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 《羅織經》(整人經)——控權卷第四

《羅織經》(整人經)——控權卷第四

權者,人莫離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艱;智不足弗得,謀有失竟患,死生事也。假天用事,名之順也。自絕於天,敵之罪也。民有其愚,權有其智。德之不昭,人所難附焉。亂世用能,平則去患。盛世惟忠,庸則自從。名可易,實必爭;名實悖之,權之喪矣。嗜權逾命者,莫敢不為;權之弗讓也,其術乃極。機為要,無機自毀;事可絕,人倫亦滅。利祿為羈,去其實害;賞以虛名,收其本心。若此為之,權無不得,亦無失也。

《羅織經》(整人經)——控權卷第四

權力,是人不可或缺之物。獲取權力不容易,守住權力尤為艱難。智慧不足,權力不來,謀劃失當,終生災患,這可是生死攸關的大事呀!

借“替天行道”的名義行事,名正言順;而“逆天而行,自取滅亡”,是扣在敵人頭上的罪名。

庶民自有愚昧的地方,當權者自有高明之處。不宣揚你的恩德,眾人很難依附順從啊。

動亂之年啟用能臣強將,平定之後則清除他們以絕後患;昌盛時期只用忠順之臣,國運庸弱時他們自會依從效命。

《羅織經》(整人經)——控權卷第四

名份可以改變,實權必須力爭;名份與實權相背離,權力也就喪失掉了。

愛權力勝過愛性命的人,沒什麼事不敢幹;權力若不讓出,他奪權的手段將無所不用其極。 籌劃算度最為關鍵,不懂機謀,自取滅亡;事情可以做絕的時候,用不著顧忌什麼君臣父子,骨肉親情,統統可以趕盡殺絕。

用錢財爵祿約束臣屬,以阻其聚勢成害;用虛職空銜賞賜下屬,以收其本性野心。 照此行事,什麼權力都可獲得,也都不會喪失。

《羅織經》(整人經)——控權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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