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業將管理人員的養老保險按照100%基數交,按企業職工的保險按照60%社保基數交這確實是不對的。
我們的正常做法,應當是根據我們職工的工資水平確定工資繳費基數。
工資水平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勞動收入的月度平均值來計算。一般包含了年終獎,加班費等勞動工資性的待遇。而且大家要注意還是應發工資,包含了我們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的所有錢數。
一般來說我們大家老覺得政府公佈的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比我們工資水平高很多,也是這種原因。
一般來說,我們職工要扣繳10.5%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承擔部分,住房公積金承擔5%到12%。另外,還有個人所得稅。
如果單位有加班費和年終獎的話,一般來說,我們能拿到70%的繳費基數就不錯了。
不過大家要注意,我們社保交費有個上限和下限。上限就是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下限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如果我們的工資比較低,低於社平工資的60%,也要按照60%的繳費基數進行交費。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相應的社保基數進行繳費,我們應當向勞動監察或者社保稽核部門進行投訴維權,他們會依法查處,甚至用人單位會面臨瞞報基數差額的1到3倍罰款。
不過多數職工覺得有社保就無所謂了,實際上我們的交費基數對於我們的退休待遇影響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同樣交費40年,養老金替代率按百分之百基數繳費是80%,按60%繳費是95%。
但是,社會平工資是5000元的情況下,百分之百基數交費,退休金大約是3400元左右;60%基數交費,退休金只有2420元左右。
如果我們平時工資是5000元,退休領2400元的退休金好呢?還是3400元的退休金好?結果不言而喻。
所以,我們應當積極主動的向勞動部門申請維權,這樣也關係到我們的切身利益問題。只要大家都這樣做了,違法企業的行為才會無所遁形,社會才會風清氣正,大家的生活工作環境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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