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5 律師執業:一位空姐離婚追債的經歷,感謝現實中的“鹿鳴”律師

前言:下文為當事人所寫,對於離婚後的財產糾紛維權事項有所借鑑意義,特此全文轉發如下:

2018年4月12日,陽光明媚,早上的滇池東海岸空氣格外清新,心情特好。我已與王漢政律師約好,一起去法院領取最後一筆執行款,此案歷經兩年終於圓滿結案,最應該感謝的人就是王漢政律師,為了履行當初聘請時諾言,決定為其代言。

律師執業:一位空姐離婚追債的經歷,感謝現實中的“鹿鳴”律師

王漢政律師

我是一名空乘人員即“空姐”,在我生活的圈子裡,從小到大,我都是別人眼中漂亮的女孩子,這份空乘的職業更是為我帶來了巨大榮譽。走到哪裡都充滿了自信,可是高不成低不就,我把自己剩下了,30歲那年,我壓力太大了,我最終在相親隊伍裡選擇了一名公務員,他離過一次婚,有一個小孩,40歲,某單位公務員,都說年紀大點,有過婚史,有孩子的人成熟、穩重、踏實和會照顧人,我真的信了。今日想起來,我覺得我30歲還是太單純,傻白妞一個。

沒有想到,苦苦等待尋求中的生命伴侶,竟在我懷孕期間出軌了,思想比較傳統的我為了還未出世的孩子開始時選擇了原諒。可是我的原諒並沒有換來他的改變,反而是變本加厲。我容忍不了他人的背叛,等孩子2個月的時候,我還是與他做了了段,協議離婚。我相信低質量的婚姻不如單身。

也許是我抓住了他一些生活作風方面的“證據”,當我提出離婚,他也沒有猶豫,更沒有挽留我痛快地答應了,協議離婚算是比較順利。我們從結婚到離婚前後剛一年,還來不及創造共同的“愛巢”就勞燕分飛了,離婚時,我是隱瞞我父母家人的,我自己就決定了。離婚只涉及小孩撫養問題,並無其他糾葛。但是,簽訂離婚協議的時候,我也絕不含糊,一定要把賬算清楚,我把他結婚給我買的3萬元的首飾也退給了他。但我要求他欠我以及我父母的錢共計60萬元必須還了,他沒有錢,就寫了一個借條,離婚協議中也註明欠款的事情,因為對方存在婚姻過錯,他自願決定補償我20萬元。必須說明解釋的是這60萬元是以我名義借給他買房款,當時結婚的條件之一就是男方需要有一套新房,他拿不出來那麼多錢,我就借給她的,買房之後至今我都沒有去過那套房子。即使不離婚,這60萬元也是需要還的,不過在未離婚時,我們都沒有提起還款而已。我離婚後,我回到了生我養我供我的爸爸媽媽家,還帶回了剛2個月大的女兒,爸爸媽媽雖然難過,問長問短叨嘮了許久,但還是把我當未出嫁女兒一樣對待。

空姐索債記||我在昆明向前夫追索80萬元債務的經歷,我為王漢政律師代言。

離婚一年以來,對方不但沒有還一分錢借款,還未支付一分錢撫養費,我隔三差五打電話要賬,對方要麼不接電話,要麼接通後就以各種藉口拖延,逼急了不是罵我就是叫我去法院告他,我也無語了。他單位就在市區,離我父母家也不遠,我隨時都可以去他單位找他。每次一衝動就想去他單位讓他下不來臺,可是冷靜下來,還是顧及他身份和情面,畢竟是夫妻一場,顧及影響不好,從來就沒有去過他單位找他要賬。離婚後向他討賬,很心煩。跟這種人打電話簡直是糟透了,一天的好心情都沒有了。他經常在電話裡罵道:“離婚了,難道還要我養你?天天只知道要賬,就沒有一點別的了”。我離婚後沒有要他養,他也不可能養。就是婚姻中,我也沒有要他養,我的工作收入足以我的消費和生活了,何況我的家庭條件也不差,真不知道他的控訴有什麼根據?我也不知道與已經離婚了的前夫除了要賬還有什麼理由需要保持聯繫?!既然這樣,我也不想為了這個債務問題再與他保持這種無感情的聯繫。

