小鬥出,高利貸魚肉鄉里。

發生災荒就囤積居奇,收購土地人口,形成更龐大的勢力。

世家進而壟斷對文字與書籍的佔有,從而基本獨佔仕途,形成士、官、地主、工商、高利貸的豪門集團。

進,世家可以爭奪天下,鉗制鄉議,引導輿論,影響國家大政。

退,世家可以拒堡自守,割據一方。

世家陪葬的鄔堡模型:

具體表現為袁楊荀這樣的中央公卿,或者江東四大家族、徐州陳曹趙、荊州蒯蔡這樣的州郡世家,或者孫堅張飛李典這樣的縣鄉土豪階層。

而郭嘉這樣的小地主階層只能是寒門,更是鳳毛麟角:

顯然,州郡官員能夠選拔的秀才孝廉只會是各大中世家出身,或者互相交換。比如劉備被陶謙表為豫州牧,察了袁紹長子袁譚為茂才,成為其座師。

急切代漢的曹丕,因為沒有統一天下的功勞,就只能用陳群的九品官人法來交換世家支持自己代漢。

曹操雖然唯才是舉,但是我們知道,寒門地主子弟大多連字都不認識,怎麼做官?

所以,曹操政權後期已經被北方世家滲透得一乾二淨。

陳群:

九品官人法規定,各郡設置中正,由本郡的中央大員擔任,負責評價本郡士子。中央政權再統一考核授予職務。

評價按士子的才德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合計就是九品。

顯然,九品官人法有其歷史進步性,因為經歷多年戰亂,人口遷徙多,郡守根本無法對本郡籍貫人士給予察舉。

司馬懿為了逐步代魏,對九品官人法進行改革,設置州大中正官,各州大小中正對本郡中正官推薦的士子進行集體評價,然後直接可授予八九品職務。真別以為官低,縣令也不過才八品呢。

自此九品中正制徹底成為豪門互相妥協與政治交換的手段,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門閥制度得以確立。

二者的差距是:九品官人法是出仕資格,九品中正制有授官權。


四川達州


題主好,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這個制度成為世家大族培植私家勢力,維護政治特權的工具,但是我個人認為不光是九品中正制度導致門閥政治,還有其他因素。

士族門閥政治是皇權政治的變態、有暫時性與過渡性,這是秦漢以來專制皇權結構的一大變局。當軸士族控制皇權,操縱政柄,在一定時期內其統治居然比較穩定,朝廷政變極少出現。但是從秦漢以來傳統的政治體制說來,國家權力結構的這種變化,畢竟是不正常的,不能長久維持。

嚴格意義的門閥政治只存在於江左的東晉時期,前此的孫吳不是,後此的南朝也不是;至於北方,並沒有出現過門閥政治。門閥士族存在並起著不同程度政治作用的歷史時期,並不都是門閥政治時期。

東晉政局由穩定到動亂,由動亂回覆新的穩定。每一次這樣的變動,居位的士族就被新的門戶代替。在皇權不振、士族專兵情況沒有改變的條件下,這種循環往復的歷史過程將一直進行下去。

大體說來,士族名士之忘身物外者易獲盛名,而處高位以保障士族利益的,卻不是這些人而是那些不廢事功特別是善於經營武力的名士。東晉以來,門閥士族中不斷有這種人物出現,門閥政治的延續實際上是靠這類人支撐。一旦到門閥士族中不再產生這種人物,門閥政治就會出現危機。


有李行天下


九品中正制度確實是維護和鞏固門閥統治的重要工具,其本身也就是構成門閥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導致東晉士族門閥統治不得不提的就是漢代的察舉制度,東漢末年的時候已經被政治其實已經被門閥士族所控制,比如說:“四世三公”的汝南袁氏,弘農楊氏,還有潁川荀氏等等,至於曹丕的九品中正制度是在原有的察舉上的一次優化,但實際上造成了士族門閥壟斷政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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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舉制到九品中正制的轉變

