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撑腰I用法治解题
@全国劳动者
讨薪事件
农民工讨薪事件频发。
在声声呐喊中,他们讨的不仅是血汗钱,还有公平和尊严。
他们质疑的是企业的诚信,也是社会的良心。
欠薪事件的发生,不仅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更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令人担忧的是,许多人在艰难的讨薪之路上,在极端的负面情绪影响下,选择了错误的讨薪打开方式,例如聚众闹事、毁坏公私财物、非法拘禁甚至以死相逼……极端的方式往往无法达到讨薪的目的,反而可能触犯法律,使自己深陷泥沼。
其实,讨薪最有效的途径,还是及时、积极地向国家机关求助,用法律途径解决。
今年以来,我院积极响应高检院部署的“发挥民行职能协调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针对一起余杭区某公司欠薪事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有效介入、积极协调,从事态萌发到和平解决,检察官一路陪伴农民工走完讨薪之路。
“无良企业拖欠我们血汗钱!我们要上访!”天寒地冻的一月,春节将近,余杭区某地却有四十余人为讨要25万余元工资而聚集在一起,他们一筹莫展。
面对这批人数众多、情绪激动的讨薪者,检察官牢牢将他们的诉求放在心上,有条不紊地做了四件事,为他们的讨薪之路把正方向、保驾护航。
必做四件事
第一件事
检察官多次联系这批农民工的代表,为其详细解释劳动法律法规,主动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他们合法行使权利。
第二件事
检察官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讨薪“绿色通道”,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农民工用合法手段尽早获取应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件事
张某是该欠薪公司的法人代表,检察官建议劳动监察部门针对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后张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件事
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等联系机制,增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在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合力。
最终,在检察院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这批农民工成功讨回劳动报酬25万余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目前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为农民工代表提供法律帮助
检察官说法
员额检察官 :孔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民工讨薪有现实难度,正因如此,更加应当用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将持续注重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充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请记住,讨薪要合法,有事找检察。
检察知识小科普
什么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生效裁判监督;
2、针对弱势群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受损开展支持起诉、督促履职、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3、查办虚假诉讼案件。
致敬每位劳动者!
图片 I 网络
供稿 | 民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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