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營改增後,掛靠在建築公司下的“包工頭”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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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難題,核心原因是建築行業的議價能力和談判能力掌握在分包方手中,越到實際幹活環節,活得越難,也越沒有議價能力。

營改增以後,雖然增值稅名義上是價外稅,不影響公司的利潤,但實際上,能拿到的進項稅都是額外賺來的錢,分包方總是希望供應商能提供多多的可抵扣的進項稅發票。

包工頭,是整個鏈條的最後一個環節,提供勞務服務,他面臨的最大難題就是甲方要他提供發票,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就很不好解決。

不管是包工頭以個人名義代開發票,還是註冊為個體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註冊成公司自己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包工頭都需要承擔一定的稅賦。需要是在跟對方簽訂分包協議時,需要將這部分成本考慮進去。

不過,包工頭很多時候完全沒得選,只能被動接受甲方的要求,即便知道吃虧,要額外承擔稅費,也沒得辦法。


康愉子


1.7月1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進一步對建築業實際稅務操作中的“甲供材”、“預收納稅”等事項進行了明確。一明確了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採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製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簡易計稅對於公司或者是掛靠的包工頭來說,最合算!就不存在應不應對的問題!(此舉解決了行業內有些房地產公司喜歡對項目進行甲供材操作)

2土建工程如果沒有甲供材料,就比其他工程還坑。土建進項比較大比例的是水泥 鋼筋,水泥現在都要求用商品混凝土,而由於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進項砂石也沒辦法開抵扣專票,因此商品混凝土在國稅文件裡規定的可以自主選擇3%簡易徵收或者11%一般徵收,我到目前為止沒碰到過選擇11%,都選擇3%的簡易徵收。從而最終導致土建工程進項抵扣比其他項目少很多。對於公司跟包工頭來說,自己要倒貼好幾個點進去!

3.裝飾工程 消防工程 市政工程等,正常有資質的公司都是一般納稅人,開11%的票。通常材料成本35-65%,人工15-35%,人工沒得抵扣,理論上如果60%材料款都可以抵扣,那就相當於抵扣完了,一分錢稅費不用交。

實際操作中也有這種情況,有些材料確實是一直以來都是要票跟不要票一個價,特別是直接從廠家拿貨,但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來說如果沒有進項票,稅費只能自己倒貼,但是通常這類工程的利潤高,只是說利潤會倒貼給國家。特別是有些地區做控制價,稅金都是按照地區造價站文件推薦稅費3個多點給!把控好點的倒貼3 4點,一點進項都沒有就倒貼8 9個點!

上述所說是目前我認為的行業稅務情況,下來說說怎麼應對!(常規項目,都要開票)

1.確認項目性質,土建只有有一點點甲供,按最新國稅總局文件都可以簡易計稅,其他的都是11%計稅!(有資質的建築企業通常都是一般納稅人)

2.確定掛靠公司的抵扣方式,

有些掛靠公司不給辦理抵扣,直接稅費8 9個點包死,不退不補!這種不辦抵扣包死稅費,如果進項不多的話8個點左右也合算,常規項目能抵扣個5 6點已經很厲害,公司8個點包死掛靠人其實也不虧!

有些是可以辦理抵扣,這就要進一步明確抵扣的一些注意事項,例如有些公司不要外省票,有些公司要求材料比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40%或者50,有些公司要求必須當期抵扣,反正雜七雜八的,每個公司規定還不一樣!

3.項目過程中儘量集中採購,雖然工程材料要票一個價 不要票一個價,但通常也就加4%-9%個點,以通常6%來算,抵扣後也還有7個點左右的利潤,所以不要嫌麻煩,只要總價比較多,加價9%的都讓開票!

4.買票,這個是違法行為!

由於建築業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的配套很多,所以其他行業的一些成品發票都可以抵扣工程類而不被系統發現(這就不明說了)再加上目前營改增才不足2年,很多東西都在摸索,稅務其實對於建築業的抵扣很多時候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辦法認真,你一認真,所有企業都完蛋!

總之營改增對於掛靠是很不利的!