2016年初,我決定告他。我幸運的找到了王漢政律師,這是我一個朋友推薦的律師。我信任朋友,毫不猶豫就聘請了王漢政律師,當天第一次見面就簽訂了委託合同。當然在來見王律師之前也做了一番功課,對王律師有了一個全面的瞭解。律師就應該像他這樣,辦事效力極高。簽訂委託後第二天我就跟隨王漢政律師一起去法院遞交訴訟材料,法官當場受理了,現場還開了一份《案件受理通知書》,第一次從法官手中接過這種材料,感覺好嚴肅,好正式,甚至有點嚇人的感覺。一個星期不到王律師做完了全面的資產調查,依據調查結果,他又立即向法院申請查封了一套房產和一輛車和工資卡。

後來王漢政律師告訴我說,他接到法院電話通知他去領取傳票消息後,竟說法院電話是詐騙電話,在電話裡還罵書記員,不肯去法院領取傳票,似乎有賴皮心裡。抵制法院傳票看來是沒有什麼作用的。王漢政律師帶著法官和書記員到他工作單位現場送達傳票他才慌慌張張的簽收了。

律師執業:一位空姐離婚追債的經歷,感謝現實中的“鹿鳴”律師

他簽收傳票後的一天給我打電話,應該是興師問罪,我一看是他打來的電話,我也有點慌了,不知道如何應對。幸虧王律師早有提醒,叫我在訴訟期間不要在電話中溝通案件,更不要留下文字東西。我就不作聲,他就在電話裡向我破口大罵,他看我不怎麼做聲,他也就氣急敗壞地掛了。接連幾天,他都打電話過來罵罵咧咧的興師問罪,氣急敗壞的時候就是張口大罵,我實在受不了了,就向王漢政律師求助,王漢政律師當天就向他發出來了一份《律師警告函》。我隨即把警告函通過微信發給他,他竟把我刪除了,無法發送。心眼真小的人,我只能通過彩信、短信方式發給他,王漢政律師又通過EMS郵政快遞郵寄一份給他,看他如何拒收?從此以後再也沒有電話打過來了,更無辱罵情形了!

這是我人生第一次上法院,第一次與人對簿公堂。大概一個月的時間就開庭了,我不想再見他,更不想在法庭上見他,我走到法院門口把證據原件給了王律師後,我就在法院門口等王律師開庭結果,看到他帶了兩個律師上庭,他當時沒有看到我,我就拍了一張照片給王律師,告訴王律師對方請了兩個律師。王律師微信中回覆我:100個律師上庭也沒用,打官司不是打架。王律師說的有道理,我們是來法院打官司的,證據充足就行,當然自信,哪來心虛?他帶來兩個律師,看樣子架勢不小,但我相信王漢政律師一定會在法庭上把他們兩個律師徹底擊敗。

大 概過了半個小時,應該已經開庭了。突然一位老人,不知不覺“躥”到了我跟前,我還來不及反應,就被打了一個耳光。我看是曾經的婆婆,畢竟都70多歲的老人了,又在法院門口,來往行人又多,我就立即轉身走,這個曾經的婆婆竟一路追著我罵,罵得可難聽了!

婚姻的破裂明明是他那個二婚的兒子,她作為母親教育不好兒子,管不好兒子。她哪來理直氣壯?這麼霸道當街打我的理?我本堅強的我,但在那刻還是嚎啕大哭起來。此時過往的行人看到此種情形,熱心的“路人甲”報警了,不一會兒警察就來了,把我和曾經的婆婆帶到了派出所。隨後我微信通知王律師。王律師知道此突發情形後,立即向合議庭法官說明了以上情形,申請休庭瞭解情況!法官也同意了。王律師和法官以及對方和律師都趕到了派出所。

