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男子將“政府工作人員打人”編歌,兩年後被跨省抓捕

男子將“政府工作人員打人”編歌,兩年後被跨省抓捕

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7年7月,雲南鎮雄縣一男子將當地政府工作人員打人事件改編為歌曲並尋找好聲音的帖子發佈到自媒體。令他沒想到是,時隔近兩年後,當地警方因此赴廣東省將其抓獲,處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十四日。

男子將“政府工作人員打人”編歌,兩年後被跨省抓捕

2017年7月11日,雲南網曾報道,雲南鎮雄縣碗廠鎮村民龍某某騎摩托車碾壓到路面上剛剛劃好的交通線後,被圍毆打斷多根肋骨,家屬稱“打人者來自鎮政府”。當時當地政府部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事情正在核查中,具體情況還不清楚”。

同年7月20日,鎮雄縣自媒體“鎮雄微訊”的負責人黃某將上述事件改編成《上海灘碗廠版》,併發布到微信公號上,帖文內容稱“根據政府幹部打人事件改編的,一直沒找到人唱,喜歡唱歌的唱起來,歌詞會和打人視頻一起剪輯成視頻。”

4月17日,黃某告訴記者,4月2日,鎮雄縣公安局民警趕到廣東將他抓獲並連夜帶回,理由是將政府幹部打人的事情改編成歌曲。

記者查詢時發現,這篇微信帖文已被刪除,黃某證實是“今天警方讓刪除了”。網頁快照的截圖顯示,改編的歌詞中寫到“打你嚇你,問你怕否,似土匪下山不走”、“碗廠人,要團結,才能抓住幕後主謀,發微博,轉空間,被欺不能再逆來順受”、鎮雄縣汙濁天,再我心中已受夠”。

他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由當地警方4月2日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現查明,黃某於2017年7月20日在微信公眾號鎮雄微訊上發佈根據碗廠政府幹部打人事件改編為上海灘歌曲,尋找碗廠好聲音的帖子;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網上截圖、抓獲經過等證據證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給予十四日行政拘留。

問及為何要改編這首歌曲的目的,黃某表示是為了諷刺他們目無法紀。“4月16日下午,之前抓我的人在提審時問,還要不要發這些,再發政府負面還要被抓。”黃某還稱,“警方只拿極少部分揭露基層不作為、亂作為的公眾號文章定性有失公允,我發佈的公益類文章數量遠遠遠多於‘負面’。當初碗廠幹部打人為何沒有對外通報處理結果,私了就可以了嗎?”

對於黃某的這一說法,碗廠鎮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村民騎車碾壓剛畫好的交通線被打這事,當時警方和紀委都介入了調查,後來也處理了一些人,對於具體的信息需要翻看記錄才清楚。

記者瞭解到,3月24日,鎮雄縣委宣傳部微信曾對外發文稱,該縣網信辦對鎮雄縣內14家自媒體進行集體約談。會議指出,不能打著輿論監督的旗號,把互聯網搞得烏煙瘴氣、生態惡化。希望全縣從事公眾信息服務平臺能明確自身定位,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服務,珍惜來之不易的市場地位,不要心存僥倖、企圖通過打“擦邊球”“踩紅線”等違規手段來博取眼球。要提高思想站位和主動辨別能力,像愛護自己的“臉面”一樣呵護鎮雄的發展,既不為鎮雄的發展蓄意抹黑,也不容忍其他別有用心的人惡意詆譭鎮雄的良好形象。

4月17日下午,鎮雄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證實,“鎮雄微訊”的行為已涉嫌違法,構成尋釁滋事,因此負責人黃某被拘留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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