李子虛


一分錢稅逃不過。


手機用戶88762253399


營改增之後建築業包工頭涉稅事項梳理

2016年5月1日之後,營業稅正式退出歷史舞臺,建築服務業正式納入增值稅徵收範圍。全新的計稅方式、特殊的抵扣政策、上下游的規範不一,這都對建築服務業帶來了難以想象的改變。有人預言“包工頭”這一特殊階段的歷史存在可能會無法適應而逐步退出建築業。



其實,營改增在稅務上帶來的變化只有兩個:增值稅和增值稅發票,其他涉稅事項並沒有發生變化。所以,問題的主體是包工頭,應對的挑戰是增值稅和增值稅發票。包工頭帶人幹活,簽訂合同之前要明確這幾個問題:發包方要不要發票,要普票還是專票、項目是否可以簡易徵收、專票是3%的還是11%的。簽訂合同要考慮稅收負擔和發票問題。一旦合同簽訂,工程造價確定,項目幹到一半發包方才要求包工頭提供增值稅發票,那就麻煩了。接著幹活沒法提供發票或者可以提供但是稅負太高,不接著幹前期投入了那麼多人力財力沒有回報怎麼辦?騎虎難下的困境。我們來梳理一下可能遇到的情況。

1.包工頭帶人幹活,發包方不需要發票

最簡單的是拿錢幹活,明碼標價,到點給錢,沒有其它要求。這種省事的模式是包工頭最歡迎的,也是越來越少的模式。發包方的每一資金流向都要合規,每一項工程都要有成本入賬。可以預見,這一模式會越來越少,可能小項目、3個5個人的小活還會存在。

2.發包方需要包工頭提供普通發票

假若承包的項目符合簡易徵收計稅的條件(甲供材、清包工、老項目),發包方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包工頭只需要提供普通發票作為成本入賬即可。建築工程的成本一項是材料,一項是人工。包工頭一般都是個人,很少辦理有營業執照。所以,包工頭可以到稅務局以個人身份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徵收率為3%。

3.發包方需要包工頭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發包方最喜歡的就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了。下游企業都希望上游企業在不加價的情況下提供專用發票。專用發票可以抵稅,有誰不愛呢?問題是包工頭是否可以開具出專用發票。開具專用發票的一個前提是辦理了營業執照,登記了稅務信息。



3%的專用發票:這需要包工頭註冊個體戶或者公司,變成小規模納稅人。這個時候可以到稅務局領取專用發票自行開具,增值稅徵收率為3%。

11%的專用發票:不僅要註冊個體戶或者公司,還要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1%。由3%飆升到11%,一般真撐不住。雖然變為一般納稅人我們也可以抵扣進項,但是建築材料開票一個價、不開票一個價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到頭來還是自己承擔。初次之外,還要其他稅費,其中一個大頭是企業所得稅。-成立公司麻煩事一點也不少。

所以,開不開發票,開什麼樣的發票,這都要在合同簽訂之前約定好,不然多出來的稅負由包工頭承擔,這樣可連辛苦錢都不一定掙的到。建築業本來在低價中標的環境下利潤就低,先期墊資的利息成本也高,要不提前籌劃稅務問題就更掙不到錢。困境還在於發包方的項目標價都是提前定好,我們指望著接活掙錢不能得罪,上游建築材料提供方是開票一個價、不開票一個價,夾在中間繳稅也沒有進項稅抵扣。

文:稅裡稅外~帶你瞭解稅收裡的那些事


稅裡稅外




我在國稅局工作,營改增兩年了。我的管戶中也有些建安企業。建築行業掛靠公司非常普遍。掛靠公司的負責人“包工頭”,怎樣才能規範納稅?為甲方提供正規發票?這是包工頭最關心的問題。包工頭做小了就是一個小包工隊;做大了,就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好,下面從兩個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小包工隊的稅務處理。

如果您是一家小包工隊的負責人。為了給甲方提供正規發票。到工商局辦理個體工商執照就可以,再到國地稅辦稅務登記。如果甲方是小規模納稅人,那麼就可以為甲方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如果甲方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需要您到國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假如您與甲方簽訂合同項目金額為103萬元。

