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打擊“洋垃圾”助力生態文明建設

□劉廣信 劉冠軍

“限制和禁止固體廢物進口,是中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我國將堅定不移地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打擊洋垃圾走私。”——摘自《人民日報》。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資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進口固體廢物,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管體制和監管措施,無利用價值甚至汙染生態環境的“洋垃圾”也進入我國境內,給生態環境造成了危害。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汙染嚴重、生態環境退化的嚴峻形勢,我國提出限制和禁止固體廢物進口,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定不移地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打擊洋垃圾走私,這對新海關全面履職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海關總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堅定不移地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和綠色發展理念,以“政治建關、改革強關、依法把關、科技興關、從嚴治關”為目標,全力“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滿意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海關”,努力實現“新海關、新職責、新目標、新風貌、新作為”。明確提出:加強生態文明把關,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加強進口固體廢物監管,打擊“洋垃圾”入境,既做好國內製造業急需的進口固體廢物的監管,又嚴格防止“洋垃圾”入境造成對國內生態環境的破壞;進一步加強和優化打擊“洋垃圾”入境的對策和措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護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把關力度進一步加強。隨著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新海關的職責更寬廣,執行更有力,進一步優化了業務流程,通過建立信息集聚、優化高效、協調統一的風險防控體系,推行全鏈條式管理,強化智能監管、精準監管,實現了監管前移,把住境外源頭關,堅決將“洋垃圾”堵在國門之外,全力保障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制定了《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對裝運前檢驗機構實施備案管理,建立優勝劣汰的退出機制。發佈了《限定固體廢物進口口岸目錄》,允許18個口岸進口固體廢物。嚴把單證審核關,嚴格執行“三個100%”查驗制度,對凡是配備H986集裝箱檢查設備的海關查驗現場100%過機檢查;對環保風險高的集裝箱進口廢塑料一律逐箱人工徹底查驗;對裝載進口固體廢物的運輸車輛實施100%過磅稱重。強化對國內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的監管,嚴格供貨商和收貨人註冊登記及後續監管。

打擊強度進一步加大。積極發揮監管、緝私、稽查等相關部門的職能優勢,針對重點貨物、重點地域、重點走私方式,綜合運用刑事、行政兩種執法手段,開展“破大案、打團夥、摧網絡”;不斷加強對走私手法變化的研究和形勢研判,及時調整查緝策略,通過案件會商、線索串並分析,跨關區協查等形式,集中力量開展重點打擊。依託大數據應用和戰區平臺,對涉案量大、危害性強、社會影響力大的案件,開展深度經營,重點查處和深挖擴線,拓展執法廣度和深度。

管控精度進一步提高。開展了嚴禁“洋垃圾”入境的專項行動和正面堵截,深入開展風險分析,強化了固體廢物准入管控,使用緝私、稽查、檢驗檢疫等多種手段,聯合開展工作,保持全國打私節奏一致、尺度統一,防止出現木桶效應。拓展收集裝運前檢驗、供貨商、收貨人、場站、運輸工具、航線等國內外數據信息,進一步完善了部門間信息數據共享機制;突出風險管控重點,集中力量分析廢五金“以稅換證”偽報進口問題,加強對再生塑料、廢礦渣、棉短絨等重點商品的布控;重點圍繞發貨人、敏感地區、口岸及走私集散地、加工地等開展風險分析,鎖定風險重點,提升了布控指令精準性和有效性。

打擊“洋垃圾”走私,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各有關部門必須通力合作、各司其責,久久為功、全鏈條治理,全力以赴打擊“洋垃圾”走私,為維護我國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駕護航,全力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

要進一步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從我國頒佈實施環境保護法算起,已經頒佈實施了包括固體廢棄物汙染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在內的10部固體廢物汙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但對有關“洋垃圾”流向等問題規定得較少,甚至對日漸龐大的“洋垃圾”進口,也沒有完整的配套細則,這就為國內“洋垃圾”監管留下漏洞。因此,要進一步完善法規體系,依法而治,嚴厲打擊走私“洋垃圾”等違法行為,同時,也要科學合理利用其中的資源,做到造福於民,而不是遺禍後人。

要進一步強化“洋垃圾”聯管聯控。進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洋垃圾”入境管控長效機制,同時,相關主管部門要聯合開展深層次的整治工作。海關、公安、生態環境和市場監管等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強協作聯動,保持高壓態勢,持續嚴厲打擊“洋垃圾”走私,要加強固體廢物屬性鑑別實驗室能力建設,全面落實《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對違法向中國輸入“洋垃圾”的國外不良企業提出嚴正警告或將其列入“黑名單”;對於一些嚴重違規輸入“洋垃圾”的國外企業所在國家,可以通過外交途徑請求合作,要求他們加強對不法企業的管理力度,絕不允許“少數人發財、人民群眾受害、全社會買單”的情況再出現。

要進一步加強國際組織執法合作。進一步加大與世界海關組織、聯合國環境署、國際刑警組織、巴塞爾公約秘書處等多個國際組織及諸多國家的執法合作,深化“洋垃圾”走私源頭治理,深化合作、強化監管,加強情報交換,著眼案件偵破,嚴厲打擊廢物非法跨境轉移犯罪;進一步探索建立全球打擊固廢走私合作機制,共同保護地球生態環境,保障人類健康,維護人類命運共同體。 (作者單位:臨沂海關)

《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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