在秦朝的時候施行的是商鞅變法中的軍功爵錄製,這種制度是對世卿世祿的一種進步,取消了宗室貴族所享有的特權,同時秦國也借用這種制度完成了大一統王朝的建立。但是在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內部就導致不太需要建立軍功,所以這種選官制度就需要變革。漢朝建立之後,由於國家幅員遼闊需要大量的官員,開創性的提出察舉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察孝廉和舉賢良,由中央和各地主管官員將發現的人才進行舉薦,然後進行考察擇優錄用,授予官職,這也是九品中正制度的前身。

察舉制度(九品中正制度)的優點

  • 協調統治階級內部的權利分配,讓平民開始有參政的機會。
  • 一定程度上為中央和地方行政選拔了優秀的管理,使得中下層地主階級知識分子有為國家建設的機會,維持吏治清明。
  • 舉賢良開始形成了尊重知識,人才的大環境。有利於教育的進步,促進教育的發展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
  • 察孝廉樹立道德標杆,倡導人們注重品德修養,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但是隨著國家的腐敗,導致大量的人開始鑽制度的空子,地方官員開始依靠自己的察舉權力控制當地的官職,有才能的人如果沒有靠山就很難被舉薦任用。其中行跡惡劣的官員就開始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群僚舉士者,或以頑魯應茂材,以桀逆應至孝,以貪饕應廉吏,以狡猾應直言,以輕薄應敦厚,以空虛應有道,以殘酷應寬博,以怯弱應武猛,以頑愚應治據。名家不相副,求貢不相稱,富者乘其財力,貴者隨其勢要,以錢多為賢,以剛強為上。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聽所以數亂荒也。” ——《潛伏論.考績》

漢末的時候甚至出現:“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的情況。正是由於察舉制的侷限性導致在東漢末年形成了諸多門閥士族,這就與中小地主階級以及知識分子的矛盾激化,此時的曹魏政權的掌權人曹丕決定採取九品中正制度,利用九品中正制度來緩和矛盾,同時設置了選舉標準,降低的官員任用的主觀性。

九品中正制度只是權利妥協的成果,最後演化為維護和鞏固門閥統治的重要工具

九品中正制度是察舉制的改良版和權利妥協的結果,東漢末年曹操一手締造了魏國的雛形,很大程度上歸功於曹操的任用賢才的時候不拘一格,這就導致曹丕向父親學習接受陳群的建議,建立九品中正制度。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春,曹操死,曹丕繼為魏王,他基本上遵循曹操關於選舉的主張,並建立了九品官人之法,也就是九品中正制。” ——《中國史綱要》

曹丕這樣做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爭取世家大族的支持,讓自己的皇位坐穩。在九品中正制度中評定人物的時候按照世家,道德,才能這三個標準,這樣的目的就是給世家大族以特權,同時為寒門弟子爭取低品的官職,所以這是權利的妥協。同時九品中正制度還將原來地方的舉薦權收歸中央,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評定,這樣的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制度更加的完善。

在這種權力的妥協中也直接註定了曹魏的命數,九品中正制度也標誌著原來做官的人仍然能後做官,而且每一層之間都不再流動,這也直接導致後期出現的:“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奇怪現象。我們可以很清晰的看到這和曹操的唯才是舉是完全不一樣的,可以說曹丕學到了皮毛,九品中正制度也成為了門閥士族的保護傘。

九品中正制度的成熟,門閥士族掌控政權

司馬懿掌權之後也同樣處理不了門閥士族的壓力,於是在為後世掃清道路的想法之下,也不得不向士族低頭討好。在原來九品中正制度的基礎之上加設州級中正,在當時州級中正的人大多來源於世家大族,九品中正制度真正的開始淪為門閥士族謀取利益的工具,九品中正制度成熟,成為晉朝士族的門閥政治。

元帝正會,引王丞相登御床,王公固辭,中宗引之彌苦。王公曰:“使太陽與萬物同暉,臣下何以瞻仰? ——世說新語.寵禮

門閥士族的崛起直接導致皇權的弱化,在東晉的時候最為明顯。當時的東晉五大門閥勢力包括:琅琊王氏,陳郡謝氏,龍亢桓氏,潁川庾氏,太原王氏。其中琅琊王氏最為著名,當時的人稱:“王與馬,共天下”,而這一切最大的根源就是制度,九品中正制度,可以說門閥士族是九品中正制度的必然產物,也是察舉制度的歷史遺留問題。

總結:

