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 律師:勞動者這樣維權,事半功倍(建議收藏)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對勞動權權益的保護的規定很詳細,但法律規定的再好,也只是停留在紙上;好的法律能否得以實施,除了執法是個重要因素之外,受侵害方懂得如何去維權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之一。對於勞動者權益保障,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但大部分的勞動仲裁併不是終局的,也就是說,勞動仲裁作出裁決後,用人單位還可以上訴,即還要到法院去,打一審、二審的訴訟,這樣算下來,這種維權方式財力物力成本以及時間成本很高(一般從勞動仲裁至一、二審,最短要一年,最長可能要一年半),正因為這樣,很多勞動者受侵害後選擇了妥協,最終放棄了維權(認同的點贊)。

此外,除了勞動仲裁,很多勞動者也知道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解決,但大部分勞動者不能精準地投訴,導致投訴效果不理想,最終也無果而終。實際上,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爭議糾紛,大部分通過投訴就能有效解決。那麼到哪裡、怎麼投訴維權?在這裡,粵西大律師從司法實務的角度,手把手教你這樣維權,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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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投訴的部門:縣區級勞動監察大隊(一般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可投訴的事由:涉及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的,比如,不簽訂勞動合同、收取押金、違反解除勞動合同、不按期足額支付工資、不支付加班費、不繳交社會保險等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

3、投訴前要準備的資料:勞動者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有)或其它能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資條、工作證、工牌、工作服、同事的證言等)、本人身份證、公司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電話,違法具體事項(包括髮生時間、經過等)。

4、投訴的具體方式:

(1)上門: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當地的具體位置自己網上搜索)。

(2)寄材料:將第3項所述的投訴前要準備的材料,並附複印件一份,工作服可拍照成打印成圖片,並附上標題為“關於XXX公司XXXXX的投訴書”(可網上搜索相關文檔參考),寄給當地縣區勞動監察大隊,並在7天左右跟進是否收到材料,是否立案,有必要時,再上門的反映。

(3)電話方式:一般各省都有統一的勞動監察投訴電話,上網搜索就有,同樣需要準備好第3項的材料,然後打電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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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勞動監察部門收到投訴或舉報應當如何處理?

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的規定:勞動監察部門的辦理勞動者投訴的期限如下:

(1)勞動監察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或舉報之日起5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2)勞動監察部門立案調查完成後15個工作日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責令改正)或撤銷立案決定。

(3)勞動監察部門應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結案,情況複雜的,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可延長30個工作日。

(4)勞動監察部門在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7日內,將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勞動者可根據上述期限,向受理的勞動監察部門電話或上門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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