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昆山砍人事件大家怎么看?在打架的过程中你能分析出死者是回去取刀,还是逃跑吗?

苟杞乐队


谈谈个人观点吧!整个视频中,电动车主没有任何过错,走的是非机动车道,宝马车压实线发生的碰擦,违反交通法规并且还喝了酒连刀都拿不住应该属于醉酒了!没有声音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宝马男就在车里拿出长刀【车子里面有管制刀具属于违法行为】,电动车主连连避让,拿刀男子也没有停手的意思!从宝马车下来的其余人员也没有阻拦!后来刀落在了地上,被电动车车主抢先一步拿到手上实施反击!宝马男急匆匆的跑向宝马车!此时的电动车主如果停手,要是宝马男从车里拿出更有威胁性的武器出来,恐怕事情就是另一个结局了!所以个人觉得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试问有谁面对着拿着刀砍自己,并且没人阻拦也不停手的凶狠举动,此时谁的脑子里会出现我不能砍他,万一防卫过当我有责任!?谁能做到?按照当事人的心里肯定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之常情!


小小的我137


法律需要公平公正,

根据当时情况不管从任何角度看,

一,首先电动车男子与宝马男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人都是受害方,宝马男目无法纪违法在先负全责,且酒驾,此次交通事故全责,

二,紧接着宝马男,下车殴打骑车男,骑车男一直在退让,期间宝马男已经升级为暴力犯罪,而骑车男变成受害方。

三,宝马男殴打完骑车男,转身从车里取出管制刀具行凶,对骑车男连续侵犯,骑车男在避让躲闪。这段时间,宝马男行为已经连续违法犯罪交通肇事违法,酒驾犯罪,殴打骑车男,犯罪,私藏管制刀具犯罪,用凶器对骑车男进行至故意伤害,犯罪,始终骑车人都是受害方

四,在宝马男对骑车男连续行凶当中(骑车人生命受到严重侵犯)进行抵抗,抵抗中将宝马男手持的凶器打落,宝马男光天化日之下,无视发纪再次前往抢夺凶器,对骑车男进行犯罪,已构成故意杀人,抢夺中骑车男把凶器抢夺过来。宝马男还在继续犯罪,而骑车男手持抢夺的刀具进行防卫,保证自身生命安全,在防卫中。宝马男对骑车男还有生命威胁,并返回车辆方向(目的不明确)骑车男当时情况已失去判断,无法确定宝马男是否对其生命还有威胁,继续在防卫。防卫中,宝马男抢救无效死亡。


荒野求生33


不管无论如何都是防卫过当。

第一法大于情

第二如果宝马男是你的家人呢?

这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宝马男的孩子也十多岁了。

至于赔偿,这个由于当事人是正当防卫,而且滋事着持刀行凶,这个可以免掉。

但是砍了那么多刀,导致失血过多而死,而不是一刀致命,这就是两个概念。

法律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而不是不处理。

劳教几个月,做下心理疏导。


漫漫长路任君行


坚决支持惩治恶霸势力和行为

试问每一个普通群众,谁没事会练习反暴力手段和能力?

我们大多是本分做人,手无缚鸡之力,当遭受暴力,谁有能力分析是否正当防卫限度?大多人忍气吞声,社会就这样在老实人的被欺负无能为力下安定了。

难道大多数人还能做到保护自己而后后发制人?我们并不是武林高手扫地僧。


唐玮骏


死者对白银男子进行推搡殴打后,第一次转身离开,白衣男并未追赶或者追随,也许他已经忍了,或许认为对方离开后这事情就算完了.没想到死者开车拿刀又回来了。所以第二次死者转身离开,他有充分理由认为对方仍是取凶器,并采取制止措施。