九品中正制度確實導致了東晉士族門閥政治,但是這一切在漢朝察舉制的時候就埋下伏筆,歷史的進步就是在錯誤中不斷的改善。九品中正制度是對察舉制度的改善,同時也為之後的科舉制度提供了借鑑。門閥士族也在隋唐時期一步步被科舉制度所弱化,所以說門閥勢力只是制度的表象,背後的選官制度才是核心,九品中正制度成就了東晉的門閥政治。

科舉完善的唐朝,一名詩人感嘆道:“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像琅琊王氏和陳郡謝氏這樣的大家族終究會隨著九品中正制度的廢棄而頹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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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目愛看書


公元220年(魏黃初元年)初,吏部尚書陳群創定九品中正制並頒行。

九品中正制是一種選官制度,具體做法是:選擇有鑑識人才能力的官員任各州郡的中正官,由中正官來負責考察本州郡士人的德行與才能,寫成評語,稱“狀”。再依據士人出生的門第高下,定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等品級。吏部根據狀與品來選官,史稱這一做法為九品官人法。這一選官法是漢末興起的世家大族利益在政治領域內的反映,同時,這樣做又反過來強化了門閥政治,形成“公門有公,卿門有卿”的世代相傳等級森嚴的門閥制度。


文藻巧翁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存在了約400年。興起於曹魏,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選拔官吏無標準的問題,後來導致門閥政治的出現,被隋朝文帝廢除。

漢朝時期為了適應國家統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選拔官吏的制度,名為「察舉制」。察舉是自下而上推選人才的制度,也叫「選舉」。

察舉制主要是依靠中央的三公九卿、郡守、列侯以及地方上的高級官員, 從平民或低級官吏當中按照一定的標準選拔在道德、品行、才能方面符合當時統治階級需要的人才入朝為官。

到了東漢末年,由於帝王昏庸,政治黑暗,農民起義接連爆發,導致群雄割據。東漢名存實亡。

曹操為了招攬人才,發出《求賢令》提出“唯才是舉”,這種棄德唯才不問出身的做法,從而得到了寒門學子的大量支持。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豪門貴族,穩定了政局,也為立下曹魏奠定人才基礎。

曹丕繼位後,沒有他老爹曹操的魄力,為了緩和了曹氏與士族的關係,取得了他們的支持,為稱帝奠定基礎,於是採納陳群的意見,確立九品中正制。

他推行九品中正制後,用人權從地方收歸了中央,但也導致魏國的統治實權逐步被士族壟斷。

《三國志·魏志·陳群傳》:“文帝在東宮,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九品中正制主要是

  1. 設置中正,這是九品中正制的關鍵環節。所謂中正,就是掌管對某一地區人物進行品評的負責人,也就是中正官。主要職責就是對自己本地的人才進行品評,中正官也是有等級之分的。每個州設立大中正官,而郡則設立小中正官。
  2. 九品,指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根據家世(出生背景)、行狀(個人品行才能)來確定品級。

魏國初期,最初中正官是由下級官員推薦出來,比如說州的大中正官是有各郡長推薦出來,這麼一來權力就落在了基層,士人品定之權掌握在政府的中正手裡,中正採擇輿論,按人才優劣評定品第高低,多少改變了東漢末年名士品評人倫、操縱選舉的局面。

司馬懿掌權後,由於本身就是世族的代表,開始大力提拔世族官員,來穩固自己的權利。朝政從此由世族門閥佔據主導。

所以到了晉朝建立以後,大中正官的選拔,則是由三公中的司徒選拔,而小中正官則是由司徒選拔出來的大中正官進行推薦。

晉以後完全以家世來定品級。出身寒門者行狀評語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門者行狀不佳亦能位列上品。於是就形成了當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反而成為鞏固士族力量的工具。

到了隋代,隨著對世族門閥的打擊,此制終被廢除,代之而起的是以考試選士的科舉制度。


談史論今10086


壹零壹肆來回答。

可以說九品中正制確實是促進了士族門閥政治的發展。

那麼什麼是九品中正制呢?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是曹操採納尚書令陳群的意見,後來各參與方基本遵從這種不成文規定。曹丕於黃初元年(220年)命陳群制定的具有法律意義的制度。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從曹魏始至隋唐科舉的確立,這期間約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確立於曹魏時期,在兩晉時期發展到頂峰,到了隋唐時期科舉制度確立後,九品中正制隨之衰亡。門閥制度淵源於東漢,正式形成於西晉,到東晉時發展到鼎盛期。到南北朝,門閥地主逐漸轉向衰落。到了隋唐以後,由於中央執行了一系列打擊門閥地主的政策,從而使整個門閥地主趨於崩潰。

那麼,九品中正制和士族門閥政治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呢?

