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小議差異分班與教育公平

有人說,學校按照學生學習能力進行有差別的分班,是教育不公平的表現。

首先要弄清楚教育公平的含義,不是什麼都可以往這個簍子裡裝的。

教育公平首先是受教育的機會公平,其次是享受的教育資源公平,最後是教育評價的公平。

學校實行有差別的分班,本屬於學校正常的教學管理行為。它實行的依據是因材施教,它服務於擇優錄取的升學評價體系,它實行的標準是學生的學習能力。

不管是什麼層次班別(快班或慢班)的學生,享有同等的教育機會:不管是誰,都有進快班或慢班的機會;享有同等的教學資源:教快班或慢班的教師都是具備國家資質認證的教師,兩種類型的班別享有的教學設備設施也都相同;享有同等的教育評價機制:都要通過考試來獲得升學的機會。所以不存在教育不公平的現象。有的人說教快班的老師師資更好,這是臆測。能拿到教師資格證的都是合格的教師,都能滿足教學工作的需要。教師之間不存在能力高低,只有風格差異。

如果不考慮學生差異,實行隨機分班,才是最大的教育不公平。教師所有的教學活動都是以全班主流學情來籌劃的,層次差別大的學生編在同一個班,將導致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吃不飽”、學習能力差的學生“吃不了”。因為課堂時間有限,教師不可能很精細地照顧到各個層次學生的學習需要。

而根據學生的學習能力進行分班,因為同一個班內學生學習基礎、學習能力處於同一水平,教師能精準把握學習需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教學。所以不同層次的學生都能學有所成,學有所得。

歡迎大家對分快、慢班的問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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