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雲劍”行動開展以來,茶陵縣公安局全體民警積極作為,10月1日至10月21日,又有3名目標逃犯陸續落網,為“雲劍”行動再添新戰果。
案件一
10月17日,茶陵縣公安局下東中心派出所成功抓獲一名涉嫌組織賣淫罪的網上逃犯龍某胤。
2015年,龍某胤夥同他人在廣東省東莞市從事介紹賣淫活動。2015年4月20日,龍某胤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東莞市公安局上網追逃。
下東中心派出所積極排查,經工作得知犯罪嫌疑人龍某胤近段時間在嚴塘鎮附近出現過。民警經過長期細緻的走訪摸排、布控蹲守等工作,於10月17日將犯罪嫌疑人龍某胤抓獲。
案件二
10月19日,茶陵縣公安局雲陽派出所成功規勸一名網上逃犯投案自首。
2018年8月,陳某康糾集人員在茶陵縣城某麻將館內將陳某砍傷,致使陳某開放性顱骨骨折、頭皮和全身多處裂傷,後被我局上網追逃。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陳某康潛逃在外。雲陽派出所掌握情況後,多次到陳某康家做其家人思想工作,向其家屬耐心宣傳法律法規。經過工作,2019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陳某康到雲陽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件三
近日,茶陵縣公安局下東中心派出所成功規勸一名網上逃犯投案自首。
2004年9月,鍾某蓮夥同他人竄至茶陵縣某市場,以作法能幫人驅災的手段騙取受害人譚某蓮一副黃金項鍊、一枚黃金戒指和2170元人民幣。2012年7月,鍾某蓮因未到庭應訴被茶陵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後被我局上網追逃。
在這期間,下東中心派出所民警多次到鍾某蓮住所進行搜尋,並通過對其家屬進行宣講法律政策,希望其家屬規勸鍾某蓮投案自首。功夫不負有心人,2019年10月4日,犯罪嫌疑人鍾某蓮在家屬的陪同下到下東中心派出所投案自首。
警方提醒
躲逃無期,投案有盼。7月24日,公安部新聞發佈會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屬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與其背井離鄉,亡命天涯。
不如投案自首,認罪伏法。
審核:譚於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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