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老賴”法院裡一言不發,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當前,在案件執行過程中,仍有部分被執行人用各種方式刻意躲避執行,甚至為此而大秀演技。日前,在鳩江區法院執行法官執行過程中,就遇到了這樣一位有演技的“老賴”。

2016年,司某駕駛兩輪電動車,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側翻,導致電動三輪車上的乘坐人李某受傷。該起事故經交警認定,司某與電動三輪車駕駛者張某負本起事故的同等責任。其後,李某的傷情經司法鑑定,傷殘等級評定為十級。但雙方就賠償事宜始終未達成一致。李某遂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司某和張某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即各賠償40675.25元。但判決生效後,司某始終未履行義務。於是,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司某一直不接法院電話,執行法官上門查找也不見其蹤影,案件執行陷入僵局。但功夫不負有心人,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幹警終於將其找到並帶回法院。

一路上,司某神情都很正常。但將其帶到法院後,司某便開始了自己的表演。無論執行法官向其詢問情況,還是告知義務,司某都是一言不發,誰喊他也不搭理,這樣的狀態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對於這種情況,本著對被執行人負責的態度,執行法官決定陪同司某前往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全面體檢。但經醫院檢查,醫生告知法官並未發現任何問題。至此,司某的表演被徹底揭穿,鑑於其拒不履行義務的態度,執行法官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一聽要採取拘留措施,司某這時慌了神,連忙表示願意與申請人協商解決案件。但由於其提出的還款金額始終無法與申請人達成一致,最終這位“表演”了一個多小時的被執行人司某還是受到了被司法拘留15天的處罰。由於第二天,司某家人來到法院幫其履行了還款義務,遂執行法官提前解除了對其的司法拘留。

“老賴”法院裡一言不發,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老賴”法院裡一言不發,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