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六十年代看守所裡面犯人吃什麼?

緣分的五月


這個問題很有年代感,上世紀六十年代是一個社會大變革的年代,伴隨著三年自然災害和一段特殊時期。整個六十年代的生活狀況,總體來說還是比較艱苦的。

人們的生活水平整體上處於“窮”的狀態,城市裡可能情況稍好些,最起碼有按時按點的糧食供應。廣大的農村就相對比較困難,能填飽肚子就已非常滿足了。

那當時的看守所裡的犯人吃什麼?看守所是看押審判、判刑之前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首先我們要明白,看守所是改造與看押犯人的地方,而不是享福的地方。

如果犯人的生活太過優越,則他們很難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的。因此,六十年代看守所的生活水平是比較低的,畢竟全國人民都在勒緊褲腰帶設法渡過難關。

在說六十年代之前,我們先來看看現在看守所裡犯人都吃什麼。儘管每個地方的看守所的規則不盡相同,但犯人每天的日常生活都差不多,幾乎都是一日三餐。

早飯一般在七點進行,主食是粥或米飯,副食有鹹鴨蛋、榨菜和豆腐乳,北方一般都配有饅頭。中午飯和晚飯一樣,基本是白飯和青菜冬瓜,隔一天有一頓肉。

犯人可以加菜,但是要掏錢,牛奶、快餐面和水果都可以買。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現在看守所的犯人吃飽是沒有問題的,但離吃好還差一些,畢竟是進來改造的。

不可能大魚大肉的伺候你。六十年代看守所裡犯人的生活,自然不能與現在相比,更不能用錢去買東西吃。那時的吃飯都是採用大鍋飯的形式,看守所也一樣。

生活水平只會比外面差,六十年代前兩年屬於三年大饑荒時期,那是一個讓現代人都感到恐懼的年代。大部分人在飢餓線上掙扎,農村的每個人都是面黃肌瘦。

聽爺爺講過,村裡的人經常喊餓,沒有糧食吃。全國都是這樣,看守所裡的犯人能好到哪兒去。為了更直觀一些,下面介紹一下當時城市裡有工作的人的生活。

三年大饑荒後,許多工廠職工都被下放回農村。一個礦廠學徒兩年的工人,月工資大概是35元,中專生畢業的僅有30元。這個錢是要養活一家老小五六口人的。

糧食是嚴格按定量用糧本或糧票購買,每月大概是27斤到45斤不等,沒有工作的家屬和12歲以上的小孩都是每人25斤,食用油部分大人小孩,都是每人半斤。

這些定量的糧食中,有30%的粗糧,主要以山芋幹、玉米麵為主。三年饑荒時期,大米和標準面停止供應,取而代之的是蕎麥麵、山芋乾和不去麩皮的小麥面。

豬肉是每人每月半斤,價格是八毛一斤。豆腐每人每月兩斤,白糖每戶每月半斤,其餘東西很少供應。冬天供應醃製的白菜和蘿蔔,夏天則以辣椒、韭菜為主。

當時上班的人帶飯蒸著吃,配菜就是鹹菜。六十年代的生活必需品均實行計劃供應,對大多數的城市家庭來說,很難滿足人們吃飽的要求,廣大農村就更困難了。

看守所中犯人的生活,要能趕上職工的白飯配鹹菜,那就好的不得了了。但在現實中卻是不可能實現的,那時候的農村人的主食是啥?是黃玉米麵饃和黑蕎麵饃。

這兩種饃能頓頓有,就算是條件比較好的,至於副食類的物品,想都不要想。小時候聽老人說,七十年代他們去修大壩,吃的是大鍋飯,玉米饃也是定量供應。

很多人因吃不飽,在乾土方活時暈倒。還有一些人為了吃飽,竟偷偷的跑到灶房去偷拿玉米饃,不少人因此被抓住批判。老人每次講到此處,都會默默留下眼淚。

於此可見,六十年代的人們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吃飽飯,能吃上麥面饃,那就更過年一樣的高興。說到這裡,大家可能已經會想到看守所裡犯人的生活水平了。

畢竟整個時代都是那樣,看守所的生活水平只會差不會超過人民群眾的水平。所以說,白飯配鹹菜的奢侈生活是不現實的,那樣肯定起不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綜上,雖然無法確切的知道當時看守所裡犯人吃什麼,但大的範圍還是可以摸清的。在特殊的時代背景下,看守所裡能供應上玉米麵饃和玉米糊糊,已相當不錯。


野史也是史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六十年代看守所吃什麼?

