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崑山砍人事件大家怎麼看?在打架的過程中你能分析出死者是回去取刀,還是逃跑嗎?

苟杞樂隊


談談個人觀點吧!整個視頻中,電動車主沒有任何過錯,走的是非機動車道,寶馬車壓實線發生的碰擦,違反交通法規並且還喝了酒連刀都拿不住應該屬於醉酒了!沒有聲音也不知道他們說了些什麼,寶馬男就在車裡拿出長刀【車子裡面有管制刀具屬於違法行為】,電動車主連連避讓,拿刀男子也沒有停手的意思!從寶馬車下來的其餘人員也沒有阻攔!後來刀落在了地上,被電動車車主搶先一步拿到手上實施反擊!寶馬男急匆匆的跑向寶馬車!此時的電動車主如果停手,要是寶馬男從車裡拿出更有威脅性的武器出來,恐怕事情就是另一個結局了!所以個人覺得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試問有誰面對著拿著刀砍自己,並且沒人阻攔也不停手的兇狠舉動,此時誰的腦子裡會出現我不能砍他,萬一防衛過當我有責任!?誰能做到?按照當事人的心裡肯定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之常情!


小小的我137


法律需要公平公正,

根據當時情況不管從任何角度看,

一,首先電動車男子與寶馬男發生交通事故,電動車人都是受害方,寶馬男目無法紀違法在先負全責,且酒駕,此次交通事故全責,

二,緊接著寶馬男,下車毆打騎車男,騎車男一直在退讓,期間寶馬男已經升級為暴力犯罪,而騎車男變成受害方。

三,寶馬男毆打完騎車男,轉身從車裡取出管制刀具行兇,對騎車男連續侵犯,騎車男在避讓躲閃。這段時間,寶馬男行為已經連續違法犯罪交通肇事違法,酒駕犯罪,毆打騎車男,犯罪,私藏管制刀具犯罪,用兇器對騎車男進行至故意傷害,犯罪,始終騎車人都是受害方

四,在寶馬男對騎車男連續行兇當中(騎車人生命受到嚴重侵犯)進行抵抗,抵抗中將寶馬男手持的兇器打落,寶馬男光天化日之下,無視發紀再次前往搶奪兇器,對騎車男進行犯罪,已構成故意殺人,搶奪中騎車男把兇器搶奪過來。寶馬男還在繼續犯罪,而騎車男手持搶奪的刀具進行防衛,保證自身生命安全,在防衛中。寶馬男對騎車男還有生命威脅,並返回車輛方向(目的不明確)騎車男當時情況已失去判斷,無法確定寶馬男是否對其生命還有威脅,繼續在防衛。防衛中,寶馬男搶救無效死亡。


荒野求生33


不管無論如何都是防衛過當。

第一法大於情

第二如果寶馬男是你的家人呢?

這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寶馬男的孩子也十多歲了。

至於賠償,這個由於當事人是正當防衛,而且滋事著持刀行兇,這個可以免掉。

但是砍了那麼多刀,導致失血過多而死,而不是一刀致命,這就是兩個概念。

法律可以酌情從輕處理,而不是不處理。

勞教幾個月,做下心理疏導。


漫漫長路任君行


堅決支持懲治惡霸勢力和行為

試問每一個普通群眾,誰沒事會練習反暴力手段和能力?

我們大多是本分做人,手無縛雞之力,當遭受暴力,誰有能力分析是否正當防衛限度?大多人忍氣吞聲,社會就這樣在老實人的被欺負無能為力下安定了。

難道大多數人還能做到保護自己而後後發制人?我們並不是武林高手掃地僧。


唐瑋駿


死者對白銀男子進行推搡毆打後,第一次轉身離開,白衣男並未追趕或者追隨,也許他已經忍了,或許認為對方離開後這事情就算完了.沒想到死者開車拿刀又回來了。所以第二次死者轉身離開,他有充分理由認為對方仍是取兇器,並採取制止措施。