王漢政律師到派出所後,簡單詢問了情況,確認我無大礙後立即向辦案民警提出我的要求:“此老人家法院門口無視法律,當街侮辱打罵他人,必須先對其治安拘留15日,同時要求派出所驗傷!若構成輕傷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老太太看到王律師態度堅決,應該是嚇到了,竟一屁股坐到地上不肯起來,玩起耍賴式哭鬧。他兒子此時也毫無辦法,希望王律師做我的工作看在老人的面子上不要計較,對方兩個律師一本正經的提出瞭解決方案,王律師鄭重提出:此兩位律師是某某案件被告方代理人,並不是老太太委託的律師,無權在此提出任何處理意見。隨後,被告的兩位律師和法官就回到法院了,留下對方母子和我們在現場。承辦警官看是老人打人,我也沒有還手,基於以前的關係想調解解決。當然,我以及王漢政律師也不反對。

我不知道如何調解,全權交給王漢政律師處理,只要王律師提出的意見我都同意。王律師提出,必須書面道歉和賠償2000元。老人和他兒子應該知道,我被無辜襲擊,他媽當街辱罵毆打我足以治安拘留,辦案警察也說了打人是違法的,調解不好,他們會按照辦案程序走,所以他們立即同意賠償和道歉!畢竟他兒子還是一個公務員,影響不好,老太太打我事件調解了就算翻篇了,我也不再追究。本來不想再與他們見面,沒有想到開庭半路,打官司打到了派出所,這完全不在我預料範圍內。

現在是法治社會,誰都知道打人是犯法的。違法者,必遭法律懲罰。

案子上的事情,我是幫不上忙的,最多跑跑腿,與司法人員都說不上話,法官們也許覺得跟我們不懂法律的人交流比較累,費時間吧。即使我跟王律師一起去法院,我真的一句話都插不上。

沒有過多久,我和王律師迎來了勝訴判決,同時也收到了兩份法院的傳票,是對方起訴我的。一份是起訴撤銷離婚協議書的,另一份是起訴我名譽侵權的。我都委託王漢政律師全權代理,看完他的兩份起訴書,我也忍不住想告他,起訴書都是胡說八道,無中生有。拿到起訴狀,我找王律師倒苦水,我說我被他栽贓汙衊。我在王律師的要求下,也寫了一個答辯書。此兩案同時開庭,是一個法官審理的,當庭宣判,駁回了他的全部請求。王律師說:“當庭宣判是很少見的,對方拿著身份證和起訴書就上法院打官司來了,沒有任何證據,2015年5月1日前,這種案件根本就無法立案的,這屬於濫用訴權”。

不久,他提起了上訴,上訴最終還是維持原判。能夠打贏的官司,到哪裡都是贏的官司。

二審維持判決後,王律師就向提出了強制執行,這些我是不懂的,一直以為法院是自動就執行呢?!還需要重新去立案,分配執行法官等等。過了大概2個月吧,他就成了“老賴”,上了法院的黑名單,從此以後就坐不了飛機高鐵和酒店了,看他怎麼出差開會?!反之,上了黑名單幾乎寸步難行,對他是有影響的。

執行法官組織調解,徵求我意見。我開始不能理解,對法官說:“一切聽我律師的”,執行法官說:“你律師太負責了,每個星期不是打電話給我,就是親自來找我,這麼多案件都等著排隊執行,現在優先處理你的案件了”。

後來王律師向我解釋:“民事案件調解貫穿整個民事訴訟環節,開庭前可以調解,那叫庭外和解,開庭過程中也可以調解,那叫當庭和解,執行過程中也可以調解,那叫執行和解”等等。當然我也不對調解。但對方一直以自己沒有錢為由對和解方案不發表任何意見,第一次調解失敗了。其實我也沒有對和解抱有任何希望,王律師說了,他有位於昆明建設路的房子被我們保全了,對方還是公務員,這個債務是賴不掉的,只是我們付出的時間要長點,重點還是需要放到強制執行中去,不要對調解抱有幻想。