大家知道80年代看守所吃什麼?

83年嚴打被捕的遲志強回憶:當天就把我投到縣看守所,一個小土房子,地上都是草。裡面已經關了兩個人,一個戴著手銬,另一個在地下坐著,到處都是臭烘烘的。我從那麼高檔的賓館,一下子就被投到這裡,根本不能接受,一下子懵掉了。警察對我挺好,回賓館拿來了我的牙刷,把賓館的被子褥子也帶來了,鋪在地上。

那兩個囚犯都看傻了,沒見過待遇這麼特殊的犯人吧。

不一會,送進來一大桶地瓜煮稀飯,是我們3個人的。兩個囚犯馬上跳下來吃,我卻一口都咽不下,最後他倆全吃了。我跟公安要了1顆煙,就伸在小鐵窗邊抽著,就這麼熬了兩天。

這一大桶稀飯,還是看在遲志強的面子上。大家都知道,吃稀飯是吃不飽的,充其量就是個半飽。而且這是80年代,老百姓吃飯都沒有問題了。

到了90年代,看守所的吃飯仍然非常差。

看守所和監獄是不同的。

從90年代開始,監獄的犯人吃的相對較好,至少吃飽飯大體沒問題,好壞就再說。

這主要是監獄需要犯人勞動,勞動也是監獄考核最主要的指標。

讓犯人吃飽肚子,當然更有利於幹活,對監獄也是有好處的。同時,犯人勞動是可以創造價值的,每月賺的錢當然遠遠超過自己吃的飯,所以監獄也承受得起。

看守所就完全不同。

當年看守所很多不勞動,勞動也多是做做手工活,賺不了幾個錢。而犯人的吃喝拉撒都要看守所承擔,國家撥款不多,所以吃的很差。

基本上就是饅頭、米飯做主食,每人份量有限。至於菜,基本都是蔬菜,市面上什麼菜便宜就買什麼菜。水煮冬瓜、水煮蘿蔔、水煮青菜,放點鹽,無油。

肉類很少,偶爾有也是一塊肥肉之內。

如果是城市市民,會認為這些東西簡直不是人吃的。

當然,如果你有錢的話,伙食會好一些。尤其是90年代末,可以買一箱方便麵慢慢吃。就算這樣,普通人也受不了,大家想想一下連連吃方便麵是什麼場面?

網上有個曾有在江蘇因街頭打架被抓的網友,寫過回憶錄,列出了一週的菜單。

星期一:

中午大白菜或者包菜裡面加些豆腐,

下午紅燒蘿蔔裡面有幾塊肥豬肉丁

星期二:

一天都白菜或者包菜加豆腐,

星期三:

中午白菜或者包菜,

下午紅燒蘿蔔裡面有幾塊肥豬肉丁

星期四:

一天都白菜或者青菜包菜,裡面有些豆腐

星期五:

中午白菜加豆腐,

下午紅燒土豆裡面有幾塊分不清什麼骨頭

星期六:

中午黃豆芽,晚上白菜包菜或者青菜裡面加些豆腐.

