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債務人將房產抵押給債權人,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有效嗎?

小喵音雪兒~吶


對於這個問題,還是比較專業和複雜的首先,我們要區分合同生效的要件以及抵押權生效的要件。



按照法律規定抵押合同一經簽訂即成立並生效,如果該合同沒有違反有關合同無效的法定條件,那麼該合同就應當是合法有效的,我們就不能無緣無故的說該合同沒有生效或者甚至是無效。

當然,如果在簽訂抵押合同的過程當中,簽訂合同的一方如果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的情況則另當別論,要想主張撤銷或者變更合同則需要有相關的證據。

而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像房產這種不動產在進行抵押的時候,除了要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以外,還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也就是抵押登記,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雖然該抵押合同是生效的,但是該抵押權並沒有成立。 所以抵押合同和抵押權是兩種不同的法律概念。



《物權法》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不動產能夠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但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所以從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房產抵押,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該抵押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只不過抵押權沒有正式成立。而作為債權人來說,僅簽訂了抵押合同,未辦理登記的,則不能對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但抵押權未設立,並不影響抵押合同的生效,只要抵押合同無其他無效條款,抵押合同從雙方簽訂抵押合同時起,就已生效,債權人仍可依據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任律師工作室


合同在法律上是受保護的,只是裡面涉及的問題比較多,新的物權法有解釋,物權大於債權,所以在後續的執行會有困難!再者國家已經取消了私人之間的他項全業務,公正業務。建議民間雙方如果非要做房產抵押,可以找一家有資質的公司,讓公司去保全借款方的房產,然後你再和這個公司做個協議,協議就這樣寫...如有疑問,可以微信諮詢我


往事如風77390127


無效

產權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並在產權證上註明抵押比例和抵押年限

抵押合同只是一個附證,證據效力達不到產權證的效力

特別容易產生產權被再次抵押或者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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