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案例警示」21歲小夥不堪“套路貸”壓力,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

「案例警示」21歲小夥不堪“套路貸”壓力,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

“小額貸款、隨借隨還、無需抵押、到賬快捷。。。。。。”互聯網時代小貸公司的小卡片、宣傳資料無處不在,也讓手頭一時緊張的人們心癢癢。一不留神就掉進“套路貸”這個陷阱。近日,無為縣人民檢察院起訴了這樣一起案件,21歲的犯罪嫌疑人葉某某不堪忍受“套路”貸款的壓力,走投無路之時竟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

「案例警示」21岁小伙不堪“套路贷”压力,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

無為縣看守所2號訊問室

「案例警示」21岁小伙不堪“套路贷”压力,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

犯罪嫌疑人葉某某的供述

“我大約從2017年8月份開始在多家網絡借貸平臺借了點錢,之前都是以貸養貸的模式,先從一家網貸公司貸款出來,到還款日期前再從另一個網貸公司貸款來還前一個公司的欠款。因為有些借貸平臺還過錢之後就不能再貸款,之後以貸養貸的辦法不能用了,還剩2萬多元的貸款還不上。找朋友借到兩三千元只夠付利息的,也不敢找家裡要;貸款公司天天打電話找我要錢,並且還威脅我,我當時已經被逼瘋了,就想著不行就搶點錢,一時也不知道要搶誰,就起了搶出租車司機的念頭”。

案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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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葉某某因無力償還網貸欠款,於是想通過搶劫出租車駕駛員錢財來還貸款。2017年11月29日23時6分,犯罪嫌疑人葉某某通過滴滴快車手機軟件聯繫到司機王某某,並在車行至天津市西青區大寺鎮時,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架在王某某脖子上,逼迫王某某給自己微信轉賬5000元。犯罪嫌疑人葉某某搶到錢後,用刀架在王某某脖子上讓其將車開到天津鹹水沽處下車,在下車時另外向王某某索要了100元和一部手機。

2017年12月10日凌晨2時許,葉某某在蕪湖市弋江區攔停被害人錢某某所駕駛的出租車,雙方約定以300元車費將葉某某送到無為縣嚴橋鎮境內。

4時許,當車行駛至無為縣嚴橋鎮時,坐在車輛後排的犯罪嫌疑人葉某某突然用左手勒住被害人某某的脖子,右手持刀對錢某某實施威脅並要求錢某某拿錢,後遭到被害人錢某某反抗,雙方在車內發生打鬥。在打鬥過程中,葉某某用刀將錢某某的右手劃傷。經鑑定,錢某某傷情為輕微傷。

起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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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縣人民檢察院以葉某某涉嫌搶劫罪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最終犯罪嫌疑人葉某某因犯搶劫罪於2018年5月7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6000元人民幣。

“套路貸”的基本特徵

案例中的葉某某,正是由於深陷“套路貸”,無法償還貸款,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想要判斷是否遭遇“套路貸”,就要了解它的5個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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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借款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合同。

製造銀行流水痕跡,造成借款人已取得合同所借全部借款的假象。

單方面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的情況下,介紹其他假冒的“小貸公司”或個人與借款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軟硬皆施“索債”,往往伴有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違法犯罪行為。

“套路貸”VS“高利貸”

“套路貸”的實質是一個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詐騙之實的騙局,以“借款”為由,根本目的是要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在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高利貸”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約定支付高額利息並返還本金,目的是為了獲取高額利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即高利貸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護,超過法定的高額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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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年輕人自己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生活觀和價值觀,不要過度的追求自己無法承受的高消費生活。

當你感覺自己遭遇“套路貸”時,請選擇停止還款,並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保管好相關的借款合同、微信、短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及時提交公安機關,用法律保護自己。

「案例警示」21岁小伙不堪“套路贷”压力,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

©無為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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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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