星期天:

中午白菜,下午螞蟻上樹

肉只有肥豬肉丁,看不到瘦肉。這種肥豬肉丁只有象徵性意義,也不算開葷,只有和尚才會覺得這個是葷菜。

回民不吃豬肉,每週有2個雞蛋。

這還是江蘇這種條件,比較好的看守所,其他省份有的看守所很差。一些地方甚至連菜都不清洗,過一下水後隨便切幾刀就下鍋,經常能夠吃到沙石和異物。

而六十年代,看守所就更差了。

當時看守所中,最倒黴的是外地犯人。薩沙看過一個案子,有個跟著幹部去外省幹活的民工,因為和一個婦女曖昧不清。

最後,他同對方丈夫打起架來,將對方打成輕傷。這個民工打傷人以後,第一件事就是跑回老家去了。

這倒不是逃跑,而是他比較聰明。結果在老家被抓住,關押了一段時間,又送到這裡看守所關押。

結果他就倒黴了。因為是外地人,同號六個人聯合欺負他。而欺負就一件事,就是搶飯。

因為每次送來的飯都不夠吃,大家都要搶。他一個人搶不過六個人,每次都只能吃幾口,結果幾個月就瘦的不像樣子。


薩沙


這個故事是小時候我的叔公跟我們吹牛恰好提過他在1955年待過看守所,1955年也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之間,所以這個故事值得一聽。

我的叔公今年有八十歲,也就是說他出生在1939年,1955年時他剛好十六歲,正值青春好動期。

我家在中國南方雷州半島一個小村莊,雖然說是小村莊,可也比一般的村莊大,我們村大概有兩三千人,重要的是全村就我們的姓氏人口最多,聽老人說我們是從福建那邊移居過來,在此地建立自己的村落,慢慢地,其他姓氏的人也在此安居,所以我們的村莊形成了以徐氏為主和其他姓氏混居的局面。

時間愈來愈久,徐氏和其他的姓氏慢慢就有了利益糾紛,比如干旱時,水怎麼流,流到那家先?還有土地一些利益相關,這些雞皮蒜毛的矛盾積累起來,最終在1955年爆發了。

老一輩還好,因為他們的交情在哪,而年輕人年輕氣盛,叔公那一輩人總認為其他人都是外來人,要不是當初可伶她們,怎麼可能讓他們在此安居,可他們竟然忘記自己的身份,敢搶水了!

1955年,天大旱,水稻什麼的都需要水,那時候還是自家的田自己種,生產隊是在1958年開始,因為姓蔡的斷了叔公的水,叔公看見姓蔡的斷水了,叔公也想斷了姓蔡的水,叔公看了看姓蔡的體型,默默跑回去叫人,叔公身體矮小幹不過姓蔡的,所以叔公把自己的兄弟五個人叫來,那時候什麼都少就是兄弟不少。

姓蔡的看見叔公五兄弟,姓蔡的丟了鋤頭說“等著……”,姓蔡的兄弟多,有六個,並且個個都是人高馬壯,叔公兄弟知道這是不公平的決鬥,叔公再一次跑去叫人,叫人不可恥,打輸了才可恥。

就這樣淪落成大型群毆現場,雖然最終沒有死人,但是受傷的人不少,連鎮裡的領導都過來調解,作為頭號人物叔公不進入看守所是不可能的。

叔公和姓蔡的一起進了看守所,雙方的頭號人物“坐監”,不可能把所有鬥毆的人都關進看守所,因為有幾百號人,只能“殺雞儆猴”。

“坐監”的經歷也成了叔公的談資,一喝高就說起這一段經歷,似乎非常光榮,他的那些小夥伴也是這麼認為的。

那時候沒有未成年保護法,十六歲進去了,可以說十里八村沒有第三個。

“你們坐過監獄嗎?你們知道監獄是什麼樣子的嗎?你們知道監獄裡面吃什麼嗎?”

叔公非常喜歡與人分享這一段經歷,就像是戰士退役後特意漏出受傷的手臂,向人們宣告光榮的經歷。

“監獄啊!就是一個黑不溜秋的鐵盒子,幾個人擠在一起,吃喝拉撒都在裡面,特別是我拉的屎最香,一拉屎整個監獄的人都得對著碗口大的窗子呼吸,每天喝的都是飯,因為飯稀得像拉肚子的屎一樣,拉出來的就是水,這還算是好,有幾次吃的飯發餿了,比豬吃的還不如,有時真的懷疑監獄養豬,把豬吃剩下給我們吃,一天兩頓,肚子餓得慌,把監獄裡的草幹啃完了。”