增值稅不含稅金額=103÷(1十3%)=100

應交增值稅額=100x3%=3

二、建築勞務派遣公司的稅務處理。

如果甲方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且您與甲方簽訂的合同項目金額比較大。就應該辦一個建築勞務派遣公司的工商執照,再到國地稅辦稅務登記。然後在國稅局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勞務派遣公司增值稅有兩種繳納方式。

1.是全額依6%稅率繳納;

2.是差額依5%徵收率繳納。

用例題來說明。

貴公司與甲方簽訂勞務合同500萬,

為員工支付工資及五險一金等460萬。

發生辦公費等零星支出,11.7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為1.7萬元。

(一)全額計算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500÷(1十6%)=471.70

銷項稅額=471.70x6%=28.30

進項稅額=1.7

應納增值稅額=28.30一1.7=26.60

(二)差額計算增值稅

如果貴公司向國稅局備案,申請差額徵稅。那麼計算方法如下。

差額的銷售額500一460=40

應交增值稅額40÷(1十5%)X5%=1.90萬元

採用差額開票方法,為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為1.90萬元。

兩種計算方法的比較:

全額計稅應繳增值稅額為26.60萬元,

為甲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可以抵扣28.30萬元。

差額計稅應繳增值稅為1.90萬元,

為甲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可以抵扣1.90萬元。

所以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勞務派遣公司,選擇全額繳稅增值稅額繳納較多,甲方取得的進項稅額抵扣也較多。勞務派遣公司選擇差額繳稅,增值稅稅額繳納較少,甲方取得的進項稅額抵扣也較少。因此兩種方式具體選擇哪一種,要與甲方協商,才能確定自己的繳納方式。


稅月靜好35


營改增後,發包方要求包工頭或工人開票,本質上是要“包工頭”承擔一部分稅款。是“以票控稅”對經營行為的規範化!如果發票非開不可,那就儘量以較低綜合稅率開出,以保障自身利益。直接舉例方案供參考:

方法是在我處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從事勞務信息服務等

  • 小規模3%增值稅,年限額可以開最多500萬元發票。能管不少人的工資了吧!不夠的話,可以組織一些工人再設一家!
  • 交增值稅10%的附加稅(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個人獨資企業不交企業所得稅
  • 個人獨資企業交個人經營所得稅,累進稅率5%-35%,核定10%利潤率徵收。
  • 核定徵收後不需找費用發票做賬。交完個人(經營)所得稅,資金可自由轉私賬流轉。

演算

  • 增:500萬/1.03x3%=14.56萬
  • 附:14.56x10%=14563元
  • 個稅: 500萬x10%x35%-14750=160250元
  • 獎勵: 14.56萬x15%+160250x12%=41074元
  • 綜合: 14.56萬+14563+160250-41074=27.93萬
  • 綜合稅負率:27.93/5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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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到鳥


營改增後,掛靠在建築公司的包工頭該如何應對?

自從2016年5月以後,中國全面推行營改增模式,建築行業、房地產行業等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模式。那麼營改增後,意味著運行多年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增值稅成為中國第一大稅種。

營改增對於在建築行業鏈條末端的包工頭來是滅頂之災,包工頭都個人行為,開不了增值稅發票,那麼包工頭如何應對這個不利局面呢?下面談談我的觀點。

第一,規模大一點的包工頭可以嘗試轉成正規軍。2015國務院取消了建築施工勞務資質,推行專業作業資質,實行告知備案制。其實這一點恰恰和包工頭“專業”對口,國家未來鼓勵建築工種專業化。比如木工、架子工、鋼筋工等等這是包工頭擅長的模式。

第二、營改增不是所有的項目都要求開增值稅發票。目前有兩種情況下,可不需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老項目既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被認定為老項目,老項目開具普通發票即可;