九品中正制在前期對門閥士族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主要靠設置“中正”這一官職。在魏晉時對中正官的授予權掌握在中央的司徒府,充當司徒的人大多來自於門閥士族,所以司徒在地方州、郡所設置的中正官也大多都來自於門閥士族。而且,在九品中正制度下,各地中正官對本地的士人根據其家世、道德、才能進行評議,定出品第,再將名單交到司徒府審核,最後由司徒府將審核後的名單送到吏部,吏部根據這份名單來選拔官吏。這樣,這些門閥士族就牢牢地掌握了國家大小官員的選舉權。

隨著九品中正制的發展,門閥士族逐漸地掌握了官員的選舉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門閥士族的政治特權與經濟實力。門閥制度在西晉時期正式形成。門閥制度是魏晉南北朝時期封建國家通過法律的形式對門閥士族的政治經濟特權和優越的社會地位予以確認的制度。其最根本的特徵就是,“在法律上按門第、家庭系統的社會等級世襲特權”。 門閥制度的確立,為此後門閥士族的發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東晉時期,隨著皇權垂拱、門閥當政現象的出現與發展,門閥政治形成。在這種形勢下,門閥士族的勢力繼續發展壯大,又促進了九品中正制的發展。

九品中正制的實行與發展,極大地推動了門閥士族的發展壯大;反過來,門閥士族的發展壯大,又將九品中正制的發展推向高潮,九品中正制在兩晉時期發展到頂峰。


壹零壹肆


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是盛行於魏晉南北朝時期主要的選官制度。

九品中正值的影響深遠,首先是能為統治集團甄選到品德優秀的人才。九品中正制之前選拔人才的途徑主要是察舉制,這種制度由世族操控,推舉出來的人才往往隸屬於某個利益集團,當官的目的在於培植勢力,並不在乎被推舉之人是否德才兼備。而九品中正制就不同了,它祛除了察舉制的弊端,考察人才的品德,設定具體評價標準來確定品級。

其次是有利於統治集團維護統治秩序。在推行九品中正制之前,各州郡長官有權利建立自己的統治小集團,他們將中央的權力分解,根據各自利益來選擇官員。中央沒有權利去評判由州郡舉薦的官員,只能聽之任之。實施九品中正制,可以將選拔官員的權力收歸中央,選擇統治階級需要的人才。

最後是開闢了下層學子進入上層建築的通道。中正官根據品德、品行、家世來評判一個人的能力,也就是評價這個人的綜合實力。家世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學子的視野和見解,在他進入到統治集團內部以後可以迅速找到與自己利益貼合的團體,不會因為不穩定的因素而背叛朝廷。道德和才能決定了這個人的修為和素質,可以提高統治階級的整體水平。

九品中正制實施之後,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統治階級和世族大夫之間的矛盾,有利於上下齊心,共同維護王朝的安定和團結,對後世的影響十分深遠。

九品中正制的優點九品中正制的優點在於設置了比較科學的選拔人才的體系,系統化的體系應用在實際操作當中方便中央自上而下的管理。同時,九品中正制也有效安撫了世族的不滿情緒,維護了統治階級利益的統一性。特別是在曹丕剛剛建立魏朝初期,穩固了人心,維護了朝廷上下團結一心的穩定局面,是順應時代潮流的重大舉措。

魏晉南北朝時期,那個年代的思想還未完全開化,上流社會講究門第講究出身。這是因為社會資源全部都掌握在統治階級手中。比如教育資源,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進入到學堂上學,只有世族子弟有接受教育的權利。他們憑藉出身高貴,可以去全國各地遊歷,增長見識。世族子弟接受教育的深度和廣度要遠遠優於其他階層的人。所以從這個層面上來說,九品中正制能夠確保統治階級內部的純潔性,保證選拔人才的水平。

