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濰城兩名嫌疑人阻礙執法局正常執法工作被行政拘留!

濰城兩名嫌疑人阻礙執法局正常執法工作被行政拘留!

2018年8月10日10時許,濰城公安分局西關派出所接張某報警,稱濰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西園街糾正店鋪佔道經營的執法過程中遭一對夫妻暴力抗法,要求公安機關處理。

接警後西關派出所立即出警趕赴現場,通過現場走訪取證、收集涉案物證、調取監控錄像,第一時間鎖定了違法嫌疑人許某和馬某。

經瞭解,該執法局在對西園街市場進行例行巡查時,發現當事人許某、馬某擅自違法佔道經營,執法人員上前對其進行勸離時,許某將執法人員劉某嘴角打傷,並用刀對其威脅,嫌疑人馬某則不斷拍打、抓撓、腳踹劉某,並拿笊籬毆打執法人員,嚴重阻礙了執法工作。

目前,違法嫌疑人許某、馬某阻礙正常執法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被濰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潍城两名嫌疑人阻碍执法局正常执法工作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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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两名嫌疑人阻碍执法局正常执法工作被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編輯:林亞萍 核稿:馬飛飛 審定:張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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