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 混淆內外銷收入,險觸偷稅“暗礁”(經典稅收籌劃分析)

因案例分析具有時效性,本文案例稅收政策為案例發生時適用政策,文章主要提供分析邏輯,不影響分析,現行實際情況根據實際稅收政策實行。

某印染廠原是一家大型地方國有企業,擁有年產印花匹布1000萬米的生產線5條和年產染色匹布1000萬米的生產線4條,是當地較大的出口創匯企業。2001年12月該企業被浙江省某私營企業主張玉東一次性買斷全部資產,變為一傢俬營企業。該企業當月即被當地國稅機關認定為臨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久,該廠重新辦理了出口退稅登記證,並於2002年1月1日開始執行增值稅免、抵、退稅收政策。2002年該企業銷售印花棉匹布4600萬米,其中外銷800萬米,內銷3800萬米;銷售染色棉匹布3900萬米,其中外銷1300萬米,內銷2600萬米。實現銷售收入63557萬元,其中外銷收入18600萬元,內銷收入44957萬元。2002年繳納增值稅1502萬元。2003年該企業銷售印花棉匹布4980萬米,其中外銷4100萬米,內銷880萬米;銷售染色棉匹布3890萬米,其中外銷3090萬米,內銷800萬米。2003年實現銷售收入80702萬元,其中外銷收入68600萬元,內銷收入12102萬元,當年取得出口退稅42.66萬元,當年繳納增值稅84萬元,年終留抵進項稅額23萬元。

2004年元月,該企業的老闆張玉東面對財務人員剛剛報來的2003年度的財務報告情況,心裡頗為滿意。但對這兩年增值稅的繳納情況,特別是出口免、抵、退稅的計算情況,著實心裡不夠踏實。於是,張玉東趕緊將作為公司財務部主管的弟弟張曉陽叫到辦公室,詢問有關稅收方面的問題,張曉陽肯定地回答說:應該不會有問題!但張玉東還是不放心,急忙告訴弟弟:“趕快請稅務師事務所來人幫咱們審查一下吧。不然,今年的這個春節都過不好!”於是,張曉陽特意從上海一家稅務師事務所請來了4位稅務師,為本企業2002年度和2003年度的增值稅納稅情況特別是出口退稅情況進行全面的審查。

當幾位稅務師來到該公司對其2002年度和2003年度以及改制前的2001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分析,發現該公司在改制後的2002年度比改制前的2001年度的出口產品有較大的增長,而2003年的出口比重更有突飛猛進的增加,且2003年度全年繳納的增值稅僅84萬元。這不能不令稅務師對該公司內銷與外銷的劃分可能出現問題產生疑問。

於是,稅務師對該公司2002年1月1日以後的所有出口業務均進行了逐筆核對。核對過程中,稅務師發現該公司在2002年和2003年間,常常有將已作出口銷售的業務在以後的月份又轉作內銷處理的現象。詢問其原因,財務人員只說是因在出口後的6個月未能收齊出口退稅單證,故而轉入內銷處理。但稅務師通過對這些先作出口銷售後又轉入內銷處理的每筆業務的跟蹤調查,發現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的銷售業務最終也沒有收齊各種出口退稅單證,而是乾脆就一直作為內銷貨物進行了賬務處理。再仔細對照那些已作內銷處理的業務,其在作外銷處理時的月份,公司均有增值稅的實現,正是由於這部分銷售收入作了外銷,才使其當月實現的增值稅大大減少。因此,稅務師斷定該公司有故意將內銷收入混入外銷收入,從而達到調節增值稅應納稅款的目的。

經統計,兩年內該公司共調節增值稅701.22萬元。另外,稅務師們還發現該公司在2002年和2003年間,共有7筆出口銷售業務總收入額為2073萬元一直未能收齊出口退稅單證(全部超過6個月),而沒有轉入內銷收入,更沒有補提銷項稅金。因此,建議其趕緊轉入內銷處理,補提銷項稅額。不過,對該公司的這一現象,稅務師非常鄭重地告訴張玉東:“這屬於‘偷稅’行為!雖然表面上看你們以後已經補記了收入,但你們當時(當月)的偷稅行為是存在的,稅務機關完全可以對你們的這種行為進行處罰。所以,希望你們儘快向當地稅務機關說明情況,請求能給予從輕處罰。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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