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川航航班風擋玻璃破碎緊急迫降,乘客可以向川航進行索賠嗎?

音樂輕單


川航事件,機組尤其是機長非常了不起,成功處置,避免了機毀人亡的航空悲劇,這是可歌可泣的,既保住了乘客的生命安全,也保護了國家財產,這個角度說,對於機長和機組的表彰獎勵都是應該的,比如授予榮譽稱號,給200萬重獎等。

但,機組做的好,不等於可以抵消航空公司的責任,這次事故,從乘客角度來說,購買機票,上飛機,就等於與航空公司簽定了運輸合同,航空公司應該安全的把乘客送到目的地,這個合同才結束,這個航程才完美。

這次事故,我們也看到了視頻和照片,機艙內亂七八糟,非常混亂,也有乘客受到一定的傷害,包括也有一些物品的損失,這些都是航空公司的責任,對於醫療費以及物品損失費,是應該航空公司賠償的。這也是法律所允許的。

我們很多人有一種思維,機組已經救命了,我們是不是不應該再索賠了,其實,沒有必要這樣,這是兩回事,我們要一碼是一碼,不要參合在一起,這樣就會把問題弄複雜了,所以這件事,總的來說,這些乘客是命大,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所以,對於不嚴重的損失,出於感激心理,不索賠也是可以理解的,對於一些嚴重的損失,索賠也是合情合理的,也不應該道德綁架。

從航空公司角度來說,除了重獎機長和機組人員外,還要主要承擔一些賠償,這段時間,積極與乘客代表溝通,儘早完成賠償,這是一個姿態,也是輿情處置的方法,目前,大家注意力都在機組身上,都在頌揚,但接下來,那些愛吃人血饅頭的,可能就會發難了,提醒下下。


韓東言


劫後餘生,先談感恩。先要為英雄機組點贊!

萬米高空,突發險情,飛機駕駛艙右座前風擋玻璃突然碎裂。頃刻間,250米/秒的狂風直面吹襲,巨大的噪音震耳欲聾,耳膜因為壓差太大而產生劇痛,溫度突然降到零下四十度,自動儀器幾乎全部失靈……

這一瞬間機長受到的震撼和壓力難以想象,留給正副機長的有效反應時間只有短短的十幾秒鐘。

▲圖為機艙內部畫面,機長的手關節被凍傷發紫,艙內控制檯被狂風吹爛。


就在如此緊急的情況下,他們上演了一場真實的緊急迫降!

高原地區,貼山飛行。他們憑藉著自己的膽識與勇氣,憑藉著過硬的技術和心理素質,憑藉著這條航線100多次的飛行經驗,靠目視完成了一次無人員傷亡的迫降。他們創造了真正的奇蹟,他們是當之無愧的英雄!

▲圖為副駕駛的衣服,可見當時的情景有多危險

▲因正確處置這一罕見飛行特情,確保了全機所有人員安全,3U8633航班機組被網友贊為“英雄機組”,並迅速為全國網友熟知。

關於索賠

一碼歸一碼,英雄的機組人員應該受到表彰而且應該受到重獎,獎他們每人幾百萬,我們全體群眾都會舉雙手贊成。

至於賠償事宜,要等事情的調查結果出來了。如果真是飛機質量存在問題,那麼不僅僅是川航,法國空客也應該為此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據瞭解,該飛機為法國空客公司製造,機號A319/B-6419,於2011年7月26日加入川航機隊。

感恩應該放在第一位,其次是調查清楚事件原因,這是對今後的乘客負責也是對機組人員負責,至於賠償也應該按照相應的責任合理化進行。


夜雨如書


5月14日,四川航空從重慶飛往拉薩的3u8633航班在飛行途中,駕駛艙右座前風擋玻璃突然破裂並脫落,副駕駛一度被吸出窗外,後在機長手動駕駛下成功返航落地成都。


根據川航通報,事發後有27名乘客前往醫院檢查,其餘乘客於當日12時09分搭乘成都至拉薩航班繼續行程,截至5月15日22時,在醫院的所有旅客也都離開了醫院。川航支付了乘客就醫的所有費用,也為乘客提供了轉籤的服務。

至於這次事故,乘坐川航的旅客能否向川航索賠呢?