叔公進入所謂的監獄就是鎮上臨時關犯人小黑屋,進去的時間不長,一個月就出來,但我們從中可以知道當時看守所伙食絕對不好,會讓你餓得逃不出去。



那把彎刀似明月


1968年年中我因故被關進上海市看守所,上海市看守所在福州路一幢大樓裡。看守所那時每天吃兩頓,早九晚五。早上是鹹泡飯,每人二兩,盛具是月牙形鋁罐,泡飯有多餘可分添。下午每犯四兩又爛又軟,入口即化的糙米高產飯(米泡後煮,煮了放籠裡噴水再蒸,出飯多),經常性的菜是鹹菜豆腐乾。在內待了月餘,吃到過幾片紅腸。

後來押運新疆單位途中,寄押鳥魯木齊看守所一星期左右。不管監室、監管真個比上海看守所差之千里了。監室內置有存放“方便”物的大木桶,自由活動,或站、或睡任已。開伙到是每日三頓,儘管盡皆粗雜糧,量感覺比上海市看守所多點,由於幾乎看不到油水,感覺比在上海看守所還餓得慌。早上一盆稀浪浪的五馬西(玉米糊),中午一個比拳頭大點的苞谷饅頭,一碗見不著丁點油水的“菜”湯,晚上一個比中午小的饅頭,再給點鹹菜。

南下路過托克遜,在當地看守所吃了一頓午飯,可以說是我在所有待過的看守所中,吃的最得勁的一頓飯,油炒葫蘆瓜,一個蠻大的白麵、玉米麵混雜饅頭,菜湯隨便喝。庫爾勒看守所也吃過不乍的,兩個苞谷面小窩頭,一勺水煮胡羅卜。

幾輛押送卡車到庫車時天時已很晚,:別個已開過鈑。事先肯定聯糸好的,庫車也為在押人犯備了伙食:一個約二両多點的玉米麵餅,一碗酸不拉及的啥子菜湯。

到終點阿克蘇看守所,關了約半月,等各單位派人前耒押解。在阿克蘇看守所得乾重活,早上一勺五馬西,兩個50克左右苞谷、稗子面混雜的灰溜溜的小饅頭,中午說是200克,實大約150克的粗雜混合饃,一鐵勺菜,晚上一份蒸熟的甜羅卜幹,一個小饅頭。

人失去自由關著越發餓得心慌,見監室屋頂有豆渣餅,藉口屋漏,上屋頂補漏時,乘看守不注意將油渣餅從煙囪投進爐堂(天冷燒火取暖用,我在時年中爐堂空著)。豆渣餅怪香,眾犯爭吃豆渣餅,過後全都腹洩不止,那兩日時不時有犯人,在牢房門後狂叫:報告管理員,馬桶滿了,請求倒馬桶!


魯陽揮弋


一直以來,很多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印象,那就是在監獄之中,管吃管住,似乎待遇非常優越,尤其是在法治社會的今天,更加註重人權,監獄中的環境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一些電視節目中我們可以看到,似乎監獄就和宿舍一樣,當然了,監獄不可能如此舒服。

曾經有過一次去監獄的經歷,是公司組織的一次公益活動,活動的主旨就是希望大家能夠真切地瞭解到監獄的生活,目的我想就是希望大家能夠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好好工作。不管公司出於何種目的,那一次觀摩野哥個人覺得很有意義。

我們當時去的是一個青少年的看守所,一來到看守所的大門口,撲面而來的是監獄帶來的強大精神威壓,竟然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在巨大大門前矮了半截。當大門緩緩打開,裡面是一個一塵不染的院子,兩位獄警一樣的人前來迎接我們,顯然是有提前預約,進入的過程很順利,走進看守所時,掃了一眼旁邊高樓上的警衛,他手裡的鋼槍泛著寒光。

再往裡面走,來到了工作區域,是一個很大的類似廠房的地方,裡面充滿了不明氣味,讓人聞了不是很舒服。一大群年輕人正在努力工作,他們正在控制機器生產襪子。看到這樣的場景我很意外,因為當時我以為被關起來就是每天無所事事,此刻才知道還要努力工作。

