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父母去世以後,大兒子在外面多年已經過世,大兒子老婆有繼承權嗎?

專業噴騙人的阿里


一、如果父母在大兒子之前過世,大兒媳有轉繼承權利。

1.父母生前立有遺囑的,他們的遺產由遺囑繼承人繼承。假如長子為遺囑繼承人,他繼承父母遺產所得將作為他的遺產,長子遺囑繼承人為妻子或者未立遺囑的,大兒媳可以轉繼承公婆遺產。

2、父母生前未立遺囑的,父母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他們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長子所繼承父母遺產將作為他的遺產,長子遺囑繼承人為妻子或者未立遺囑的,大兒媳可以轉繼承公婆遺產。

二、如果大兒子在父母之前過世,大兒媳無繼承公平遺產權利,大兒子的子女有代位繼承權利。大兒子的子女代位繼承之前離世,大兒媳有轉繼承權利。


429方寸世界


人們經常說,家不是講理的地方,家是要以情來凝聚的小單位。

如果一在個家庭裡,所有成員之間總是把“理”字掛在嘴上,相互之間缺乏人情味,這個家遲早會分崩離析的。

和睦的家庭裡,成員之間總有割不斷的情在牽絆,所以,無論處理任何事情,都是以情分為主的。

有個同學,家裡兄弟姐妹5個,2個哥哥為大,姐妹3個為小。父親原來是有單位的,母親是農村婦女。

大哥,二哥都是在西北某地工作。大哥50多歲得結腸癌去世。大嫂沒有改嫁,一直是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生活。

父母晚年基本是三姐妹贍養。特別是父親去世後,剩下母親一個人,一直住在二女兒家。大女兒和二兒女在同一單位,姐妹倆共同管母親。可以說兩個兒子、兒媳都沒有親自贍養過老人。

母親去世後,因為大哥也不在世了,所以兄妹4人和大嫂一起把祖宅賣掉,把父母留下的錢歸攏在一起,5家平分,沒有一個人有怨言,也沒有一個人說大哥不在了,就不給大嫂分。

同學說,大哥雖然不在了,還有大嫂和侄子侄女。大嫂沒有改嫁,一個人帶著2個孩子也很辛苦,父母的遺產,應該給她分。

一般農村人都是家產留給兒子,沒有女兒的份,但是我的這個同學是3姐妹跟2個哥哥平方分了父母的遺產。

我覺得他們做得對,因為他們兄妹的關係相處的非常好。在老人都過世後,還照顧著大哥的遺孀,沒有拋棄她,讓人感覺這個家庭很溫暖。

總之,只要曾經是一家人,就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絕。因此,大兒子遺孀如果沒改嫁,還是應該有遺產繼承權的。

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作為一名專業法律人士,我從法律這個角度為你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老人有遺囑說遺產要給大兒媳婦,那麼大兒媳婦可以繼承,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的話

大兒子的老婆是沒有繼承權的。


理由有一下幾點

一,大兒子先於父母去世,根據法律規定,大兒子去世了,這樣大兒子和他老婆的夫妻婚姻關係就自動解除了。大兒子的老婆就已經不是該父母的兒媳婦了。這個時候,該父母去世之後,他們遺產的繼承人就是他們的子女,而不是兒媳婦。所以大兒子的老婆不是遺產的繼承人,當然就沒有權利繼承遺產。

有的人會說,法律規定在有的情況下,兒子去世後,兒媳婦依然可以繼承。

對,你說的沒有錯,但這種繼承是有條件的,就是,兒子去世後,兒媳婦依然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為老人養老送終,這個時候,兒媳婦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老人的遺產。

但是本題中明確說明大兒子在外多年,說明大兒媳婦沒有條件去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仍然分不到遺產。


最後,要說明一下,雖然大兒子去世了,但是原則上老人的遺產還是有大兒子一份的。因為大兒子已經死亡了,那麼大兒子應得到的那一部分就由大兒子的子女來繼承,這個在法律上叫做代位繼承。同理,大兒子的媳婦不能代位繼承。因為夫妻關係已經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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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心的小幸福


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就要遵循遺囑辦理,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

按法律規定,大兒媳沒有法定繼承權,但是如果大兒媳對已逝公婆曾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也是有權利繼承遺產的,法律道德都說的通。

其實這種問題都懶得回答,一般這種情況都很噁心,這事有多好處理?太™好處理了,摸著自己的良心做不就行了嘛。如果大兒媳人品惡劣,在父母生前沒有盡到贍養責任,那就讓她走人,到哪都說的通。如果人家盡到贍養義務了,你們作為老二老三老四老五的就是想欺負人家一個寡婦,強佔本該屬於人家的財產,直接去做不就行了嗎,也還是不需要問,一個婦人能打過誰。就是出門的時候看看天, 下雨打雷別出門。

不是針對題主哦,只是針對這種現象。



天和Auto


這問題從情和理來分析。法律上講沒有。只能由大兒子子女繼承,但如果兒媳在大兒子去世後仍能贍養公婆,從感情上講是應該的。中國是禮儀之邦,如果兒媳婦也替死去丈夫盡孝了,分遺產卻沒她,從情感上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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