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事業編制人員,遊走於公務員體制內的行業“邊緣人”

公務員編制、參公事業編制和事業編制是現行體制下的三類不同人員群體,在同等工作環境中,事業編制人員承擔了大量工作,但由於身份的限制,每當提拔時卻被隔離在公務員體制的高牆之外,成為公務員體制內的行業的"邊緣人"。

同樣的工作環境,不同的工作待遇,是很多基層事業編制人員的面臨的囧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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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人員,遊走於公務員體制內的行業“邊緣人”

小王的經歷,是諸多事業編制人員的一個縮影。2011年,身為教師身份的小王,通過全市招考,如願以償地考進入了市委大樓某重要部門的事業編制崗位,(該崗位後隨機構改革整體劃轉為參公事業編制)成了一名"有名無實"的公務員。

到新單位後,小王工作起來是沒日沒夜,加班加點是常態,顧不上家、顧不上孩子,沒有時間應酬交際,但想想將來的"光明前途",小王咬牙堅持著。

2016年鄉鎮換屆,滿懷希望的小王,本想著通過換屆選舉,到鄉鎮去解決一下副科級別問題,但新的換屆方案要求:"事業身份人員要有2年以上鄉鎮工作經驗,鄉鎮教師履歷不算鄉鎮工作經驗",到頭來小王空歡喜了一場。

2017、2018年,先後又有2次提拔的機會,但由於事業副科級崗位職數限制,小王只能眼望著排在自己後面,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超越自己,走上了領導崗位。

以前管自己叫師傅的人,現在都成了自己的領導,這讓小王感到極其尷尬,幹了這麼多年,還是個普通幹事。自己清楚不是自己幹得不夠好,只是因為事業身份的限制,可不知情的人是不是也能這麼想?肯定是你沒幹好!這樣的境況,該怎麼向家人交代?怎麼向朋友解釋?走在外面,小王總覺得大家看自己的眼光都"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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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人員,遊走於公務員體制內的行業“邊緣人”

一段時間以來,各基層單位公務員編制人員普遍短缺,比如:某縣級市教育局機關36人,公務員編制人員9人,佔25%;市水務局機關46人,公務員編制人員不足10人,佔21.7%。事業編制人員在體制內承擔了70%以上的工作量。

從當前鄉科級領導崗位比例來看,公務員領導崗位大致佔70%,參公事業領導崗位大約佔20%,事業單位領導崗位只佔10%左右,2018年機構改革後,後兩者的比例更有所減少。事業編制人員受身份限制,感覺政治前途渺茫,發展空間狹小。

鄉鎮領導崗位中沒有事業編制領導指數,是事業編制人員難以逾越的鴻溝。

事業編制的老田在鄉鎮已經工作了26年,年輕時懷揣著夢想,躊躇滿志,在領導的讚許聲中,年年當後備,年年待提拔,用他伺候過的幾任領導話講,老田為全鎮的發展,那是做過大貢獻的!可事實是活兒咱幹了,但提拔卻總與我無關!

如今48歲的年紀,文化、計生、民政、土地、綜治,在鄉鎮所有能做的工作幾乎幹了一個遍,卻依然是鎮政府辦公室的一個小主任,一名標準的股級幹部,像老田這樣的情況,在鄉鎮事業編制幹部中並不在少數。

即便有些人有晉升的機會,但因為管理崗位事業人員無法實現正常的工資晉升,也讓他們主動選擇了放棄。某鄉經管站的大張先後有3次被提拔重用的機會,但享有副高級職稱待遇的他,一想到提了副科,職稱再也用不上,工資一下子少了1000多塊,一年下來就是1萬多塊,思來想後,大張還是選擇了放棄。

政治和經濟的不如意,讓事業編制幹部群體人心不穩,人浮於事。

好多單位針對這一群體的管理,都只能是靠上下級的私人感情在推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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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人員,遊走於公務員體制內的行業“邊緣人”

那麼,該如何破解這樣的瓶頸問題,讓身處體制之內的事業編制、參公事業編制人員能和公務員一樣同工統籌、享有同樣的政治待遇。應該從這樣幾方面入手:

第一,把公務員考錄權限下放到縣級。

建議每年參照正常退出的公務員數量,拿出一定的公務員編制,由縣級組織人事部門,面向基層事業編制幹部定向招錄,讓更多優秀的事業編制幹部進入到公務員隊伍中來。

改進考試方式。對那些優秀的事業編制幹部,除了放寬年齡、學歷要求以外,我們要改變以往考試模式,可以從考察工作實績、領導班子推薦、群眾認可度等方面擇優選拔。

適當放寬調任公務員標準。對於那些優秀事業編制人員履行調任手續時,可適降低門檻,為他們提供更多機會。目前,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年齡標準是"原則上不超過40週歲",但在鄉科級單位中,40週歲以下符合調任身份的事業編制人員少之又少。為讓更多優秀事業編制人員有機會進入公務員隊伍,建議將科級領導職調任年齡從40週歲調整至45-50週歲。

第二、拓寬事業編制崗位資源。

目前,一些基層單位混崗、佔編的現象十分突出,原本不多的事業編制領導職位被一些公務員長期佔用。對於那些編制掛在機關,人員在事業單位任職的公務員,要麼放棄公務員身份、要麼放棄領導職務,把事業編制領導職位留給那些事業編制人員。

適當增加事業編制領導崗位設置,可以在領導班子中增設1-2名事業編制領導崗位職數,為事業編制幹部拓展升職空間。

第三、優化事業編制幹部工資晉升渠道。

可以效仿公務職級並行的方式,結合幹部年度考核結果,凡是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事業編制人員,按累積年限對應工資級別,暢通事業編制幹部工資的合理上升渠道。

第四,暢通事業編制幹部流通渠道。

加強考核管理,結合業績考核和民主測評,讓那些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流出體制之外。

對自願辭職的及時放行,不能勝任工作的及時辭退,請假逾期不歸的做自動離職處理,不能堅持工作的作退職處理。

對流出體制之外就業的事業幹部,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創業,保障後期服務。

加強事業幹部崗位交流。實行股級幹部全縣交流制度,讓長期在基層一線的事業股級幹部,能夠有機會交流到市直單位條件較好的股級崗位上去。

可以採取任命第一書記、掛職鍛鍊等方式,鼓勵優秀事業編制幹部到村任職,到基層去發揮引領發展的作用。

同樣的工作,同樣的付出、能擁有同樣的待遇,同樣的發展空間,不再遊走於公務員體制的邊緣,是眾多基層事業編制人員共同期待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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