經過獄警的解釋才瞭解,原來每個來到這裡的人都需要經過勞動改造,通過勞動創造價值,也會為他們設立一個賬戶,他們的努力所得會分給他們,當然了,其中一部分要給他們自己的吃喝付費,原來,所謂的“包吃包住”是建立在勞動的基礎上,仔細想想也是,這是行刑,不是鬧著玩,想到這裡心情一下子嚴肅起來。

隨後,我們被帶到了他們的宿舍,和電視上演的差不多,只不過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睡覺,什麼時候洗漱都是有規定的,遠不如家裡自在。再來到他們的餐廳,和大食堂一樣的地方。他們每天早上吃米粥、雞蛋等,中午和晚上可以吃米飯。菜一般都是土豆和白菜,偶爾會帶些肥肉,如果覺得不可口,犯人還可以通過家人給充錢的方式去超市改善生活,不過價格就要貴很多了。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忍不住說了一句,“可不能犯罪,這裡面太遭罪了。”獄警聽了不以為然,他說這都是好得了,如果放在60年代的監獄或者看守所,他們的待遇簡直是“皇帝級別”。一聽這話,我立刻對60年代監獄或者看守所的情況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心,獄警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好奇心,於是繼續說道,60年代的時候,當時的生產力遠不如現在,糧食產量也不高,而且當時又經歷了三年的自然災害,猶如雪上加霜。

當時的監獄和看守所環境差,沒有這麼大的空間關押犯人,都是好幾個人在一個房間裡關押,也沒有這麼優厚的待遇,不會有專門的食堂,每噸餐也都是米粥和饅頭,不過當時的米粥可沒有今天的稠密,米粒都能數得過來,饅頭也是那種很小的饅頭,有的饅頭甚至都已經發黴了。

聽到這裡,才覺得眼前的這些犯人是幸福的,所以說,一定不要犯罪,要珍惜眼前的好日子。

後來,在一次出差坐車的時候,旁邊坐了一位老人,我們隨便聊天的時候,說起了60年代監獄和看守所的話題。本來是無意的閒聊,沒想到這位老人卻因此打開了話匣子,侃侃而談了起來。

老人說,當年他年輕的時候脾氣不好,經常與別人打架,有一次因為傷人比較嚴重進了監獄,進去的時候他還很囂張,在裡面住了幾天卻開始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獄了。聽到他賣了個關子,我趕緊配合問道:“為啥呢?”果然,老人繼續了他的話題,他誇張地反問:“為啥?”因為那裡不是人待的地方,千萬可不能犯罪。他們房間很爛,關押著6個人,他們沒有清潔的宿舍,而是臭味熏天,說“窩吃窩拉”一點也不誇張,進餐和排洩都要在這個房間進行,只有一個小小通風口,成了他們唯一能夠獲得片刻安慰的存在。

我問他們當時都吃什麼,他的臉有些苦澀,似乎不願意回憶。過了好一會,他才繼續緩緩的說道,當時吃的稀飯,說是稀飯不如說是清水米粒,因為裡面的米並不多,而乾糧饅頭也都大多出現了生蟲子的情況,發黴菜的情況也經常出現,畢竟當時糧食太匱乏了,監獄和看守所裡自然不會有任何優待。

聽到了這裡,讓我回想起了獄警的話,也從老人這裡得到了印證。其實想想監獄的艱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畢竟那裡的人都是犯法的人,需要有這樣一個特殊的體驗來改變自己,達到重新做人的目的,這或許是對他們最大的幫助了。

現代的監獄越來越人性化,不僅環境改善,而且增加了犯人在監獄裡很多的學習機會,真正地從幫助他們的角度出發。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應該遵紀守法,避免進去被勞動改造,畢竟自由難能可貴。


野史日記


在監獄裡,犯人們基本上吃的都比較清淡,因為害怕犯人們得3高,當然這也是為了控制成本。

首先,進了看守所以後,不太可能吃的特別好,除非是過節或者是過生日,為了體現出人文關懷,可能會做點好的,其他時候吃的油水特別少,但是也絕對不可能不給吃的,不會把人餓死的。