死者也一直未作出倒地后拍地,或者举起双手跪地等明确的不容置疑的停止表示。


脚踏实地2793


yangdianbj

现在有一部分律师在质疑白衣侠士在捡到刀反击黑哥后要不要继续追击?继续追击可能要定性为防卫过当!按照律师的说法当时怎么做才是合法的正当防卫了?应该是白衣侠士反击后,马上停下来检查黑哥的伤势,测量黑哥的血压是否正常?基于周围没有医疗检测设备,他要用中医的望闻问切来判断是否进行追击。可怜白衣侠士没有学过中医,但按当时的情形换一个读了8年本硕博又工作15年的医生在一两秒内,灯光暗淡情况下恐怕也难以判断(白衣侠士41岁,18岁高中毕业),并且黑哥中刀后并没有倒地不起而是继续跑。是跑!不是爬!跑到车后是不是取武器,白衣哥需要透视眼,请问要判防卫过当的律师有透视眼没?还有假设律师朋友被殴打快被打死时,会不会求饶,大部分人会,但黑衣哥当时没有!


yangdianbj


首先,逃跑应该是远离案发现场,现场是十字路口,交通较为复杂,车流中过了马路最安全,花膀子跑的方向偏偏是案发焦点:车!!!

其次,砍人凶器的藏所也是车!!!所以是人都会阻止他靠近车防止他取武器或者开车加害自己。

再次,花膀子有能力跑,而且跑的很快,证明有能力继续侵害反抗。

所以可以大概率认为他去车里取更厉害的武器(据说有,尚待警方证明。)

在警方到来之前或者花膀子一伙倒地不起之前,都无法认定侵害结束或者没有能力侵害,白衣人追逐砍人是无限正当防卫!!!


月光下沉默的影子


骑车男在第一次捡到刀是捅了花臂男。花臂男在地上没起来,骑车男也没有继续砍。等花臂男站起来的时候,骑车男有理由认为花臂男还会继续行凶,所以这个时候继续砍是为了保护自己再受到花臂男的侵害。当花臂男逃跑时候,骑车男也没有想继续追砍,而是用刀砸了对方。请注意花臂男这个时候的动作是向车的门方向跑,骑车男这个时候感觉自己的威胁没有解除,为了防止花臂男从车里再拿其他砍刀或者枪支更厉害的器械。骑车男果断追砍,防止对方对自己再次攻击,所以又砍几刀。这个时候花臂男离开车,没有办法再找到更强的武器,所以就逃跑了。请注意这个时候骑车男虽然有追,但是已经停止了砍,也就是在花臂男确实已经没有什么威胁了,就停止了继续砍的动作。为了防止花臂男与他的同伴可能会反回继续报复,这个时候骑车男返回到宝马车上应该是找有没有其他凶器,自己先控制在自己手里。整个过程骑车男做的合理合法及时机智。


用户6162525408


宝马男,违反交通规则其一;一言不合拳脚相加其二;其三打黑情况拿刀伤人,与黑社会无异。

宝马男这种人,社会危害极大。电动车男其没有社会背景,平时老老实实的,说明电动车男只为求生命安全,对社会没有威胁。

宝马男多次伤人,并且有一定黑社会组织。与其说判刑层面,更不如从社会影响和导向来量刑。如果判有罪,增涨了社会暴力犯罪的机率。

判决电动车男无罪,同时查有关宝马男一干人等,是否有黑社会行为,打击黑社会。

提醒黑社会行为,或者是行凶者,正当防卫国家法律对守法公民,提供武力防御和法律的后继保护。

有助于减少暴力事件,和黑社会的行为。


荧火


首先我很支持白衬衫男的防卫做法!但从法律角度,法律没有可能的说法,按你这么说,纹身男更可能是转身逃跑,毕竟这个时候他已经绝对弱势。专业的说法是法律不支持假想犯罪!如果庭审辩护,辩护律师千万不要说担心纹身男转身返回车上拿刀或拿枪。这反而说明白衬衫男这个时候还有思考能力,由防卫变成主动进攻,甚至会把案件往故意杀害纹身男的方向去引导!反而会害了白衬衫男!辩护律师的方向一定要放在防御上,从捡起刀砍纹身男到追着砍是连贯的防御行为,才可能是构成正当防卫。但说实在,我国的历史案例,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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