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楊小豔,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她的相關線索

案情介紹:一、被告王錫武、楊小豔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原告朱清天墊付款七萬元。二、被告王錫武、楊小豔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原告朱清天資金佔用損失(以七萬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的標準,自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三、駁回原告朱清天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七百七十五元,由被告王錫武、楊小豔負擔(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交納)。

執行案號:(2018)京0111執163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楊小豔,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她的相關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楊小豔

性別:女

年齡:55

住址:房山區大安山鄉大安山村二區37號內2號

身份證號:110225********5922

執行法院: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7.0775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6107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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