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父母是兄妹,李鴻章等8個子女不僅正常,還都成棟樑

清朝末年,李家的四公子李文安,一次回家時看到自己的妹妹趴在灶臺上就睡著了,念及妹妹幹了一天的活特別辛苦,李文安隨手便把自己的外套搭在妹妹身上。這一幕正好被李文安的父親李殿華看見,看到兒子和女兒關係這麼好,就讓他們成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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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劇照

後來,李文安和妹妹生下了六兒兩女,六兒分別是李翰章、李鴻章、李鶴章、李蘊章、李鳳章、李昭慶,他們都成為了棟樑之材。李鴻章更是兄弟幾個中最為著名的重臣,還被慈溪太后稱為“再造玄黃之人”。可是,因為出身問題,李鴻章一度被人罵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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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為什麼近親就不能結婚呢?

首先,這其實是本能,哺乳類的動物基本上都會自覺避免近親繁殖,連大熊貓都知道近親發情期需要回避。

在中國古代,雖然有近親結婚的現象,比如:呂后把自己的外甥女許配給自己的親兒子;陸游和表妹唐婉也搞過戀愛,還留下了千古名篇《釵頭鳳》;王羲之的兒子王獻之,娶的就是自己舅舅的女兒;《紅樓夢》的賈寶玉和林黛玉也是表兄妹關係……不過,我們也可以看出,這種近親往往都是“表親”關係。他們能夠結婚,除了為了“強強聯合”壯大權力外,還有就是青梅竹馬,知根知底,或者,乾脆因為窮,娶不上其他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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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像李鴻章父母這樣,“親兄妹”結婚的,實在少見。

中國古代宗法制度按照姓氏劃分堂表親,並且一般(這個詞甚至可以去掉)都是子(兒、女)隨父姓,母親這邊自然而然就成了外親。同宗兄妹結婚,那就是有違倫理了。

周代出現的“同姓不婚”的規定,就是對近親結婚認識的產物,凡同姓不管血緣關係有多遠、隔了多少代也不能結婚。明代《明律▪婚姻》規定,同姓結婚者,按照通姦罪論處,連主婚人也要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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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難怪別人拿李鴻章的出身來罵他了,因為他父母的結合不僅有違倫理,還違犯傳統規定。

不過,拿現在的眼光來看,李鴻章兄妹8個,在身世上應該是存在問題的——起碼不全是親生的——不然為何都是“健康人”?

“近親結婚是存在風險的”,這已經成為我們現代人的常識了。達爾文的出現,也算給了這個說法比較明確的科學論證。不過,達爾文卻和自己的表姐近親結婚,10個孩子中3個童年夭折3個終身未育,在達爾文家族的62名後人中,38人沒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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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王室,也有著近親結婚的現象,據說“禿頭”就是近親引起的基因病。

在中國,近親或者說表親結婚也存在類似的風險,即使因為上述說過的一些原因結了婚,那些生出來的有缺陷或疾病的孩子該怎麼辦呢?一來就當時的醫療條件看,這些孩子是很難存活下去的;二來,古時的人道德觀念和親情觀念並不像現在這樣,“有問題”的孩子,好多在出生後就被直接遺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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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李鴻章兄妹8人以及李鴻章父母的生育情況來看,並沒出現這種情況,難道李家運氣好?其實,李鴻章的父母,根本不是兄妹。

李鴻章的祖父李殿華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也懂一些醫術,一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家裡的孩子能讀出個功名。 一天,李殿華在回家途中看到一個女孩被遺棄在路邊,還得了天花。李殿華心生憐憫,把這個女孩帶回家治好了病還做了自己的養女。儘管這個女孩臉上有麻點,但是勤勞能幹,李殿華就把她許給了自己的兒子李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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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兩人並非親生兄妹,但實有兄妹之名,婚後難免受人嘲笑,但他們兩人卻不在意。後來李文安官至刑部侍郎,李母83歲壽終,被清廷追封為一品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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