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1 你信不信:高校科研經費6成被套現!

你信不信:高校科研經費6成被套現!

早晨起來,照例瀏覽新聞。一條消息突入眼簾:《高校科研經費亂象:單位立項靠拼關係 6成被套現》。看到這樣的消息,實在是吃了一驚:是不是“搜狐新聞”弄錯了,網上搜了一下,還真是大家都這樣在說。

你信不信:高校科研经费6成被套现!

仔細一看,這是法制日報記者的一篇文章,原標題:“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亂象調查”。

該“調查”由三個小標題,分成三個部分。首先,文章告訴大家“不久前復旦大學醫學院動物實驗部原主任楊萍、醫學院動物實驗室原正、副主任敖紅和黃愛民均以貪汙罪分別被判刑”,文章敘述了該案的大致案情和處理結果。“在調查中,有多名高校領導和老師告訴記者,這種案子只是高校關於科研經費管理問題的冰山一角,復旦大學存在的問題也是全國高校普遍存在的問題。”

所謂“冰山一角”,那就意味著還有90%的“罪犯”還沒有被挖出來,情況還嚴重得很。

第二部分主要轉述了復旦大學一位“劉老師”的三點看法,即存在的三個問題:一是“立項申報,不拼實力拼‘關係’”;二是“經費花不完,報銷靠造假”,“中國科協曾有過調查,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機構,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三是“驗收走過場,成果沒人管”。

第三部分指出了“學校制度有缺陷亟待完善”。

我仔細檢查了這篇文章,沒有任何地方直接提到6成科研經費被套現的說法。提到“套現”地方還是這位“劉老師”所說問題中間的第二點:“經費花不完,報銷靠造假”。“復旦大學更是規定,‘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於是,為了套現,開具假髮票、編造假合同、編制假賬目等手段應有盡有、防不勝防”。而跟“6成”有關的還是這樣一段話“中國科協曾有過調查,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機構,

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用於項目的僅佔40%,剩下的“流失”了,那就是“6成套現”了。

很遺憾,科研經費6成流失是一個謠言,6成套現更是無稽之談。

早在2011年9月9日“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就“受權說明”:“中國科協於2003年組織開展第一次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並於2004年公開出版《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報告》(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該報告中有關內容為:‘三、直接用於科研項目的資金比例。調查結果顯示,從全國來說,資金用於項目本身的比例在40%左右’,未有所謂‘科研經費流失’的相關內容。”中國科協的聲明說:“針對科研經費數據不實報道,要求相關單位儘快採取措施予以澄清,同時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見2011年9月9日《科技日報》)。

事情就是這樣,謠言的流播一霎千里,澄清留言可是難上加難。

對於高校科研經費6成被套現的調查報告說明了什麼問題呢?

我看,作任何調查,首先要

找準調查的對象。如果調查的對象對事情並不瞭解,那麼就不能得到真正確實的情況,最多隻能聽到一些道聽途說。而“道聽途說。德之賊也”。其次,即使對於事情內情瞭解的,也應當多聽幾個人的意見,要聽各方面的意見,“兼聽則明”。這樣才能夠調查得到真實的情況。

要調查科研的問題,就要找若干位真正在做科學研究的人員。這就首先需要做一些“調查”,雖然文章說“復旦大學劉老師做科研多年,對業內操作了如指掌”。我卻很懷疑這位“劉老師”是不是真的是正經做科研的人員,或者“劉老師”的說話是否被記者所正確領會。因為從記者的文章中“劉老師”的很多話都是一個在大學裡做教師的人很難理解的。

就拿他所說“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這段話來說吧。科研經費用於“項目本身”的部分,不可能是百分之百,有儀器費、房舍費、水電費、勞務費、差旅費、會議費等等,這些都是為完成科研項目所必需的。作為科研人員。這都是常識,怎麼會除去這40%以外都是“流失”了呢?照理來說,像這種六成科研經費流失的天方夜譚式的故事在真正的科研工作者中是從來不會相信的。然而這位劉老師卻認為真是如此。

文章中這段話很有意思:“劉老師以前每年都要負責三到四個科研項目,但近兩三年來他幾乎不做了。‘同事中,除了職稱晉升需要,一般都不做科研,這雖是塊肥肉,但風險太大了。’他說,學校雖然在建章立制方面沒有進展,但財務規定明顯嚴格了,以前那些可以報銷的項目現在幾乎被砍光了,科研真的不好做”。

復旦大學的教師現在“除了職稱晉升需要,一般都不做科研”?我不知道復旦大學的同仁將怎麼看待這樣的言論。他們都因為做學校對經費管得緊了就不做科研了?不過,如果“劉老師”真的因為“肥肉”沒有了而就不做科研,到確實有必要查一查他以前的行為。

需要指出,調查文章的作者似乎對於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基本知識還缺乏瞭解。例如,文章指責“復旦大學更是規定,‘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我不知道世界上還有什麼地方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不是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的,也想不出由什麼人比項目負責人負責更合適。

我更想指出,傳媒也是需要有他們的職業道德的。首先一條我想就應當是尊重事實。《法制日報》的調查雖然有很多缺點,畢竟文章中並沒有直接說高校科研經費6成被套現的話。但是,在網站引用文章的時候卻又衍生出“高校科研經費6成被套現”這樣的辣人眼睛的語言。他們真的是“語不驚人死不休”啊。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問題,給廣大教師帶來了極大的困擾。過死的刻板規定,浪費了教師們大量的寶貴精力,如今在教師中已經近乎“怨聲載道”了。

李克強總理今年多次指出要“給教學和科研人員更多經費使用權”。他說:“一流科研機構、一流高校、一流科技成果從不是靠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管出來的”。他生動地比喻說,“政府對科研的管理有時候像‘對小學生’一樣,嚴重束縛了廣大科研人員和科研機構的手腳,影響了創新創造的積極性。”“不能簡單套用針對行政人員的規定和經費管理辦法,充分體現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要求,給教學和科研人員更多經費使用權,更多創新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更好調動廣大知識分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我希望我們的媒體要為落實中央的正確政策多做宣傳工作,不要老是“打橫炮”,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謠言惑眾”。中國的發展需要科學技術的進步,而我們的傳統卻缺乏科學思想,我希望我們的媒體人也要有點進步,為中國的科技進步出一點力量,不要反其道而行之,一而再、再而三的煽動“反智主義”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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