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難得一見的百年老照片,記錄下了滿清政府慣用的酷刑-“站籠”


在中國古代社會,將犯法者“示眾”是一種帶有羞辱意味的刑罰。從當時的社會環境來說,那個時代的“示眾”確實起到了教育民眾、預防犯罪的作用。而這樣的刑罰工具主要為枷鎖與站籠。其中尤以站籠最為殘酷,受刑者大多會死於刑具之中。

站籠又稱立枷,是枷號的一種發展後的形式,於清朝開始正式作為法律懲治手段。這種特製的木籠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

腳下可墊磚若干塊,受罪的輕重和苟延性命的長短,全在於抽去磚的多少。有的死刑犯會被如此示眾三天後論斬,有的則像圖中這名囚犯一樣被活活吊死。

從木籠立柱上層層剝落的字跡上依稀能看見“徐老九”三字,也許就是這名慘死者的名字。據記載晚清一名叫劉松廷的滇戲演員也是死在站籠裡。他因武生功夫了得,被誣偷了雲南藩臺的銀子而將其裝進站籠逼供,因忍受不了折磨自行踢開腳下磚頭被吊死。

國民黨政府統治時亦曾使用,並發展為鐵製法外刑具。木籠,木製囚籠,上下分層,囚犯納於其中,蜷伏而不能屈伸,常用於審訊逼供或重罪犯。清朝江南等省獄卒向囚犯苛索不遂對其使用木籠,遇天時炎暑,犯人囚於其中,多至昏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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