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媒體看羅甸」黔南日報六版:羅甸縣加強檢察監督 讓“檢察建議”擲地有聲

「媒體看羅甸」黔南日報六版:羅甸縣加強檢察監督 讓“檢察建議”擲地有聲

今年以來,羅甸縣檢察院民行、生態科積極落實上級院的工作部署,聚焦主責主業,對於不符合、不適應當前檢察監督工作、陳舊落後的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及時摒棄,破除阻礙,讓“檢察建議”有的放矢和擲地有聲。

為了開展好“檢察建議”,加強檢察監督,羅甸縣檢察院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立案辦理後及時向分管領導、檢察長彙報,並由員額檢察官擬製檢察建議、檢察長決定是否簽發、檢委會備案的審批流程,嚴把檢察建議質量關口,對案情複雜、社會面關注、影響廣泛的案件,同時向上級院對口處室進行彙報把關,爭取監督零差錯,切實提高檢察建議剛性。

羅甸縣檢察院積極主動走訪相關行政機關、密切關注當地新聞報道和社會輿情,摸索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舉報獎勵機制和執行方案,並圍繞公益訴訟案件、行政單位監管履職等問題,查閱行政機關近年來行政處罰及督促整改治理的臺賬、案卷,收集行政執法案件信息,積極尋找線索,做到一條線索一次走訪,一個領域一次建議。

今年來,羅甸檢察院生態、民行科多方走訪,主持召開了兩次由國土、環保、人防等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對行政機關積壓、執法困難的案件重點加強協調溝通,釐清行政、司法機關的角色站位和職責權限,針對部分企業無視環保行政處罰、消極整改,總認為交錢了事的行為,適時進行司法介入,讓其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能更有效的對違法企業或個人形成震懾,也進一步讓被監督單位感受到“檢察建議”不是“找茬”而是助力。

對發出的各領域、部門的“檢察建議”,羅甸縣檢察院絕非是“一發了之”,而是對監督單位和整改領域長期關注,進行持續性跟蹤整改實效,真正落實事前有調查、事中有對策、事後有監督,並對整改前後取證對比,做到“檢察建議”整改落實的有效性和嚴肅性,最大限度保障民生領域檢察監督工作實效,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來 源 | 黔南日報

作 者 | 石 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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