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為什麼患者住院十天半月左右,有些醫院就勸患者出院回去慢慢休養呢?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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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明白醫生收病人住院的目的是什麼。醫生收病人住院的目的有三個:

1.疑難雜症,無法在門診短時間內診斷,需要進行多種檢查和較長時間才能診斷清楚。

2.病情較重,需要住院進行治療並且需要密切監測病情變化

3.準備進行較大的手術


第二,你要知道醫療資源是一種非常緊俏的資源,尤其是優質的醫療資源。如果你是在社區醫院或者是沒有什麼病人的小醫院住院,那麼隨便住,住到你不想住為止都可以,因為空床多的很。但是大醫院就不一樣了,還有很多病人排隊等著做手術。比如我朋友之前因為子宮肌瘤想到華西住院手術治療,因為子宮肌瘤手術並不是急診手術或者限期手術,所以排隊要排到3個月之後才有床位!3個月啊!

所以,如果上述住院目的已經達到,比如已經完成手術,傷口癒合的差不多了,或者是已經明確診斷並且治療的基本沒有問題,那麼就要出院了。畢竟還要給更需要治療的人提供床位和機會啊。

另外,這個時候你需要的是休養了,那麼你就可以回家休養了,如果實在不想回家,你可以轉到下級醫院或者家周邊的社區醫院等床位不緊張的醫院住院休養了。

明明不需要住院治療了,何必給醫院和醫生多賺你的錢呢?這是一個好醫生,不在我身上多撈錢。你可以這樣想,可能心裡面就好多了。


人體探索者


沒住過院的不知道原因,是因為現在醫生看病不用機器檢查都不會看病了,住了十天半月病人的各種檢查化驗都完了,錢該收的收了,住下去也就大幾百上千一天的了,一般病也沒大問題了,不像新病人來開始檢查化驗幾千一天的來錢快,所以叫出院把床位讓給新病人,有的醫院要完成指標的。順便說個事,我老父親腹部出現按壓疼痛,住院,第一天各種檢查化驗花費9000多,十天後效果不明顯出院,醫生囑咐如果再痛下次掛消化內科,意思這次你們掛錯科了,(我們掛內科被安排在腸胃科病房)病友都是膽結石手術,另一個是靜脈曲張手術,開始醫生也不講,大家覺得好笑吧。


用戶3777548076979758


作為省級兒科醫生,本人也碰到過這種情況,下面由我來給大家講講其中的緣由。

曾經碰到一個普通支氣管肺炎的小朋友住院,她的主要症狀是發熱、咳嗽、稍微有點喘。經完善相關檢查後診斷支氣管肺炎,後把她收住院治療。一個普通的支氣管肺炎的療程一般也是一到兩週左右,入院後經積極治療一週,體溫已經恢復正常3天,咳嗽較前好轉。當然病情已好轉,建議她出院,她家屬不同意,當時我是從以下幾個方面跟她家屬解釋的:

  1. 患兒方面。小朋友只是一個普通的支氣管肺炎,不屬於疑難危重,在下級醫院也是可以有能力治療,而且入院後經治療已明顯好轉。在醫院是一個細菌病毒庫,小朋友好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回去慢慢休養,繼續在醫院住下去不敢保證會不會來個交叉感染的,這樣的話就得不償失了。

  2. 床位資源。用所周知,大醫院的床位都是非常緊張的,有時候預約一張床位要等上一兩週都有可能。沒達到出院的標準你想出院,醫生都會勸住你的,達到了出院的標準,醫生會建議你出院,以便床位資源達到更加合理利用,更好地給更加需要的病人。

  3. 費用問題。即便完全不使用任何藥物情況下,住院每天都會收取一定的床位費、護理費等費用,這樣也會增加一定的住院費用。這時候經濟條件好的家長就會反駁到,我們不在乎那點錢,只要孩子能好。但是你不知道,作為醫生的我們會有很多規章制度要遵守的,比如就有一條:要求控制病人平均住院的費用。危重病人難以控制,就只能從普通病人上控制了。

經過我跟家長的解釋,也同意出院了。建議出院肯定是達到了出院的標準了,不住院利己為民,何樂不為,你說是不是?