死者也一直未作出倒地後拍地,或者舉起雙手跪地等明確的不容置疑的停止表示。


腳踏實地2793


yangdianbj

現在有一部分律師在質疑白衣俠士在撿到刀反擊黑哥後要不要繼續追擊?繼續追擊可能要定性為防衛過當!按照律師的說法當時怎麼做才是合法的正當防衛了?應該是白衣俠士反擊後,馬上停下來檢查黑哥的傷勢,測量黑哥的血壓是否正常?基於周圍沒有醫療檢測設備,他要用中醫的望聞問切來判斷是否進行追擊。可憐白衣俠士沒有學過中醫,但按當時的情形換一個讀了8年本碩博又工作15年的醫生在一兩秒內,燈光暗淡情況下恐怕也難以判斷(白衣俠士41歲,18歲高中畢業),並且黑哥中刀後並沒有倒地不起而是繼續跑。是跑!不是爬!跑到車後是不是取武器,白衣哥需要透視眼,請問要判防衛過當的律師有透視眼沒?還有假設律師朋友被毆打快被打死時,會不會求饒,大部分人會,但黑衣哥當時沒有!


yangdianbj


首先,逃跑應該是遠離案發現場,現場是十字路口,交通較為複雜,車流中過了馬路最安全,花膀子跑的方向偏偏是案發焦點:車!!!

其次,砍人兇器的藏所也是車!!!所以是人都會阻止他靠近車防止他取武器或者開車加害自己。

再次,花膀子有能力跑,而且跑的很快,證明有能力繼續侵害反抗。

所以可以大概率認為他去車裡取更厲害的武器(據說有,尚待警方證明。)

在警方到來之前或者花膀子一夥倒地不起之前,都無法認定侵害結束或者沒有能力侵害,白衣人追逐砍人是無限正當防衛!!!


月光下沉默的影子


騎車男在第一次撿到刀是捅了花臂男。花臂男在地上沒起來,騎車男也沒有繼續砍。等花臂男站起來的時候,騎車男有理由認為花臂男還會繼續行兇,所以這個時候繼續砍是為了保護自己再受到花臂男的侵害。當花臂男逃跑時候,騎車男也沒有想繼續追砍,而是用刀砸了對方。請注意花臂男這個時候的動作是向車的門方向跑,騎車男這個時候感覺自己的威脅沒有解除,為了防止花臂男從車裡再拿其他砍刀或者槍支更厲害的器械。騎車男果斷追砍,防止對方對自己再次攻擊,所以又砍幾刀。這個時候花臂男離開車,沒有辦法再找到更強的武器,所以就逃跑了。請注意這個時候騎車男雖然有追,但是已經停止了砍,也就是在花臂男確實已經沒有什麼威脅了,就停止了繼續砍的動作。為了防止花臂男與他的同伴可能會反回繼續報復,這個時候騎車男返回到寶馬車上應該是找有沒有其他兇器,自己先控制在自己手裡。整個過程騎車男做的合理合法及時機智。


用戶6162525408


寶馬男,違反交通規則其一;一言不合拳腳相加其二;其三打黑情況拿刀傷人,與黑社會無異。

寶馬男這種人,社會危害極大。電動車男其沒有社會背景,平時老老實實的,說明電動車男只為求生命安全,對社會沒有威脅。

寶馬男多次傷人,並且有一定黑社會組織。與其說判刑層面,更不如從社會影響和導向來量刑。如果判有罪,增漲了社會暴力犯罪的機率。

判決電動車男無罪,同時查有關寶馬男一干人等,是否有黑社會行為,打擊黑社會。

提醒黑社會行為,或者是行兇者,正當防衛國家法律對守法公民,提供武力防禦和法律的後繼保護。

有助於減少暴力事件,和黑社會的行為。


熒火


首先我很支持白襯衫男的防衛做法!但從法律角度,法律沒有可能的說法,按你這麼說,紋身男更可能是轉身逃跑,畢竟這個時候他已經絕對弱勢。專業的說法是法律不支持假想犯罪!如果庭審辯護,辯護律師千萬不要說擔心紋身男轉身返回車上拿刀或拿槍。這反而說明白襯衫男這個時候還有思考能力,由防衛變成主動進攻,甚至會把案件往故意殺害紋身男的方向去引導!反而會害了白襯衫男!辯護律師的方向一定要放在防禦上,從撿起刀砍紋身男到追著砍是連貫的防禦行為,才可能是構成正當防衛。但說實在,我國的歷史案例,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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