首先從法律層面上說。

從法律層面上講,乘客是毫無疑問可以向川航索賠的。原因也很簡單,旅客在購買機票後與航空公司形成航空運輸合同關係,受法律保護。航空公司是承運人,需要安全及時的把旅客送運到目的地。而由於事故原因,本次航班未能及時的將旅客送到目的地,比預期晚了近五個小時。也就是說,川航是未完成航空運輸合同中約定的條款。所以從這點上說,乘客是毫無疑問的可以向川航索賠的。 這裡值得注意的,航空公司承當的是承運人的責任,跟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是兩條線,各自理賠互不相干。也就是說即使乘客沒有購買保險,也是有權向作為承運人的航空公司進行索賠的。


從道德層面上講

經歷這次事故的乘客是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的,相信在安全落地的那一刻,每個人心裡都是心懷感恩。於是有人就會說,人機長都救了你一命還要索賠,是不是太不知足,太不道德了。這是兩碼事,對於那些不嚴重的損傷,如果出於感激感恩心理,不要求索賠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對於那些造成嚴重損失的,不管是經濟上還是精神上的損失,如果覺得有必要索賠,還是應該要向川航索賠,千萬不要被道德綁架了。正如剛才我們已經分析了旅客是毫無疑問的可以向川航進行索賠的

從川航的層面上說

根據日前的報道來看,飛機事故的主要原因排除了人為操作失誤,天氣等意外原因。主要原因在飛機本身,既然是飛機出現了問題,那麼川航有一定責任的,如果調查結果出來,是飛機質量存在的問題,那麼不僅僅是川航,法國空客也要為此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雖然這場事故最終是有驚無險,迫降成功,但因為這場事故,耽誤了這些乘客的原本行程,也改變整個的行形路線。從這個角度來說,航空公司違反了合同條款,而這種違反航行路線的原因,又不屬於遇到不可抗力的等免責因素。所以航空公司是應當對此事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的。

從川航處理這些事件看,川航很好的安撫了乘客的情緒,也無報道顯示乘客對川航提出不滿。川航也是以積極的態度解決問題,相信等最後調查結果出來,川航能給乘客一個滿意的答覆,對於乘客索賠要求也會滿足。

最後為機長劉傳建和全體機組人員的沉著冷靜,專業技術點贊,為他們挽救了全體乘客生命,避免了數百個家庭的破碎而鼓掌。


活出自我Linna


5月14日發生的川航3U8633奇蹟迫降事件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熱點。川航3U8633在從重慶飛往拉薩的萬米高空途中,前擋風玻璃突然被吹掉,飛機瞬間處於失壓、低溫狀況;當時飛機的飛行速度接近每小時八九百公里,帶來的強氣流導致儀表板受損。在全體機組成員的齊心協力,尤其是機長的應急控制能力下,飛機被控制住安全降落,成為人類航空史上的奇蹟!

9名機組人員和119名乘客當中只有少數幾個人輕傷外,均沒有任何生命危險!

當班機長在此次事件中表現出來的過硬的飛行技術,強悍的心理素質,是當之無愧的民航英雄,國民英雄。請讓我們銘記他們的名字:機長劉傳健和副駕駛徐瑞辰!

副駕駛徐瑞辰還在恢復中

但是為成功處置風險的機組人員點贊,並不意味著能夠迴避這起事件作為航空安全事件的本質。

一方面,作為乘客在這次事件中所遇到的安全風險和所受到的驚嚇,不能因為最終“化險為夷”就當不存在,川航向乘客道歉,正是對這一點的必要回應。

另一方面,像駕駛艙風擋玻璃在飛機飛行過程中破裂脫落,極為罕見,其中到底有無人為責任因素,必須進行徹查,才能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公眾可以為機組人員點贊,但航空公司不能沾沾自喜,而要通過這一事件來審視自己的安全責任。

乘客也可以向航空公司索取賠償,維護自己的權益,大家也不要說別人救了你的命,還要向人家索賠,是不道德的行為,你可以去看望甚至對兩位機長表示謝意,但航空公司該賠償的還是應該賠償,一碼歸一碼,不能混為一談。

以上是個人淺見。


莽哥視頻


我總覺得賠不賠償,不是什麼大事。關鍵是劫後餘生了,人死了一次,還是更好地珍惜當下,友情、親情與愛情,比什麼都重要。

我們現在應當最為關心的是,此次飛機出現的問題原因。要知道,不是每次事故都有這麼好的運氣、好的機長、好的技術。要知道,飛行事故不會頻發,但一旦發生問題,會是毀滅性的。要知道,這起事件過後,如何來撫平乘客及家屬的心理創傷,以後他們還敢不敢坐飛機了?

