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葛朗臺”還款記

執行工作中常常會遇到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這不,近日在執行一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時,紅旗法院執行局就來了一位1700多元都捨不得還的現實版"葛朗臺"。

2016年2月10日,被執行人郭某某駕駛轎車停在新鄉市勝利路路邊開車門時,與申請人周某駕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申請人受傷住院。經新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事故處理大隊認定,被執行人郭某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申請人周某不承擔事故責任。經紅旗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執行人郭某某賠償周某1712.21元。判決生效後,因被執行人郭某某遲遲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向紅旗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

收案後,執行法官李穎立即展開工作,向被執行人郭某某發送傳票和執行通知書。9月7日,被執行人郭某某來到法院,因本案執行標的很小,李法官本著友好勸導的想法,向郭某某進行耐心的釋法工作,勸導其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然而被執行人郭某某卻不領情,充耳不聞,一句"沒錢"便回絕了李法官。

看到被執行人郭某某一副"混不吝"的態度,李法官嚴肅的從專業角度向被執行人說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期待著能夠促使被執行人"回心轉意"。沒想到,被執行人郭某某依然淡定,絲毫不為之所動:嚇唬誰呢!

經申請人申請,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郭某某做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決定。宣讀拘留決定時,這位"葛朗臺"始終淡定非常,不時臉上還露出淡淡的微笑,若是忽略身旁的法警,倒像是受獎一般——"賴"出了光榮感!宣讀拘留決定後,法警將被執行人郭某某押上囚車,送至拘留所。

經過拘留所獄警的說服教育和法院執行幹警多次來做思想工作,明確說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最高可追究刑事責任。聽到"刑事責任",郭某某臉上那淡淡的微笑頓時消失了,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預感到了法律的震懾性,"葛朗臺"也不再那麼"葛朗臺"了,隨即表示願意還款。

次日,被執行人郭某某其妻子李某來到紅旗法院,將執行款全額履行到位。

“葛朗臺”還款記

圖文版面:魚之樂 亮晶晶

終審: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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