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菸葉稅法、船舶噸稅法下月起施行,菸葉稅收入歸屬縣鄉

自今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葉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正式施行。

據山東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菸葉稅納稅人為收購菸葉的單位(主要為菸草公司),在收購菸葉環節徵稅,稅率為20%。菸葉稅是地方稅,收入一般歸屬縣、鄉兩級政府。此次,菸葉稅由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基本保持了原有稅制框架,僅對計稅依據和納稅期限進行了調整完善:一是計稅依據由收購金額調整為實際支付價款總額,包括收購金額和價外補貼兩部分。二是由按日計徵調整為按月計徵,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月終了之日起15天內申報納稅。

船舶噸稅納稅人為應稅船舶的負責人,在船舶由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環節徵稅,稅率分普通稅率和優惠稅率,按照《噸稅稅目稅率表》所列標準計算繳納。船舶噸稅作為中央稅由海關負責徵收,全額歸屬中央財政。此次,船舶噸稅立法堅持了稅制平移的原則,將船舶噸稅暫行條例平移上升為法律,未對現行的制度做大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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