2、發包單位發包方方式採取甲供材的,按照簡易計稅模式,這個包工頭可以以個人名義去稅務局代開即可。

以上兩種模式都可以包工幹活。

第三、由掛靠單位開具發票,包工頭承擔稅點或者承擔部分稅點。這種模式包工頭利潤的行業可以做,如果利潤不高,掙得錢都讓掛靠單位拿走,並且還會有收款風險,得不償失的。

總結語:建築行業,逐步在規範,營改增後,還會出臺很多規範性的文件,以後建築行業將向工種專業化、管理信息化、總包擴大化的路子邁進,包工頭如果不與時俱進,轉變觀念,還像以前那樣模式幹活,必將被這個時代所淘汰。


yanchengbo521


隨著增值稅的悄然登場,對整個建築業的影響是很大的,向未來看是有著積極的影響。但對於掛靠在建築公司下的包工頭來說衝擊很大,因抵扣項不足,管理水平有限等問題,在面對十一個點的稅率時顯得壓力山大。

目前人工費在增加,改前包工頭可以按照約三個點支付營業稅,改後因沒有進項抵扣,包工頭要負擔十一個點的稅才能拿到發票,這一點就要降低利潤了。

那麼該如何應對:

第一:不提供發票,就要在簽訂合同時約定好。

第二:提供發票,項目符合簡易計稅,包工頭去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即可。若是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此時就需要包工頭的身份是小規模納稅人了,這點包工頭要分清狀況。

所以包工頭在接洽工程項目時,要先了解項目的性質,簽訂合同時要考慮自己是沒有進項抵扣的,發票如何開提前約定好,避免虧損。


小小評論員666


營改增後,掛靠在建築公司下的包工頭如何應對。其實是需要發包方和包工方雙方綜合權衡和籌劃的過程。而且,事實上,相關管理層已經在整合建築業,將來的建築行業必將是強強聯合的。在規範運作的情況下,對發包方和包工方雙雙有利的方式就是採取甲供材方式。所以,這不是包工方所能決定的,主動權在發包方。在於包工方的領導層和財務總監是否籌劃相應的稅務方案。

1、開具甲方名稱的專用發票

具體來說。發包方可以要求包工方所有的材料採購等業務,只要能取得發票的都要取得方票,以發票開具發包房的戶頭,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就一定要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發包方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而如果不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增加了發包方的增值稅稅負。如果不採取甲供材方式,由於包工方一般都是小規模納稅人,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認證。所以,通過這樣一種整合,讓甲方享受增值稅的鏈條抵扣。這樣的操作不算是虛開發票,通過甲方的管理制度及雙方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實際這樣的業務目標。

2、直接付款給供應商

通過以上的操作後,在包工方需要支付材料款時,由發包方直接支付,即發票開給發包方,貨款由發包方直接支付給相應的供應商。

3、支付勞務費

那需要支付給包工方的費用就是勞務費。勞務費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以工資薪酬支付,一種是通過讓包工方去稅局代開勞務費發票的方式支付勞務費。通過工資薪酬方式支付,涉及到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在目前情況下,我所瞭解的實際上有很多建築公司就是這麼操作的,直接向所有工人支付工資,社保暫時不交。還有一種方式是去稅局代開勞務費發票,現在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小於10萬元以下時,免徵增值值稅(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這對包工方是一個很大的稅收優惠。需要充分利用這個優惠,降低自己的稅負。這又涉及到支付勞務報酬時按勞務報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所以,在發包方支付勞務費時,一定要實際支付每個人,而不能由包工頭代領。由包工頭代領勞務報酬會使包工頭的稅負虛高。


總之,這個業務需要發包方和包工方雙方的配合,需要業務的整合和籌劃,不是包工方自己能決定的喲。


伊娃說稅


本人就是小包工頭一枚,也是掛靠在別人公司名下,掛靠費大概兩個點,剛開始也搞不懂什麼營改增,直到在計價之前交了一次稅,大概到不含稅價的15%,簡直是要命啊。因為本人接的是純勞務,人工費還不能抵扣稅款,材料發票那就更難搞了,目前來看能保本就萬事大吉,以後還是老老實實去打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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