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延津縣紀委通報2起違反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紀律問題典型案例

1.延津縣石婆固鎮呂店村黨支部原書記周俊勝和黨支部原委員侯德昌、周俊偉拉票問題。

2018年4月,呂店村黨支部換屆選舉前,周俊勝以闢謠為藉口,本人或指使周俊偉、侯德昌先後共三次召集16名黨員吃飯,在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2018年5月,周俊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周俊偉、侯德昌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延津縣豐莊鎮河道村黨員魯廣傑賄選問題。2018年4月,河道村黨支部舉行換屆選舉前,魯廣傑本人或通過他人向村內8名黨員送現金和香菸。2018年4月,魯廣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新鄉市紀委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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