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注意了,6月1日後在湖州就別做這件事了

日前,湖州各縣區人民政府分別下發《關於確定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的通告》,明確自6月1日起,區(縣)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注意了,6月1日後在湖州就別做這件事了

今年1月1日起,《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實施,各區縣城市建成區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此次各縣區下發的通告是在此基礎上,增加城市建成區以外的區域為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也就是說:自通告施行之日起,不僅是城市建成區,農村地區也不能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湖州全域實施‘雙禁’新規。

全域實施“雙禁”後,湖州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銷售、燃放和生產(加工)、儲存、運輸、攜帶煙花爆竹。

市安監部門將會同公安、交通部門在全域開展不定期排查。

一旦發現存在銷售、存儲煙花爆竹的商戶,發現一家,查處一家;各部門將以聯合檢查、設卡、巡邏等方式,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嚴防外省市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湖州公安部門還將針對煙花爆竹禁放查處工作的特點,按照通告規定,進一步規範110接處警,採取主動巡邏、獎勵舉報等措施,對於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現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律進行制止、查處,並對相關查處情況進行通報。同時公安部門將與市發改委合作,做好違法行為信息記入社會信用檔案工作,堅持依法懲治與教育引導並重,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此外,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小區將進一步加強對本單位、轄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自覺遵守《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和通告相關規定,確保人員、財產安全。如有發現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市民有權進行勸阻、舉報。

雙禁的好處:

以往在春節這個煙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煙花在某個時間點集中燃放後,滿城都是硝煙味。

注意了,6月1日後在湖州就別做這件事了

自從今年湖城開始雙禁後,可以明顯的感覺到過年期間,天變藍了,空氣變好了,晚上睡覺也安靜了許多。

注意了,6月1日後在湖州就別做這件事了

同時,煙花爆竹屬易燃易爆品,不但是自身在燃放時可能引發火災,在存儲時也會引發火災,各地因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數不勝數。雙禁,可大大的降低火災的安全隱患。

希望湖城的環境能治理的越來越好,希望湖城的天空能變的越來越藍,希望湖城的老百姓能過的越來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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