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天祝縣公安局禁賭通告

為依法嚴厲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社會風氣,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推進“平安天祝、和諧天祝”建設,在全縣開展禁賭宣傳週活動之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通告如下:

一、國家法律嚴令禁止賭博,凡利用電子遊戲機室、棋牌室、互聯網、“麻將”、“撲克”等各種形式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的,依法予以嚴懲。

二、以營利為目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或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或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均構成賭博犯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明知他人實施賭博違法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場所、資金,或者幫助接送賭客、望風看場、收受投注、兌換籌碼、結算賭資等直接幫助,情節嚴重的,以賭博罪共犯論處。

四、對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者、為首者、主要參與者,或者利用電子遊戲機室、棋牌室等從事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開辦者、經營者、獲利者,依法從嚴懲處。

五、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違法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依法予以沒收。

六、因賭博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受法律保護;為索取賭債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搶劫、傷害、綁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從嚴懲處。

七、參與賭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凡黨員幹部或企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參與賭博活動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八、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查處賭博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九、中國公民出境參賭或為境外賭場提供服務依法予以嚴懲。

十、主動到公安司法機關投案自首的,檢舉他人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者出於他人脅迫、誘騙參與賭博活動的,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十一、公民舉報賭博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給予相應獎勵,併為舉報者保密;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舉報電話:1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祝縣公安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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