姚醫生


作為一名外科醫生,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你說的這個問題不對,住院並沒有明確的時間線,不會說到了十天半個月,就一定要讓你出院,根本就沒有這種硬性的規定。

能不能出院,是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以及恢復情況,決定患者能否出院。以我們胃腸外科為力,結腸癌手術的患者,做完手術之後,需要排氣排便了,可以進食流食或者半流質飲食,沒有其他的併發症,就可以出院了。

經常會有一些患者或者家屬表示,我們的病人還很虛弱,還沒去完全恢復,可不可以在病房養一養。這種想法是不對的,病房並不是療養院,術後恢復,應該在家或者專門的療養機構。



還有一些患者,有一些不出院的理由,真的讓醫生哭笑不得,比如說,今天我們家車限行,沒有車,不能出院,我明天出院行不行。

很多大型三甲醫院,床位都是非常緊張的,排隊住院的患者都是非常多的,如果你達到了出院標準,還是在醫院不出院,就會耽誤下一位住院,延誤他人的治療。

大家換位思考一下,你自己住院的時候,是不是排隊等待了,是不是很著急,想著能夠早點住院。現在你已經可以出院了,還想再多住好幾天,這種情況屬於醫療資源的浪費,希望大家都能夠好好想想這個問題。

總而言之,醫生會根據病情變化,判斷患者是否達到了出院標準,住院並沒有硬性的時間規定,能出院就應該出院。


普外科曾醫生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第一,醫保規定超過十天就不報銷了。第二醫院為了週轉,不允許病人長時間佔用床位,稍微恢復點就建議出院去別的醫院做康復治療……比個例子,西安市著名的西京醫院病人無論多大的病,做完手術三天就必須出院去別的醫院接著治療,出院的病人統一在✘✘醫院康復治療,✘✘醫院就是專門給西安醫院擦屁股的,這裡就不提那個醫院名字了,說白了西京醫院的床位就是用來做手術的,因為病人實在太多了,人家醫院就是一個字,牛,當然有些科室不算,有熟人的也不算,領導也不算等等……


時間煮雨30627828


為什麼患者住院十天半月左右,有些醫院就勸患者出院回去慢慢休養呢?

當患者病情穩定,治療進入恢復期的時候,醫生會對患者及家屬進行告知。患者可以出院。

當患者診斷明確,且治療藥物有效,治療及診斷目的達成的時候,醫生會對患者及家屬進行告知。患者可以出院。

患者無繼續住院治療意義、或疾病不需要進一步治療的時候,醫生會對患者及家屬進行告知。患者可以出院。

對此你怎麼看?

對於這種現象,一般都出現在大醫院,而且有國家政策的支持。政策形成的目地是使優勢醫療資源更合理分配。

減輕大型綜合性醫院的患者壓力,使需要在大型綜合性醫院住院治療的人能夠得到及時的醫治。是政策的初衷。而“平均住院日”的要求就是一種沒有辦法的手段。


什麼是平均住院日?

什麼病,大約需要住院治療多少天,多少天能達到什麼治療效果。一般達到既定效果就可能轉下級醫院進行治療。而這是有一定期限能夠完成的。這個期限就是平均住院日的要求。也就是隻能住這些天的院。

在大型醫院,看病、住院、治病都很難。為什麼呢?一是沒有那麼多的床位,二是沒有沒有那麼多的醫生。而小型醫院或社區醫院,基本沒人去。病人分佈兩級分化。

當然有些醫院執行起來,可能變了滋味,但也只是少部分醫院。

患者是否需要出院,和患者是否需要住院一樣。都是因具體的患病情況而定的,並不是取決於大夫或是醫院。無論醫院是讓患者住院,還是出院,一些人都會有看法。其實不用把醫生或醫院太過妖魔化。

建議。

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指正。


機靈不太懂


青島大學附院市北部院區C原四方機廠醫院)全科的黑心醫生在科主任張雪娟的帶領下,幹絕壞事,上盡天理,有意不給治癒,肺部感染和氣答炎一年沒診斷出來,向徵性的打二天消炎針就改為全自費的營養藥針劑。叫你出院再回來。肺炎住了七次院,化費約十萬元沒有治好,患者在藥店買了二盒中成藥化了不足一百元好了,不喘不咳了黑心醫生明目張膽吃回扣,誰來查?誰來管)?尤其她的老鄉丁巍依靠後臺關係網吃回扣更迫不及待。應該受到良心道德法律的審判,遭口誅筆伐天滅報應。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決不會缺席l別看今天鬧的歡,小心將來屙清旦!|


涵枺


臨床上經常會遇到患者家屬說:醫生,我可不可以再住幾天鞏固一下?但也經常遇到患者說:醫生,我什麼時候可以出院?

這兩種情況都有,那麼是怎麼評估一個病人可以出院的呢?

