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任性!網約打車不付5000多元車費和高速通行費

本報訊 大連80後男子馬某來了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他通過某網約平臺發出打車從大連到北京的往返訂單,事後卻不肯付費。即使在官司敗訴後仍不付費。直至甘井子區法院強制執行時馬某迫於壓力於近日支付了全部執行款5000餘元。

馬某通過某網約平臺發出從大連到北京的訂單,接訂單的是網約車司機陳某。按照雙方約定,去年2月18日上午9點36分陳某駕車將馬某從大連送至北京。馬某在北京留下,陳某獨自一人返連。行程結束後,網約平臺軟件顯示這趟出行往返車費4326.80元、高速通行費730元。回連後馬某對這筆費用並不認賬,提出司機陳某所走路線是按地圖提供的路線,並非自己要求的走京沈高速,因此拒絕支付費用。即使在媒體報道後馬某仍置若罔聞。由此引發官司,甘井子區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被告馬某向原告陳某給付車費和高速通行費合計5056.80元。經市中院二審此案生效。馬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法院執行局立案。

辦案法官經調查瞭解到,馬某是因為自己一時心情不好,想“任性”一把,因此來了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馬某被傳喚至法院,法官責令馬某在指定期限內履行付費義務,否則法院將對他採取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名單及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馬某意識到自己的任性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今年7月11日其主動將車費、高速通行費及執行費交付法院。

通訊員中華 本報記者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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