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公職人員涉性侵幼女,遷安:對受害女孩啟動心理干預

昨日(12月9日),新京報刊發報道“碰瓷團伙牽出未成年少女性侵案”,有知情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原遷安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康永、原遷安市人大代表王雙的落網僅揭開了遷安性侵案的冰山一角,該案疑有數十名涉案人,其中包括公職人員、富商、人大代表等。

公職人員涉性侵幼女,遷安:對受害女孩啟動心理干預

2019年11月24日,遷安未成年少女性侵案曾發生的小區。新京報記者 李英強 攝

10日凌晨,遷安市委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2018年案發時,當地政府就成立了工作組啟動對受害女孩的心理干預。目前,除康永、王雙等兩人涉案,當地官方正在統計整個案件涉案人員情況。

新京報記者在隨後的追蹤調查發現,該案件還涉及一名未成年女孩李華(化名)參與介紹賣淫。犯案期間,李華尚未滿18週歲。

新京報記者獲取的一份判決書顯示,2019年4月3日,遷安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間,逐步形成了以王澤眾、王家壯(兩人另案已處)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李華與該團伙交叉結夥作案,實施強姦(輪姦)、強迫賣淫、介紹賣淫、敲詐勒索等犯罪。其中涉及多名未成年少女。

遷安法院判決,被告人李華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12月8日,李華父母告訴新京報記者,一審判決後已提起上訴,2019年6月,唐山中級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了原判。

李華母親告訴新京報記者,三年前,李華在遷安縣職業高中上學,平日住校少有回家。畢業後,自稱在遷安市打工,究竟幹什麼工作,直到現在家人也並不知情。

其中有一次,李華帶著一個男孩回家,並向父母介紹男孩叫王家壯,兩人正在處對象。“我當時就明確反對兩人相處,但孩子不常在身邊,咱根本管不了。”李華母親說。

李華母親看來,孩子是在社會上跟錯人才變壞了,“早知道她跟著那些人幹犯法的事,說啥也得去縣城將她找回來。”

李華在服刑期間告訴前來探視的母親,“下次再來時帶些學習技術方面的書,改造期間好好學習,將來出去後也好找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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