醫生根據每個人的病情會制定一定的治療方案,在治療一段時間後,會根據每個病人的症狀、相關檢查來評估病情是否好轉平穩,待好轉平穩之後才會建議你出院,有的出院後不需要再服藥,有的會帶上治療方案在家繼續服藥。

1、醫院環境的複雜性,增加了感染的風險。病人生病期間免疫力本來就低,醫院環境複雜,你周圍病床上有可能住著各種呼吸道感染的病人。有出現過病人本來第二天要出院了,結果旁邊的人把感染傳給了他,他也出現了類似的感染。

2、對於一些疾病來說繼續鞏固跟在家休養是一樣的。比如張三得了肺部感染,已經在醫院輸液14天(療程為10-14天),張三咳嗽已經明顯減少了,也不發熱了,出院前醫生複查片子已經明顯吸收各種指標都往好的方向走,醫生已經給他開了口服藥帶回家吃,這是一樣的,因為片子要完全吸收需要1-2個月。再比如肺結核,診斷明確了,需要長期服藥(半年到一年),醫生給了抗結核藥(口服的)治療,就可以帶著方案出院了,住院也是服用這些藥,回家也是吃這些藥。

3、對一些慢性病是無法治癒的,只能長期控制。比如高血壓,張三學壓高了去看病,醫生給他用了降壓藥後血壓控制平穩了,醫生就給了他控制血壓的方案後讓他出院。對於糖尿病病人,不僅僅需要藥物控制,飲食+運動很重要,住院期間臥床時間多,運動少了血糖就控制不好。對於這類病人來說,鞏固治療並不會使患者繼續受益。

4、增加經濟負擔。因為在醫院住院是要收床位費的,但可能有的家屬不在乎這部分錢。

5、對患者而言,醫院的環境與家裡面比起來差太多。有的人在醫院休息不好會影響血壓;在醫院住院飲食期間飲食方面條件也要差一些;家裡使患者處於一個心情愉悅狀態,對疾病的康復也有一點幫助。

如果你的病情尚未得到控制,你就想出院,這也是不行的,醫生會對你的病情進行反覆告知並建議繼續治療,如果你在理解了當前的病情下仍然要堅持出院,那麼醫生也沒有權利限制別人自由,只能讓病人或家屬簽署自動離院說才可辦理出院。


我眼中的健康


一,與醫保政策有關,相關部門控制醫保費用的使用。二,有些大醫院人滿為患,需要床位週轉,好多病號在排隊等住院。三,病情允許還是自己調養康復為主吧,有些病長期住在醫院治療也意義不大。


真醫行者


讓我們分別從醫保管理部門、醫院、患者,醫生這幾方面來看待這個問題。

1 醫保局

從醫保管理的角度來看,醫保資金是有限的,要保證好鋼用在刀刃上。如果大量的資金消耗在慢性病的療養上,那麼醫保資金可能就會面臨入不敷出的危險。特別是我國現在步入老齡化社會,面臨的這種壓力會越來越大。

現在我國的醫保方針還是“低水平、廣覆蓋”,目標是滿足最基礎的醫療需求。更高層次的需求現在還滿足不了。所以醫保部門對醫院會做出種種嚴格的限制,超出規定的住院時間或超出一定的住院費用是不予報銷的。

醫院勸患者回家慢慢休養的主要原因是受制於醫保部門的規定。患者平均住院費用、平均住院天數、年度醫保費用總額都是不能超支的,否則,超出的部分只能醫院自己承擔。

次一方面的原因是某些大醫院病人太多,被一些輕症病人長時間佔用床位,更多的重病人就無法收治。為了提高床位週轉率,只能要求已經進入病情穩定期的患者回家或到基層衛生單位去繼續休養。

3 患者

有醫療保險的患者,特別是自負費用比例非常低的患者,更傾向於住院時間長一點,因為經濟上並無太多負擔。特別是一些醫療保險待遇比較好的慢性病患者,有可能一年呆在醫院的時間比呆在家裡的時間還多。

而自費的患者,或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不高的患者,經濟上有壓力,住院時間短一點就被要求出院,一般是不會反感的。

4 醫生

如果醫生跟患者提出可以出院的話,那患者就真是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了。仍然有危險或者病情不穩定的病人,在這種醫療大環境下,醫生是不敢輕易放走的。實際上大部分普通疾病都不需要住院那麼長時間,病人感覺沒好徹底的,完全可以通過在家休息、普通門診隨診、社區醫院康復等途徑來治療。病人如果不願意出院,其實還是因為住院費用沒有負擔,而大醫院條件更好更放心,這是人之常情。

隨著醫保控費越來越嚴格,住院天數縮短是大趨勢,將來還會越來越短,逐步向美國這樣的有商業保險公司監督下的醫院看齊。這是醫生不能左右的,患者也只能逐漸地適應。

不知道你對此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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