調解失敗後,王律師多次請求法官去執行,最終經過王律師的努力溝通、協調下帶著執行法官去了他單位,就在當天他湊了23萬元還我,還答應了從他個人工資裡每月70%直接打入我賬戶,還給他做了筆錄。王律師說:“不對他動真格,他是不會主動履行的”。聽王律師講,那天他若態度不好,法院是會對其進行司法拘留的。

執行法官決定用他每個月工資的70%用於還款,我也就接受了,不打算再繼續採取什麼措施了。他主動履行了3期後,就不再還款了。一天,我突然接到了法院的電話,說他向法院申訴要求重新審理我與他的案件。我立即給王律師打電話,王律師說:“申訴和申請重新審理是不影響強制執行的,這官司打到哪裡,他都翻不了案的”,讓我放心去法院領取材料。

律師執業:一位空姐離婚追債的經歷,感謝現實中的“鹿鳴”律師

王律師最後就寫了一份《律師意見書》送到法院,沒有過一個月,也沒有開庭,我就收到了一份法院將他案件不予受理的通知書。王律師叫我不要理會這個官司了,不陪他玩了,必須向法院啟動恢復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答應了我們的要求,決定啟動強制執行,執行的是一套房屋,這個房屋是房改房,房齡有點長,從貼公告到騰房,再到換鎖、評估,上網拍賣等等都是王律師一個人親力親為處理的。賣一套房子真不容易,前後7個月還流拍一次,終於把房子成功賣掉了,扣除各種法院執行費等等到我手中只有40萬元。

剩下的債務以及遲延履行金等等不足20萬元了,執行法官給我做工作,說:“再去拍賣另外一套按揭房子沒有必要,法院去執行他工資和年終獎金即可,兩年就可以還清我剩下的債務”。我感覺執行有點累,也就基本同意了。

不過,王律師向執行法官提了一個建議,表明強制執行只是暫緩,只要發現對方有資產必須立即啟動強制執行,沒有必要等他兩年。王律師同時提出,要執行對方的“五險一金”賬戶,執行法官以沒有這個先例為由拒絕了,並且說現在昆明還沒有這個政策,法院無法去執行“五險一金”賬戶。我也就只能等待了。

王漢政律師在2017年11月份給我帶來了好消息,他告訴我他正在辦理的一個案件與我案件性質幾乎相同,那是30萬元標的的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案件,現在在一家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可以執行公積金賬戶了,政策剛下來。隨後詢問我,對方公積金賬戶,辦理地點以及公積金是否有過貸款等等,這些我都不知道。隨後王律師通過調查瞭解到,對方公積金竟有19萬元。因為是年底春節期間,法官答應過完春節後再去執行,反正公積金賬戶中資金是安全的,他個人是取不了的,畢竟不是銀行賬戶。可能有點不幸運,過完春節後,法官又去學習了半月,一直聯繫不上。到了2018年3月底才把公積金裡面的錢執行回來。

都說執行難,執行真難,有財產的案件都執行難,何況沒有財產的案件。這個案件執行,我親身感受到了,找法官都找不到,法官的電話幾乎永遠都打不通的,告訴關注此文的當事人,找法官就星期一早上去,任何下午的時候都不要去,不要把怨氣撒在法官身上。當然更離不開王漢政律師的盡職盡責,沒有王漢政律師全程跟進,沒有他的全力以赴和親力親為不可能有任何進展,永遠被執行法官牽著鼻子走,隨便一個理由都可以拒絕執行和消極執行。我在本案中就是一個“打醬油”的,審判法官和執行法官見過幾次,幾乎都說不上話。通過這個官司我學習了很多,更懂得了我國的司法現狀,相信法治會越來越好。

律師執業:一位空姐離婚追債的經歷,感謝現實中的“鹿鳴”律師

最近央視熱播的《陽光下的法庭》,這類法治題材的電視劇,我以前是看不懂也看不明白的,但看了王漢政律師寫的影評後,我就奮力追劇,一集不落。王漢政律師不就是現實中的“鹿鳴”律師嗎?辦案風格太像了。

人如其 名,正義凜然!

這就是我打官司的故事,由於篇幅所限,不便過於冗長,到此為止,衷心感謝敬業的王漢政律師。

文成於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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