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邢台县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邢台县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邢台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向宪法宣誓”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邢台县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这位同学,你手中拿的法槌是有严格的使用要求的......”,法官刘喜庆告诉参观的同学们庭审中一些基本的常识。上午8时30分,开放日活动开始。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媒体记者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文法系的同学代表们先后参观了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数字化审判庭、文化长廊、荣誉室等场所。最后政治处的工作人员,生动讲述了邢台县法院的历史与职能,同学们积极提问,工作人员认真解答,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邢台县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9时20分,该院就民商事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从林介绍,2017年,邢台县法院围绕民、商事审判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将全院多个民商事审判庭室改组为3个审判团队,激发了每一位法官的潜能。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邢台县法院旧存案件174件、新收案件3278件、未结668件、已结2784件、总计3452件、结案率80.65%。同时,执行局局长张胜敏通报“百日攻坚”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对媒体及学生们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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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0时15分, 入额的法官们在党组书记、院长穆希河的带领下,纷纷举起右手面向庄严的国徽宣誓,表达忠于职守、认真履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决心,此次宪法宣誓活动是对入额法官们的一次精神洗礼,既是庄严的承诺,更是重要的警醒、约束和激励。(赵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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