在初期剛開始實行的時候,九品中正制度促進了時代的進步。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種各樣的問題便暴露出來。九品中正制走了以前選官制度的老路,後期的九品中正制度開始發生變化,被一些名門望族位和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控制。他們跟以前一樣,壟斷了朝廷選拔人才的通道,將好的職位全部留給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或者是親近的人。九品中正制度一步步走向腐敗,這就使得社會下層沒有身份背景的寒門書生跟以前一樣,沒有辦法參與政治,切斷了他們的政治之路,使得他們世世代代生活在社會底層,永無出頭之日。


御前帶刀侍衛


回答是肯定的。

九品中正制在選拔人才的方法設計上是有優點的,對人才向中央集中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制度中忽視了對推薦人的約束,對從不同階層選拔人才沒有切實可行的方法。

九品中正制前期對門閥士族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使得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士族壟斷把持選官制度,中央集權受到世家大族的嚴重挑戰,九品中正是中央政府向士族的妥協產物,它們的矛盾不可調和。

曹魏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主要靠設置“中正”這一官職。朝廷在州設大中正(或稱“中正”),在郡設中正(或稱“小中正”)。在魏晉時對中正官的授予權掌握在中央的司徒府,充當司徒的人大多來自於門閥士族,所以司徒在地方州、郡所設置的中正官也大多都來自於門閥士族。而且,在九品中正制度下,各地中正官對本地的士人根據其家世、道德、才能進行評議,定出品第,再將名單交到司徒府審核,最後由司徒府將審核後的名單送到吏部,吏部根據這份名單來選拔官吏。這樣,這些門閥士族就牢牢地掌握了國家大小官員的選舉權。

隨著九品中正制的發展,門閥士族逐漸地掌握了官員的選舉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門閥士族的政治特權與經濟實力。於是,門閥制度在西晉時期正式形成。門閥制度是魏晉南北朝時期封建國家通過法

律的形式對門閥士族的政治經濟特權和優越的社會地位予以確認的制度。其最根本的特徵就是,“在法律上按門第、家庭系統的社會等級世襲特權”。 門閥制度的確立,為此後門閥士族的發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為了確保士族門閥階層的世襲特權地位,按照九品中正制的有關規定,凡取得中正所定品級,尤其是上品高級者,一般即可獲得成為“士人”的“士名”,同時也就獲得擔任相應官品職務的預備資格;而獲得“士名”、成為“士人”、躋身“上流”、定為士族者,還擁有一種特別戶籍,即“士籍”。所謂“士籍”,即在國家控制管理的編民戶籍上加註其士族“籍狀”。這樣,就將士人與其他普通人區別開來,為門閥士族的發展提供了優越的條件。

東晉時期,隨著皇權垂拱、門閥當政現象的出現與發展,門閥政治形成。在這種形勢下,門閥士族的勢力繼續發展壯大,又反過來促進了九品中正制的發展,同時也限制了九品中正制的改善和優化。直至東晉後期,隨著門閥士族的腐朽,中正制也同時走向了衰亡。


驚魚亂水紋


門閥政治是指中國東晉時期出現的士族與皇權的共治的歷史現象,是一種在特定條件下出現的皇權政治的變態。

東晉百年的門閥政治中,曾經居於權力中心的士族只有幾家。其中潁川庾氏受桓溫誅戮;龍亢桓氏在桓玄敗後死絕;太原王氏世稱華胄,它的兩支也都在政爭中覆滅。只有琅邪王氏和陳郡謝氏,在長時間的複雜衝突中,沒有受到集中的毀滅性的打擊。所以王、謝家族人物就成為替新朝奉璽緩的工具而受到特別的重視,家族發展得以延綿久長,至於南朝之末。

後代所稱五朝門第,遂以王、謝為其代表。這種情況是由東晉的政局造成的,而不是說魏晉以來的門閥士族中,本來就以王、謝的門第最高。

門閥士族,是對魏晉南北朝時期地主階級中有特殊身份和地位的一個階層專稱。東漢世家地主是其前身,以莊園經濟為基礎,累世經學,時代高官,“門生故吏遍天下”。門閥制度形成的標誌是九品中正制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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