其次,六十年代的時候,我國還非常的落後,那個時候別說犯人了,就連普通老百姓,都可能一年只吃得起一次肉,而且還有三年大饑荒,在那三年裡邊,很多沒有犯法的普通百姓活生生的餓死了。

那個時候監獄裡的人其實比一些底層的窮苦百姓稍微好一點,因為他們起碼還可以有點吃的,那個時候基本上每天都吃粗麵窩頭,不可能是直接白麵粉的,有錢人都不能頓頓白麵粉饅頭的,有的時候會吃一點鹹菜,那已經算是難得的美味了,嘴巴里邊總算是有了一點味道了。

那個年代監獄購物也需要購物票的。

現在監獄裡的條件比以前好多了,但是也不可能天天都大魚大肉,要是過的比沒有犯法的人還舒服的話,那法律就沒有威嚴了,春節的時候他們倒是可以吃的稍微好一點,其實這也是為了讓他們感覺到溫暖,然後才可以更好的對其進行改造。






景行行止11


看守所作為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管制場所,其伙食條件肯定低於社會的一般水平。當然,可以肯定的是不會把他們餓死的,因為還要讓他們活下去參加勞動。

六十年代正處於社會經濟水平相對落後的時期,物質條件極度匱乏,尤其是在那天災人禍“並駕齊驅”的三年時間。當是時,普通百姓尚且難以填飽肚子,看守所裡吃的東西肯定好不到哪裡去。只不過,看守所作為由國家統一配給食物的“國家機關”,肯定不至於讓他們餓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在看守所裡的飲食條件,比那些食草根、啃樹皮的底層百姓要好很多。

為了搞清六十年代看守所的伙食條件的真實情況,我特地詢問的當時正處於青年時期的爺爺。我爺爺當時恰好有一個朋友因為私造廚具而進了看守所,好不容易熬到釋放,他百般心酸地對我爺爺等人說了裡邊的各種情況。

據我爺爺講述,當時看守所的伙食條件是真的差,基本上都是吃粗麵窩頭,早上只喝一碗棒子粥,中午吃三個窩頭,晚上吃兩個窩頭。偶爾上頭有吃剩下的鹹菜,也會分給羈押人犯吃。我爺爺朋友淚流滿面地說,在裡面能吃到鹹菜,就是真正的美味佳餚了,大家都捨不得一頓吃完,而是放進褲兜裡分成好幾頓來吃。


逢年過節的時候,也會發點土豆、番薯等粗糧下來,人犯們都對這種粗糧“甘之如飴”,但同樣捨不得一頓吃完。

另外,在裡邊即使是粗麵窩頭也不會讓你白吃,而是要起早貪黑地從事勞動。當時的勞動項目都是真的苦活累活,比如去採石場、採礦場、磚廠等地做苦工。相比之下,能被分到鍊鋼廠或者是農場工作,就要燒高香了。

無論哪個時期,一旦觸犯法律都不會有好果子吃,不光要吃最難吃的食物,還要從事最難熬的工作。因此,大家還是遵紀守法,做一個保持自由之身的良好公民吧。


冰焰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期,恰逢三年自然災害,中蘇關係惡化,國家經濟遭受重創。全國實行“供給制”,糧油副食嚴格管控,日用消費品嚴重短缺是歷史事實。可也沒有如今的電視劇反映“恐怖”,藝術誇張性太大。大家看看就可以了,千萬別信以為真。

上世紀六十年,刑事犯罪率很低,政治犯相對多些。那時候的監獄多為農場,大城市周邊設置工廠性質的監獄。條件相對好一些,那麼當時的監獄服刑人員能否吃飽、吃的什麼呢?

大家都知道,北方農業主產小麥、玉米等,有春秋兩季種植生產;南方種稻子等。種啥吃啥千古不變,就是說北方一年四季以麵食為主,南方以大米為主食。

我給大家說說北方監獄上世紀六十年代吃的什麼?