很多東西不是錢能買來的,活著比什麼都重要,不要為那些蠅頭小利,來把一起壯舉,讓銅臭給玷汙了。當然,我們也希望川航也有所表示,給當事人一個說法,而不是讓乘客提出來,那就沒意思了。

值得欣慰的是:這件事出了後,我看輿論一邊倒,為我們的機長點贊,很多人都把他當作英雄。確實當之無愧,解救了自己,也解救了全機人員。為英雄點贊!!!


窗外的白楊


根據法律規定,乘客是可以向航空公司索要賠償的。

這次川航事件讓我們看到了在最危難的時刻人性的光輝,機長和副機長所表現出來的沉著冷靜,為全機人生命考慮的大無畏精神值得我們去歌頌!國內外媒體都相繼報道了這次事件,基本上都是積極客觀的!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機長的行為值得我們讚揚,但是航空公司該賠償還是需要賠償的!

在這個過程中,很多乘客經歷了生死之間的徘徊,還有一部分受傷的乘客,某些乘客可能心裡還受到了驚嚇!但是,大貓覺得命都已經保住了,要不要賠償真的都已經無所謂了。如果當時飛機直接墜毀,那就不是簡單的賠償了。所以航空公司也需要反省,雙方面都應該慶幸,這次事件沒有造成大的人員傷亡。


說到這兒還是忍不住讚揚機長組的人員,因為他們,整個飛機的人都生還了。沒有什麼比生命更珍貴,也許只有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我們才能感受到生命的意義!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我是王大貓。喜歡大貓的可以關注一下啦!

大貓聊三農


雖然目前還沒有調查出來事故的原因,但是很明顯這不屬於不可抗力的範疇,應該也不屬於乘客自身過錯。

那麼根據民航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作為乘客當然是可以要求川航索賠的。


精神損失費不見得會主張成功,可以以違約來進行索賠

雖然我們不得不承認,這群乘客他們收到了極大的精神損害,但是目前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也就是說,他們只會產生的傷亡賠償責任,如果僅僅是驚嚇是不存在賠償責任的。

並且依據《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精神損失費,可以說,當前此類情況在我國沒有相關法律支持。

此類事件,參考溫州動車事故,動車事故里,只對遇難者進行了賠償,但是倖存者從精神損失費上,其實並沒有獲取到。

目前關於航空,索賠成功精神損失費很少,我查到的就一個女乘客做美國的飛機,結果被燙傷了,最後要求美國航空公司給予一美元的精神損失費。

被燙傷了,都這麼難要到精神索賠,可以想象。

為什麼可主張違約責任

無論如何這場事故,雖然大難不死,但是迫降成都,整個過程,其實應該是違反了合同法規定,這場不屬於不可抗力的意外最終導致了乘客的延誤。

根據法律規定,航空公司因自身的機械故障進而導致飛機延誤,且無法證明其為避免損失的發生已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航空公司就應該賠償旅客因延誤所受損失

因此從這點來說,還是可以獲取到違約的賠償。畢竟飛機這次出問題,總是某個環節有紕漏。


廖彩琳律師


四川航空的這次飛行事故,以圓滿的結果結束。

英雄機組受到所有人的稱讚👍。

他們太了不起了。

他們創造了歷史,他們創造了奇蹟,他們挽救了全體乘客的生命。

他們避免了數百個家庭的破碎。

他們避免了一場嚴重的空難。

他們是最了不起的人。

在這種情況下,在這個前提下,談索賠,談乘客向四川航空索賠。

似乎有一些不合時宜;

似乎有一些於心不忍;

似乎也沒有法律依據。

已經查明,掉落的玻璃。原裝的。

也就是說,於四川航空而言,這次的航空事故是純粹的意外事件,其起因是完全的不可抗力,四川航空沒有過錯。四川航空不能預見、也沒有辦法去避免。但是,它的英雄機組卻以超乎常人的能力和技術控制了它、避免了嚴重損失。

我覺得,不能因為英雄機組避免了嚴重後果,就不認為這是意外事件、這是不可抗力。

因為,一般人、比較優秀的人,都難以控制當時的局面,只有英雄機組特別是機長、副機長,因為他們不一般的優秀、不一般的堅強、不一般的沉著、不一般的有責任感,才力挽狂瀾、救全機人命於累卵。

