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京山向疫情防控不力再“亮剑”3人被立案审查调查 4人被约谈和批评教育

“3人被立案审查调查,4人被工作约谈和批评教育,持续释放出疫情防控时期执纪必严、执纪必快的强烈信号。”

1月31日,京山市纪委监委向疫情防控不力再次“亮剑”,对外通报一起典型案例。这也是京山市纪委监委继1月29日通报6起疫情防控不力典型案例、问责20名党员干部之后,又有7名党员干部被问责。

1月30日上午,京山市永漋镇杨浲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某,永漋派出所民警刘某、辅警赵某等3人在汉宜公路杨浲大桥防控卡口值班。上午9时,张某返回社区摸排京山籍赴汉人员信息,但未安排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到卡口值班。中午12时许,刘某、赵某将警车拦在卡口处,二人返回永漋派出所午餐并更换防护装备,导致卡口无人值守,无人检测过往人员体温,道路通行不畅。

张某、刘某、赵某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不严格、不细致。永漋镇党委在重大疫情期间,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京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对防控工作研究部署不细致、督查检查不到位。京山市纪委监委决定,对交通运输组第一副组长和永漋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交通运输组两名副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永漋镇纪委对张某进行立案审查;京山市公安局对刘某、赵某进行立案调查。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京山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从1月22日开始派出15个督查组对全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明察暗访,严查不认真履职尽责,瞒报、漏报、迟报疫情,党员干部发表不当言论,以及拒诊、推诿等各种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问题,并畅通举报平台,收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月29日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疫情数据上报迟缓、个别经营性场所关停不及时、返乡人员摸排不精准、村组疫情防控无人值守等问题。目前已督促整改问题21个。(金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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