那時候的獄政管理,以人為主要監管手段,沒有現在互聯網為主,監獄各個角落裝滿攝像頭,獄警執勤守著監控畫面就一目瞭然。

以前的監獄冬季取暖大多是“煤”火,只有極少數監獄採取“鍋爐”供暖。兩者之間對服刑人員來說,他們非常喜歡“煤”火取暖。可以做“小鍋飯”,城市周邊的大型監獄裡面照樣能做小鍋飯,用電或者“煤油爐”。

大家千萬別把上世紀六十年代的監獄想像的太可怕了。裡面的服刑人員生活相對還是挺好的,起碼沒有“餓”死人的記錄。

監獄一直實行“定量供給制”,啥時代都一樣,六十年代的監獄服刑人員的供應標準比城市居民高。有人會說瞎扯淡,事實果真如此。

我國在供給制年代的政策是相當科學合理。比如重體力者標準就很高,體育工作者和體校學生也很高。服刑人員劃分在重體力行列,因此供應量較高。

北方監獄一日三餐,早餐“雜麵糊糊”加饅頭,中午饅頭加“水煮菜”,就是大鍋炒菜油很少,保證放鹽足量,晚飯與中午大同小異。定期改善伙食,也就是炒肉菜,每週一頓“幹撈”麵條。過年過節都有改善,這樣的伙食標準當時是很不錯的。

給大家說說,當時監獄裡面的“小鍋飯”,就會明白那個年代服刑人員生活其實很不賴。

由於沒有如今的“攝像頭”,獄警不可能每個號室都能24小時“盯著”。對他們的監管主要依靠“組長、監督崗或者眼線”。也就是犯人管理犯人為主要手段,這樣就產生了“牢頭獄霸、拉幫結夥”的事實狀況。

老鄉、同案犯、臭味相投等就組成一個“鍋”,鍋主統一管理,從吃的、穿的、日用品之類,都有鍋主分配。吃飯時幾個人坐在一起吃,中間有家庭條件好的不幹活,沒人管的多幹活等,等於一個“家庭”。特別到了冬天,爐子生起來,條件好的鍋或許連“改善”都懶得去打。反過來,有“鍋”存在,打架鬥毆很平常,那時候獄政監管沒有現在文明,發生鬥毆事件後,可以用“剎車管、鎬把”等工具教育他們。惡性事件才採取關禁閉加刑法律手續。

就說這些,一句話六十年代的監獄生活還是挺好的,吃好談不上,吃飽需“努力,吃好要冒險,大置如此。


何由之


我國60年代的時候,由於災害不斷,整個國家進入了一個饑荒的時期,現實中有很多人因為吃不飽肚子外出逃難。當時人們因為無東西可吃,草根樹皮幾乎都被吃淨。

筆者有幸和信陽的一名百歲老人聊到過這段歷史,老人強調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50斤燒餅可以換一個小姑娘做老婆”。

還有很多逃難者背井離鄉,卻不幸在逃難的途中遇難,山間路頭偶爾也會看到一些逃難者的遺體。

那麼在當時物資如此匱乏的情況下,看守所裡的人吃的又是什麼樣的東西呢?

看守所畢竟是關犯罪之人的地方,無論如何還是保障犯人有吃的,但是食物的質量就很難保證了。

有網友在網上分享過當年在看守所之間的經歷,由於當時糧食不夠吃,所以每天吃飯基本上以喝湯為主,很少能夠吃到像饅頭,米飯這些硬貨。

而且飯菜有很難保證新鮮和質量的,送到犯人手裡的時候,可能已經是發餿或者說有點壞的了,不過為了不餓肚子,大家也只能夠將這些飯吃下去。

更多的時候所發的這些稀粥飯人根本吃不飽,可能每人只吃一小碗,只是夠塞一下牙縫的。當然這也只是一些普通犯人的情況,對於一些特殊犯人,或者說家庭有錢的犯人就不一樣了。

