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教科書式老賴"訴原告律師索賠 仍有75萬欠款未還

4月18日14時,“教科書式老賴”當事人黃淑芬起訴趙勇律師嶽屾山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開庭。雙方就嶽屾山“轉發視頻內容是否虛假”及“轉發視頻微博是否侵犯黃淑芬權益”展開辯論交鋒。北青報記者在庭審直播中看到,經過四小時左右庭審,法院未當庭宣判。

事件

稱律師轉發視頻侵權 “教科書式老賴”索賠

黃淑芬訴稱,2015年10月6日,黃淑芬駕駛機動車輛與案外人趙香斌等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趙香斌受傷和相關車輛受損,法院判決黃淑芬對趙香斌進行相應賠償。後趙香斌死亡。隨後,趙香斌之子趙勇在新浪微博發佈了《發生車禍後的第776天》視頻(以下簡稱“涉案視頻”)。黃淑芬認為,自己在已經賠償49.2萬元的情況下,趙勇通過該視頻誤導公眾稱其“一分錢未賠”。

當日,嶽屾山轉發了該涉案視頻,黃淑芬認為,被告嶽屾山以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法律專家、媒體觀察員的身份轉發該視頻,導致該事件迅速成為全國性輿論關注的重大事件,有關原告個人隱私信息被大量傳播,自己被媒體冠以“教科書式老賴”稱號。這種情況使原告及女兒社會評價急劇降低,無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黃淑芬認為,被告嶽屾山持特殊身份明知不負責任轉發會對黃淑芬及他人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的情況下,仍實施了嚴重的侵權行為,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新浪微博運營方,以下簡稱微夢創科公司)未履行審查義務構成共同侵權。請求法院判令岳屾山刪除侵權微博及侵權評論並賠禮道歉,另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經濟損失等各項費用共計40萬元;判令微夢創科公司斷開侵權視頻及博文鏈接,向黃淑芬公開道歉,通過技術手段向被告嶽屾山所有粉絲髮佈道歉書,並對嶽屾山的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微夢創科公司辯稱,微夢創科公司是網絡服務提供者,對微博用戶所發佈的內容無事先審查或主動審查的法律義務;黃淑芬就涉案博文未事先通知微夢創科公司要求刪除;涉案博文沒有明顯的侮辱、失實內容。因此,請求法院依法駁回黃淑芬對微夢創科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嶽屾山辯稱,自己轉發的微博內容屬實,未對轉發內容進行修改,不存在過錯;在轉發該視頻前,黃淑芬因不履行法律義務已經成為網絡熱點俗稱的“老賴”。因此,請求法院駁回黃淑芬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案未當庭宣判。

爭議

轉發視頻內容是否虛假?

北青報記者在庭審直播中看到,黃淑芬本人出席庭審。在庭審中,黃淑芬方認為,趙勇發佈的視頻《發生車禍後的第776天》存在嚴重虛假,黃淑芬沒有視頻所稱的“協助轉移財產”、“資產價值百萬”,也並非趙勇所稱的“平安高管”。

黃淑芬方稱,視頻中黃淑芬說出的“我就是躲著你”等話語,是經過剪輯的視頻,是趙勇用挑釁式口吻引導、刺激黃淑芬說的話。此外,黃淑芬通過保險公司賠付了42萬元,自己在事故初期賠付了7.6萬元,一共是49.6萬元。

對此,嶽屾山方認為,視頻微博與事實一致,黃淑芬混淆了相關概念,黃淑芬並未主動依法履行法院判決的85萬多元的款項,其所還款項是司法強制執行後才扣除的。同時,黃淑芬具有償還賠償款的能力,黃淑芬女兒劉明月名下的房產貸款中,黃淑芬在首付款和還貸中均有出資。

是否侵犯名譽權、隱私權?

黃淑芬方認為,嶽屾山作為趙勇的代理律師,同時具有法律專家、網絡大V的多重身份。視頻被嶽屾山轉發後,給黃淑芬帶來了負面影響。這導致黃淑芬及女兒社會評價急劇降低,無法工作和正常生活。據此,黃淑芬方請求判令岳屾山精神損害賠償金及原告損失共計40萬元。

“這個視頻被轉發後,加深了我和趙勇的矛盾。我找不到工作,趙勇沒有拿到錢,對我們雙方都是一種傷害。”黃淑芬在庭審上說。

嶽屾山方認為,發表微博的行為合法,均有事實依據,且該事件早已成為社會熱點問題,不存在對黃淑芬的侮辱誹謗。

嶽屾山的代理律師稱,對黃淑芬名譽權、隱私權的侵犯不予認可。他認為,涉案微博並沒有直接涉及黃淑芬的個人信息及電話,不存在侵犯黃淑芬的隱私權,而網友從其他途徑獲取的關於黃淑芬的個人信息與本案無關。

對話

事件發起人:她還有75萬沒還清

對於代理律師被黃淑芬訴諸法庭一事,4月18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對話“教科書式老賴”事件發起人趙勇。

北青報:賠償款還差多少還清?

趙勇:當時法院判決的是85萬多元的賠償款,黃淑芬還有75萬元左右沒有還清。

北青報:其間她有還過賠償款嗎?上一次還款是什麼時候?

趙勇:其間有兩次,第一次是在黃淑芬被拘留的當天,她女兒劉明月從黃淑芬的工商銀行卡里一共提出來3萬元,交給了法院。上一次還款是今年過年後,當時是(法院)執行局又啟動了執行,黃淑芬那邊交出來了1000元左右。

北青報:除了嶽屾山,黃淑芬還打算起訴跟你一起拍公益短片的導演,你怎麼看?

趙勇:那個公益短片說的是交通事故對我個人家庭造成的影響,是以親身經歷告訴大眾交通事故對家庭的創傷到底有多可怕。而且片子裡沒有顯示出任何關於黃淑芬的個人信息,沒有對她個人做什麼評價,沒有對黃淑芬的曝光和攻擊。

(北青報記者 李濤 張夕 張月朦 趙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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