乘客們如果認為有損失存在、需要索賠,那就應當向飛機制造者索賠,而不是向四川航空。

你似乎可以依照航空運輸合同,去追究四川航空的違約責任。嚴格來說,這也還是法律依據不足、道德負擔更重。

只有向飛機制造商索賠,才是有理有據,沒有精神負擔的。


陳群律師


近日有關川航機長成功迫降的消息已經充滿了整個網絡,大家在為機長鼓掌叫好的同時,也是該冷靜思考一下後續的一些問題了。這些乘客雖然被機長撿回了一條命,但是飛機出現了這麼大的事故,我們是不能不去研究和調查一下事故的發展原因,以及事後是否需要進行索賠的事情的。

根據目前的報道來看,飛機出現事故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因為一些人為的操作失誤,也不是一些天氣等意外原因,而是因為飛機本身出現了問題。既然是飛機出現了問題,那麼航空公司就有一定的責任。



雖然這場事故最終是有驚無險,迫降成功,但是畢竟因為這場事故,耽誤了這些乘客的原本行程,也改變了整個的航行路線,從這個角度來說,航空公司應當是違反了合同法,至少是沒有按照合同最先設定的線路履行,而這種違反航行路線的原因又不屬於遇到不可抗力等免責因素。所以航空公司是應當對此次事件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的。

但是最近大家的焦點可能更多的集中在對於機長的褒獎上了,而忽略了這些乘客的合法權益。很多人現在有一種慣性思維,認為機組已經救命了,是不是就不應該索賠了?



其實,這應當是兩碼事。設想一下,假如這次沒有迫降成功的話,那麼這一飛機上的人的後果都將不堪設想,假如他們全部遇難的話,是不是應當要求索賠呢?

其實我們的索賠應當是有依據的,只要乘客遭受了損失而且這種損失又不是由於乘客的自身原因或者故意行為所導致的,我們就有權要求航空公司進行賠償。只不過賠償的數額要根據損失的程度來進行調整。

如果這次迫降沒有成功,顯然這次損失的數額就會非常的巨大,但是因為迫降的成功只能說給航空公司減少了賠償損失,但並不代表航空公司就一點賠償責任都沒有。而且這個賠償責任也應當是屬於航空公司,與機長沒有關聯。因為機長在此次事件當中並不存在過錯,即使有過錯,機長的行為也是屬於職務行為,也應當由航空公司來對外承擔責任。

所以,總的來說,這些乘客是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對於不嚴重的損失,如果出於感激心理,不索賠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有損失的話,要求索賠也是有理有據的。所以我們在處理事情的時候一定要學習機長的冷靜的態度,不要感情用事,更不應當用道德去綁架理性的做法。


任律師工作室


西門觀點:完全可以。我們必須理性的看待這個問題,感謝機長的救命之恩是應該的,向川航索賠也是合理合法的。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事件大略:2018年5月14日,四川航空公司3U8633航班執行重慶-拉薩航班任務,在成都區域巡航階段,駕駛艙右座前風擋玻璃破裂脫落,機組實施緊急下降。所幸機組人員操作得當,操作飛機從九千八百米的高空安全迫降成都雙流機場。整個過程只有20多分鐘就平穩著陸。

首先應該非常感謝這位英雄機長在危急時刻,在萬米高空飛機發生事故的緊急情況下,臨危不懼,成功迫降,保住了機上100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應該對我們硬性機長以及機組人員給予國家最高榮譽和物質獎勵。

對英雄機長,怎麼讚美和獎勵都不過分,因為是他救了100多為乘客的生命,是他挽救了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也是他挽救了川航公司,如果不是他,川航可能要承受巨大的罪過和經濟賠償,甚至導致公司倒閉。

然而,感謝機長和索賠是兩碼事,不可混淆。機長的英雄行為代替不了川航飛機事故的責任。乘客向川航公司要求索賠損失完全合理合法。

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乘客只要買票登機,就和川航公司簽訂了消費服務合同,川航就有義務保障乘客飛行途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儘管此次事故沒有發生人員重大傷亡,但小的損傷特別是心理和精神上的損失應該是不小的。

其實,這次事故發生後,輿論幾乎都是稱讚機長英雄,而很少輿論對川航的事故原因提出質疑。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擋風玻璃的脫落,但擋風玻璃為什麼會脫落,川航的地面檢修和維修應該負有主要責任,當然也就是川航的責任。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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