在任何一個時期,監獄裡面都有一些類似於小賣部的地方,反正可以在這些地方花錢買東西。

如果要是犯人的家裡面比較有錢的話,可以定期的給犯人一些生活費,那麼犯人還是可以吃飽肚子的。

同樣也有一些監獄管理的比較人性化,可以讓犯人在一個公共食堂吃飯,犯人有錢的話也可以去食堂的付費窗口自己再加點菜。

但是普通犯人所吃的都是一些比較低質量的飯菜,因為當時保障國民供需已經很困難了。

除了家裡面有錢的犯人,還有一部分就是幹苦力的犯人,幹苦力的犯人和其他的拘留所,或者說是幹雜活的犯人不同。

因為他們每天要出很多的力氣,如果是吃不飽的話,自然就沒有勁幹活。所以這些幹苦力的犯人無論吃的好壞,每頓基本上都可以吃飽。

但這些食物也並不是很可口,營養也達不到,所以犯人在幹活的時候出現昏迷或摔倒是常有的情況。

不過話說回來在那個年代能有食物吃都已經很不錯了,畢竟在農村已經流行吃草根樹皮了。

若是逢年過節,看守所裡也會適當的改善生活,但是畢竟當時物資比較匱乏,即便改善生活也吃不到多少好東西,無非也就是做一個沾點油性的大鍋菜罷了,而真正能吃到犯人嘴裡的油性更是少的可憐。

可能會給犯人共用一些白麵饅頭,但是也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夠吃上。在節日當天能夠吃雜麵飯填飽肚子,都已經是一個不錯的奢求了。

雖然在看守所裡能吃上飯,但是大家還是都想爭取減刑儘早出去,畢竟在裡面的滋味是真的不好受,還是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自由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才是幸福。


夏目歷史君


這問題吧得看地區,每個地方的習慣食物都不一樣啊,但是有一點不用質疑,60年代中國還處於生活質量水平很低的階段,可以說能吃的到粗糧就算小康了,一年裡能吃到幾次用油炒的菜。

所以看守所的人必然吃的比外面自由人還要差了,60年代還是大鍋飯的時代,公社會發放糧食,只有逢年過節才有肉和魚吃,平時就吃蔬菜和米飯,差一點的北方吃窩窩頭,饅頭。而看守所裡面的人也是要幹活的,吃飯是要快速的。絕大多數吃的就是窩窩頭和饅頭,偶爾回來點米飯和鹹菜。

當然也有另外的監獄。二十世紀60年代有兩座監獄吃的比外面普通人都吃得好,那是什麼監獄呢?享有“中國第一監獄”之稱的監獄——秦城監獄,裡面關押的大多是有身份的人,監獄內部結構,牢房面積較大,房內配有寫字檯、獨立衛生間、坐式馬桶和洗衣機,供一些囚犯在這裡看書讀報,每天還有看電視時間,在飲食上根據犯人的身體素質提供,有消化問題的犯人可以少食多餐提供4頓,更人性化的是有些犯人還可以讓家屬來做飯,也不用穿囚犯穿的衣服,到了21世紀這個監獄被改為看守所。但是秦城監獄不是所有人都能進的。

還有一個是燕城監獄,燕城監獄關押的犯人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普通刑事罪犯;第二類,外國籍罪犯;第三類,職務罪犯。如果沒有看到周圍的高牆,彷彿置身於一個城市郊區的小別墅。裡面的房間設置都是按學校模式設置的,還有運動設備,比如籃球場,足球場。這裡的食堂非常乾淨,還安排了少數民族(回民)的就餐區域。牆上寫出了未來10天的伙食情況。菜色比較豐富,充分考慮了營養結構。中餐和晚餐是兩菜一湯。食堂都是由罪犯來管理安排。

其實看守所的條件辛苦並不能起到改善犯人的作用,甚至讓罪犯每天想著越獄,相反如果看守所和監獄都能設置完善的生活設備和給予犯人所需的學習空間。這樣才能起到一個重新改造的功能,有些監獄還允許犯人參加全國性考試,比如高考,這些人性化設置讓犯人出去後不至於餓死,至少有了謀生的條件,不讓他們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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